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范文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监护权

    你这种情况,获得抚养权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主要考虑的是孩子。

    比如你是否具有抚养能力,你个人的经济实力。孩子交给谁抚养更有利于成长,这和有没有领取结婚证是没有关系的。孩子的意愿,家庭的个人情况,按照你的说法孩子一直是跟着你的,法院会酌情考虑的,关键是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孩子一直是由你带。

    还有,你最好可以收集一些更有利于你自己的证据,比如父亲关心女儿不够啊,男方的家庭情况是否复杂,男方是否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只要符合一条,孩子基本上就归你了。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

    诉讼离婚的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离婚后小孩的监护权

    对于您的问题,律师提供一下法律咨询:

    第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因此,不管父母离婚与否,父母的监护人的身份是不变的。也就是说您和女方同样是监护人。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第二,抚养确实不等于监护,有监护权并不一定有抚养权,离婚以后往往抚养权归一方,因此,孩子归您抚养,您是同时具有监护权和抚养权的。

    第三,孩子的母亲虽然是没有抚养去,但是还是有监护权的,因此当您的抚养行为对孩子有不利影响时,孩子的母亲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父母该如何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依法享有监护权。

    父母分居或离异,其监护人的资格不受影响。也就是说,与子女共 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

    除非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 或者对子女有明显不利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取消其监护权。《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法通则意见》第二十一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监护权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的行使原则,从现代国外立法看,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立法类型采单方行使原则,即离婚时法院确定由父或母一方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

    第二种立法类型采双方行使原则,即离婚后父母双方仍有权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或亲权。 第三种立法类型兼采单方行使原则和双方行使原则,即离婚时,在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决定由父母双方共同或一方单独行使亲权。

    共同监护正处在普及阶段。但也有人指出:要使这种新型的监护获得成功,父母双方住所必须相近,而且有必要存在协力的关系。

    这是共同监护的前提条件。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是可以变更的,不能是不可改变的。

    你可以咨询给我办案的这个律师,律师虽年轻,但是很负责任也很耐心,是真切的为需要帮助的人着想,你可以先向她说明一下情况再定|39||526。764,是北京的。

    希望我说的能帮上你!。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问题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