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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个人意愿离职证明范文

    非本人意愿辞职,如何证明是非本人意愿辞职,需要准备哪

    非个人意愿辞职是指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失业保险非本人意愿离职证明怎么打

    劳动者非本人意愿辞职,那么就是劳动者不是主动离职,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失业保险条列》规定,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条列》第二章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非本人意愿写辞职报告算用人单位的问题吗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要领失业金,离职证明上一定要写非本人意愿才可以吗?能否写协商解

    失业保险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定要写辞退或者是劳动者被迫辞职才可以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相关知识:

    失业金的支付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数额,只规定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自确定的数额,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如2017年重庆全市实行统一的失业金标准,为1050元/月。重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原来是分为两档,一档875元/月、二档805元/月,现在统一调整为1050元/月。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是有限制的,并不是说失业多久就能领取多长时间。它跟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的缴费失业保险时间有关,累计缴费的时间越长,能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就越长。

    即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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