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续接工龄证明范文
连续工龄证明材料
关于连续工龄证明,提供一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复函,供参考。
一般材料就是档案记载、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之前从仲裁员那边咨询也提到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能对应上,就能证明连续工龄或累计工作时间。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号】人社厅函【2009】149号【发布日期】2009-04-15【生效日期】2009-04-15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连续工龄证明材料
关于连续工龄证明,提供一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复函,供参考。一般材料就是档案记载、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之前从仲裁员那边咨询也提到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能对应上,就能证明连续工龄或累计工作时间。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人社厅函【2009】149号
【发布日期】2009-04-15
【生效日期】2009-04-15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工龄是否续接?
一、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否连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否连续,将影响退休以后的待遇。当前,一些职工认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缴费了,间断缴费,这是不正确的,这样做会使自己退休待遇受到影响。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否准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缴费额的多少。缴费基数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否完整?当前,一些职工(特别是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误以为国家计发退休待遇时,只按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实际上,我市职工在1993年1月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虽然未缴费,但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作为计发退休待遇的依据。
本期继续刊登影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因素:
四、工作调动以后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是否续接
职工因在本市范围内工作调动,必须及时续接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否则,耽搁时间过长,涉及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等不能补缴,也会影响职工退休以后的生活水平。职工调出时,应由原单位或中介机构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报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签章转出,到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转入手续。职工在本市范围内流动的,由于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因此,职工调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职工跨省(市)范围调动的,在办理转移或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还应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五、 我市年度平均工资的变动情况
目前,决定职工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因素除了单位和职工按规定
缴费时间的长短、职工缴费基数的大小以外,还取决于职工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高低。这几个因素直接决定了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也影响到基础性养老金计发基数水平。由于我市每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是变化的,无法准确测定,因此,现在不能确定未来养老金水平。但可以这样说,我市每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逐步增长的,如从1992年至2005年,平均每年增长约10%左右,因此,职工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也相应逐年增长。如:职工2002年3月退休,退休上年(2001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20元,享受的基础养老金=1020*20%=204(元);如果2005年3月退休,职工退休时上年(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484元,职工每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1484*20%=296.8(元)。相比之下多缴费3年,仅每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就会多92.8元。
六、 退休待遇的给付
根据规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等条件不同,退休待遇采用不同的计发办法。
1.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当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从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①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20%计发;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以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为基数,按照1/120按照1/120计发。
(2)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照上述规定发给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补贴。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补贴
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1%
2、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续工龄需要什么手续
1、准备好所需资料:
户口本复印件2张(含本人页以及首页);
身份证复印件2张;
1寸蓝底彩照3张;
存档证明复印件2张;
个人信息登记表一份;
个人情况调查表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
可见,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
扩展资料: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