药品安全自查范文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报告
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我院进行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成立药事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职责明确。
二、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购进药品时,建立供货单位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四、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五 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六、验收需保持冷链运输的疫苗时,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七、药库药房面积达标,与生活区、诊疗区、治疗区分开。
八、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
九、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十一、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报告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我院进行自查自评,报告如下:一、成立药事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职责明确。
二、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三、购进药品时,建立供货单位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
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四、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五 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六、验收需保持冷链运输的疫苗时,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七、药库药房面积达标,与生活区、诊疗区、治疗区分开。
八、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九、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十一、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报告怎么写?
xx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xxx大药房接市局通知现将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
:
1.企业依法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并按规定接受年检。
2.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
3.依据GSP标准,已制定一整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4.企业已设立质量负责人,并负责处方的审核;从事药品经营,保管,养护人员,都已经过了市药监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企业全体员工,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按处方销售和登记。
5.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用于销售药品的陈列,温控,调配设备齐全,在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检测合格。
6.企业已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从合法企业进货,并签订了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票完整。
7.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8.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都已分开存放。
9.店堂内没有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10.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业务及法规知识学习,并有记录。
11.店堂内设有顾客意见簿,药品质量监督岗。
12.营业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卡,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
特此报告,请审查. 。
xxxxxxxx大药房
自查报告怎么写-食品药品监督的自查报告怎么?食品药品监督的自查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x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xx局长负责,xxx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
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三、整改意见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药店自查自纠报告
***药堂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食药监发【2012】4号文件精神,我店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店于*年*月成立,为*药业有限公司连锁店,其性质为药品零售企业,在*年*月通过了GSP认证。
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一人。二、自查自纠情况1、药品购进都是从总公司(*药业有限公司)直接进货,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2、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对药品销售进行登记,不存在产品销售去向不明的情况;3、严格按要求健全购销资质档案,不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4、购销票据和记录真实,不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的情况。
总之,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了我店的经营行为及购销等工作,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了加强,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药堂2012年3月26日。
卫生服务站安全自查报告(包括电线、用电、药品过期、冬季防火)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省政府召开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安全规范》的要求,我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认真组织学习,逐条领会,严格按要求认真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7月19日-20日我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医院重点安全要求范围进行自查,先后对①供电供水设施,高压消毒锅等设施设备;②放射科设施设备;检验科室;毒麻药品管理;③内科、外科门诊、计划免疫等人员聚集科室进行检查,特别是电工房供电系统保养,确保正常运转。
二、医院安全委员会组织健全,人员和责任明确,急救车辆状况良好,门诊、急诊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防火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我院消防通道,特别是夜间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情况。组织全院职工参加“消防知识”专题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增强了火灾急救处理的能力,为杜绝消防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向到我院就医的病人及陪护者发放控烟宣传材料,门诊、病房等病人聚集场所成立禁烟管理小组,科室主任、病房护士长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对在有氧气的病房和走廊内吸烟的病人及陪护者进行监督和劝诫工作。
三、结合检查活动,积极开展全院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并进行自查,组织召开全院科室主任、各社区服务站负责人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通过自查,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意识,明确责任,确保“五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医疗救援到位、急救药品到位、应急物资到位),加强节假日、急诊、病房的值班力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谁会写《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报告》
关于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迎接国家六部委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验收评估工作,配合做好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请你单位于9月5日前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自查报告上报奉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
自查自评报告从以下9个方面撰写:1、对GMP、GSP标准的执行情况;2、经营基本药物风险控制情况;抗菌药物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制度执行情况3、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4、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价情况;5、医疗机构、药店开展合理用药指导或培训工作;6、诚信体系建设情况;7、保健食品、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未标示批准文号或标识无效批准文号产品等6大类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8、销售假劣药品、走票过票、出租柜台、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情况;9、药品分类管理管理情况,有无药品违法广告情况。
自查自评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一份自存,一份上报。
关于药品的自查报告,谁有好的?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在药品注册全面现场核查工作的自查自纠阶段,申请人通过自查认为符合要求,上报自查结果。
2、“申请机构”:系按照申报该项申请所填报的《药品注册申请表》中申请机构名称及顺序填写。 3、申请状态内“补充资料”:指已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通知要求提交了补充资料,正在进行审评或审批。
4、“现场所在单位及具体地点”:系指各项研究及试制工作现场所在的单位名称及其具体地点(如某车间、某楼某号房间)。一项研究或临床试验工作有多个单位参加的,应逐一填写。
5、“主申请机构”:系指该项申请原申请表填报的申请机构1(药品生产企业)。该项申请原未填报申请机构1的,则应自行在原申请机构中指定一个机构为主申请机构。
主申请机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6、本表一张只能填写一个受理号。
盖章后报送原受理本申请的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