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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缴合作医疗通知的格式及范文

    收缴农医保的通知怎么写? -

    关于缴纳2016年度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 全市参保居民: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15]33号)已于5月28日公布实施。

    为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现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通知如下: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明细表单位:元参保对象参保类别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补充保险个人应缴合计合计其中个人政府享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老年人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老年人89051038038548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089038低保边缘户204686242享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成年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人员890510380548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089038低保边缘户204686242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普通学生、非在校居民460803801090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046010低保边缘户3242842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准新生儿普通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准新生儿510130380140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 (二级及以上)051010低保边缘户5245862新调整的个人缴费标准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政府补助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请全市参保居民于11月30日前,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区办理我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特此通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2015年11月2日。

    如何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

    积极行动,精心部署,采取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合作医疗收缴: 一、加大宣传,提高农民积极性。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参保政策、报销比例、报销方法、缴费期限等,让政策家喻户晓,确保了群众自愿参保。 二、程序规范,严明纪律。

    严格按照户口簿上的信息进行参保登记,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三、督办督查,加强考核。

    安排专人检查基金收缴征收情况,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实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把新农合收缴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做到措施得力,监管到位。

    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怎么交?

    主要有三种方式:

    1、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本村、组指定的地点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2、村集体经济代缴方式:鼓励村集体经济好的村,实行由村集体经济统一交纳参合资金。村负责人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册、户口登记册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填写、汇总《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3、农民主动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求"医疗合作意向书"的格式和范文

    意向书的概念: 意向书是社会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或组织与组织之间表达和记录某种意向的公关文书。

    意向书的范文: 合作培训意向书 甲方:**市现代科技培训中心 乙方:**出版社 经双方商讨,拟合作举办一期编辑、校对技术短期培训班。初步意向如下: 一、培训期3个月。

    19**年9月1日开班,11月30日结业。 二、培训学员10名。

    由乙方选送25岁以下、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 三、培训费2万元,由乙方在开班前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提供培训场地、师资、教材,并负责教学管理,发放结业证书。 **市现代科学技术培训中心 代表:***(签字) **出版社 代表:***(签字) 19**年*月*日。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为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升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和谐新顺义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依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进2009年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工作的意见》(京卫农字〔2008〕2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具有我区农业户口的居民;父母为农业户口本人为非农业户口的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库区移民中未享受政府任何医疗保障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婚嫁我区未享受政府任何医疗保障的外埠人员。 (二)按财政年度计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时间,年度参加,当年受益。

    二、参加登记 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经办手续,婚嫁我区的外埠人员随配偶在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经办手续。 三、资金来源 (一)2009年,市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40元;区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30元;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85元。

    2010年,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增加相应补助标准。 (二)村集体按人年5元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市、区农委确定的经济困难村,其村集体支持资金,由区、镇财政代为缴纳,分别承担所需支持资金的50%。 (三)2009年参合人员每人缴费60元。

    库区移民中非农业户口人员其镇、村支持资金原则上由本人支付,每人缴费150元。婚嫁我区的外埠人员其镇、村支持资金由本人支付,每人缴费150元。

    (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优抚人员的个人出资,由区财政代为缴纳。 四、风险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按照10%的系数提取风险金,在基本统筹资金出现超支时使用。

    五、就医范围 (一)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卫生系统所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6055部队医院、精神病院、法医医院、京顺医院、北京杏园金方国医医院;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17家、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15家、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5家(见附件1)。 (二)因病情需要,转至定点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经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

    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办理手续而在区外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须从住院之日起两周内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在度过危险期(原则上不超过2周)后及时转入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按照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原则,坚持就近就医。

    六、费用报销 (一)报销原则。 就医报销实行普通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资金用于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药费用的报销;住院报销资金用于参合人员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治疗医药费用的报销。 特殊病门诊指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血友病。

    医药费报销实行就诊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不同。 参合人员在保障年度内住院或因特殊病门诊治疗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核准费用分段设比例、累加支付。

    参合学生儿童医药费报销,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调整2008年农村学生儿童医疗保障补偿政策的通知》(京卫农字〔2008〕2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进2009年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工作的意见》(京卫农字〔2008〕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销周期。

    普通门诊医药费每月报销一次;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每半月报销一次,封顶即报。 (三)报销程序。

    在规定报销时间内,参合患者或家属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报销凭证交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将本辖区需报销的全部凭证报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经管理所审核、录入报销系统、核定报销金额后,报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复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报销金拨付至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以安全、简洁、方便、适宜的形式,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或直接将报销资金送达报销人员,并逐级签字备案。 (四)报销标准。

    1、普通门诊核准医药费一级医院报销50%,二级、三级医院报销35%,区中医医院报销40%,实报资金封顶2500元。 2、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

    实报资金封顶18万元。 定点二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0至2万元,报销6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70%;5万元以上,报销75%。

    3、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治疗,其医药费报销70%。 4、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每段报销比例较定点二级医疗机构降低10个百分点。

    5、患者急诊抢救留观后转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与住院费用一并报销。 6、患者急诊抢救留观过程中死亡,其死亡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按住院报销。

    7、未参加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农业户口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其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用报销,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65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70%。 8、2004年至今连续参合且2009年之前未报销过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的人员,其2009年度住院和特殊病门诊。

    2017年7月以后的医保新农合政策

    近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7年,新农合的人均补助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450元,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并积极推进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疾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等有别于普通门诊的慢性病补偿政策。

    《通知》提出,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至所有农村参合贫困患者,并将罹患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的城市参合贫困患者同时纳入专项救治范围。同时,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试点,进一步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患者的覆盖面,将对医疗机构个体的总额控制转变为区域内总额控制,探索开展点数法付费。

    此外,《通知》再次强调,积极推进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国联网,完善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建设、补偿政策和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结报,切实提高参合患者异地就医结报的便捷性、及时性,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确保2017年年底前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直接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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