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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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业务指导全书 目录: 中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业务指导全书 第一篇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述 第一章 农村经济管理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章 我国农村经济制度 第三章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管理 第四章 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村经营 第五章 农村自然资源的管理 第六章 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 第七章 农村商品流通和市场体系 第八章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主要业务 第九章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第十章 农村经济核算 第十一章 GDP基本常识 第十二章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常用文体和经济学名词简介 第二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业务指导 第一章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政策 第二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政策 第三章 土地承包合同的格式和内容 第四章 土地承包合同的主要类型 第五章 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 第六章 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第七章 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 违反土地承包合同的责任 第九章 土地承包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十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篇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业务指导 第一章 农民负担概述 第二章 农民负担管理 第三章 减轻农民负担的意义和途径 第四章 农民基本负担及劳务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农业税收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农民负担的核算 第七章 农民负担的审计 第八章 农民负担的监测管理 第九章 农民负担的信访管理 第十章 农民负担监督的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 农民负担管理的监察和执法 第四篇 农村财务管理和主要会计业务指导 第一章 农村财务管理概述 第二章 “村财乡管理”具本业务指导 第三章 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 第四章 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会计业务指导 第五章 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五篇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业务指导 第一章 农村集体资产概述 第二章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目标和体制 第三章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 第四章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 第五章 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第六章 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 第七章 农村集体资产评估 第八章 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的查处 第六篇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业务指导 第一章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基础知识 第二章 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的审计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审计 第四章 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审计 第五章 负债的审计 第六章 所有者权益的审计 第七章 各项收支和损益的审计 第八章 基本建设审计 第九章 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章 经济效益审计 第十一章 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 第十二章 审计报告和审计档案 第七篇 农村经济统计业务指导 第一章 农村经济统计基础知识 第二章 农村经济统计调查 第三章 农村区域基本情况统计 第四章 种植业生产统计 第五章 林业生产统计 第六章 畜牧业生产统计 第七章 水产业生产统计 第八章 农村工业统计 第九章 农村建筑业、交通业、商业、服务业及文教卫生 第十章 农村社会总产值统计 第十一章 农村生产总值统计 第十二章 农产品成本与价格统计 第十三章 农村对经济收益分配统计 第十四章 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及负担统计 第十五章 统计资料整理及统计报表汇总 第十六章 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 第十七章 统计行政执法 第八篇 农村综合经营管理业务指导 第一章 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二章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三章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管理 第四章 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第五章 增加农民收入 第六章 农村经济经营队伍建设 第九篇 农村经济管理法律法规选编 >>>适用对象: 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部门、政策研究部门 各级农业部门、农(林)业厅(局) 农业开发办、农村工作委员会 各级农村经济管理委员会、农村经济管理局 各省(市、县、乡、镇)农业经济管理站 各级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委员会 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领导干部、财会工作人员 各农业大中专院校及图书馆。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经济合同格式及例文
1.格式
***合同
甲方:***(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乙方:***(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顺序可以用条文式,也可以用一、二、三……)甲方的权利(写明对合同标的所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合并成两条)
第五条 数量和质量条款(写明数量多少,必须用通用的计算方式和质量标准)
第六条 交付方式、地点、验收方式条款
第七条 合同履行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者盖章)
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达成的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标的;(2)数量和质量;(3)价款和酬金;(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签订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1)要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了解是否有履约能力;
(2)要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不搞君子协定;
(3)要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要合法;
(4)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经济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必须按照实际履行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订经济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这个协议的形成需要双方进行不断地、反复地协商、讨论,最终形成一致的意见。这个过程就是要约--反要约--再要约……直至有一方全盘接受对方的意见(承诺)以后,合同正式成立。承诺是订立合同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一方完全接受对方的要约条件。承诺一旦作出,如无特别约定,则合同就算成立。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经双方协商订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的合同从一开始便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的,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合同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因主体资格不具备而无效,例如没有经过登记的企业组织签订的合同;二是因欺诈、胁迫而签订的合同无效,如以某种利益胁迫对方订立不平等的合同;三是因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人违法而无效;四是因违反程序而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机关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确认。
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则要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是全部无效,则经济合同从一开始便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返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如果已经履行完毕,而又没有
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可以不追究双方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有意规避法律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应追缴双方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收归国库。如果合同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则无效部分不再履行,有效部分对双方仍有法律约束力。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公示怎么写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XXX村村委会
承包方(乙方):
根据《XX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1997]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将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置权。(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途,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源。(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则。
第六条 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担规定劳务的;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 其他事宜:(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行小调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如何写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样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以下为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供参考:。
集体合同范本?
企业集体合同范本 ( 年 月 日 届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本企业工会(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职工签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与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企业与工会依法就企业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 本合同经全体职工代表讨论修改,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本合同订立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协调双方劳动关系、规范双方行为的准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企业依法经营,认真履行本合同。尊重支持工会工作,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企业行政、工会要定期检查《集体合同》落实执行情况,并通过厂务公开、民主评议、联席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就职工关注的重大情况向职工进行通报。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依照XX规定的协商原则、内容、程序和规则,确定本公司的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方式和各种津(补)贴制度,每年协商一次,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制订、调整应征求工会意见,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按省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双方协商确定当年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明确企业扣除经营班子成员年薪收入后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明确企业不同职位、不同岗位之间工资分配比例(倍数)。
使广大职工工资收入逐年增加。 因经济效益原因需降低职工工资或部分职工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凡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收入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者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均纳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范围。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九条 企业执行国家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第十条 企业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确因生产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须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日加点一般不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休息日加班,可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不能安排倒休的要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 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女工产假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制度,职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第四章 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十二条 企业及职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或非因工死亡,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应按劳动部有关《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确定其医疗期限、并按《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及市劳社〔2003〕8号文件《补充意见》支付生活费。
女工生育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教育经费,帮助职工提高文化及专业技术水平。
企业每年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 第十六条 工会应协助企业对职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七条 企业与工会应协商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 合同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加强和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条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发放特殊工种岗位津贴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企业依据《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制度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保证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依据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企业应每年定期对噪音、粉尘、照明度等有损职工身体健康的设备及环境进行监测和改造,并逐步向行业标准靠拢,防止职业病发生。
第二十条 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及其他不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并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处理,工会应参与调查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一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与工会应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所造成的特殊困难。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经济合同的范本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4. 有封样要求的;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第二十三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