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沙场申请书范文

沙场开采证怎么办理?
申请采砂的,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以便审查: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采砂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负责人身份证号和安全培训资格证号,技术负责人情况。
4、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采砂船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5、符合安全要求的采砂运输方案; 6、河道采砂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料场堆放涉及土地、农道的,由当地政府签署意见。 7、砂石堆放地点合理性证明文件、弃料处理方式、采砂结束后现场清理和平整方案。
8、申请人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当同时交验原件以便核查。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区(县级市)水利局提交申请。
2、区(县级市)水利局初审: (1)对资料不全的申请,区(县级市)水利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2)对资料齐备的申请,区(县级市)水利局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需注明理由及依据),否决申请的应退回申请资料,初审同意的将有关资料上报市水利局。
3、经区(县级市)水利局初审同意的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由市水政监察支队对采挖施工方案进行调查评价,并向市水利局提交评价意见。 4、市水利局对申请的有关资料、初审意见和方案评价意见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5、经审批同意的申请,由市水利局发放《河道采挖许可证》,属省水利厅审批的由我局加具意见后上报。 6、《河道采挖许可证》实行季度审验制度,需继续作业的持证人应在证件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所在区(县级市)水利局,并同时提交作业范围的河道地形图,由区(县级市)水利局和市水利局进行审验。
7、采砂管理费由区(县级市)水利局按实际采砂量向持证人收取。 扩展资料 河道采砂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或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是:水利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交通运输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 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道采砂管理。
开办沙场,办理采矿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申请采砂的,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以便审查: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采砂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负责人身份证号和安全培训资格证号,技术负责人情况。
4、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采砂船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5、符合安全要求的采砂运输方案;
6、河道采砂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料场堆放涉及土地、农道的,由当地政府签署意见。
7、砂石堆放地点合理性证明文件、弃料处理方式、采砂结束后现场清理和平整方案。
8、申请人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当同时交验原件以便核查。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区(县级市)水利局提交申请。
2、区(县级市)水利局初审:
(1)对资料不全的申请,区(县级市)水利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2)对资料齐备的申请,区(县级市)水利局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需注明理由及依据),否决申请的应退回申请资料,初审同意的将有关资料上报市水利局。
3、经区(县级市)水利局初审同意的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由市水政监察支队对采挖施工方案进行调查评价,并向市水利局提交评价意见。
4、市水利局对申请的有关资料、初审意见和方案评价意见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5、经审批同意的申请,由市水利局发放《河道采挖许可证》,属省水利厅审批的由我局加具意见后上报。
6、《河道采挖许可证》实行季度审验制度,需继续作业的持证人应在证件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所在区(县级市)水利局,并同时提交作业范围的河道地形图,由区(县级市)水利局和市水利局进行审验。
7、采砂管理费由区(县级市)水利局按实际采砂量向持证人收取。
扩展资料
河道采砂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或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是:水利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交通运输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
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私人办理沙场需办理哪些证件
开办采沙场的业主需要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还要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为其划定矿区开采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
领取采矿许可证(1)领取采矿许可证的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申请的第二步。
采矿许可证是拥有采矿权的唯一法律凭证,因此,采矿权申请人只有真正持有采矿许可证才意味着成为合法的采矿权人,才在法律上获取了相应的权利。(2)领取采矿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采矿权申请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应向法定的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①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②矿区范围图。③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④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⑤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应报送采矿权评估的有关资料。
⑥开办煤矿企业,还应出具煤炭主管部门对设立煤炭矿山企业的批准意见。⑦环境影响报告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
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3)采矿申请的受理。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采矿权申请人报送的采矿登记申请资料时,首先应了解该矿区范围内矿业权是否已设置及有关情况。这是确保矿区范围排他性的重要措施。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申办登记资料40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办理采矿登记的决定。同意登记的办理有关手续,通知采矿权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后,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同意登记的说明理由,将申请登记资料退回。
“受理采矿登记”的日期应从收到完整的符合采矿登记要求的资料之日算起。
开沙场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采砂的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采沙(矿)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批。
业主在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时,还要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为其划定矿区开采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用水洗的是河道采砂,归水利部本门关,适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以便审查: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采砂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负责人身份证号和安全培训资格证号,技术负责人情况。
4、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采砂船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5、符合安全要求的采砂运输方案; 6、河道采砂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料场堆放涉及土地、农道的,由当地政府签署意见。 7、砂石堆放地点合理性证明文件、弃料处理方式、采砂结束后现场清理和平整方案。
8、申请人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当同时交验原件以便核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四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
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八点半-河道采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