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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案件阅卷笔录范文

    阅卷笔录怎么写啊?

    阅卷笔录 一、制作要点如下: 1.事实类。

    2.证据类。 3.法律依据类。

    4.主张立场类。 二、格式: 阅卷笔录 时间: 地点:(或受理法院): 案由: 当事人: 笔录内容: 律师阅卷笔录 时间:19**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A,男,**岁,**市**县人,*族,**市**中学学生,住**县*路*号*楼**号。

    因故意伤害于19**年*月*日被拘留,*月*日被取保候 审。19**年*月*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月**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2.被告人A*陈述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二、有关证据 (应祥述,此略。)

    法医:王** 医生:胡**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 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敌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案件情节及有关法律规定 1.法定从轻情节:《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酌情从轻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3.其他肯况:被告人正在**中学读书,系中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学习成绩较好。

    同学、教师反映均好。 阅卷人:蔡**————————————————————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时。

    地点:北京市______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周______,男,___岁,______市______县人,一汉族,北京市___中学学生,住昌平县___路___号___楼___房。因故意伤害于______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拘留,______月______日被取保候审。

    ___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月______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被告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晚7点30分左右,在______市红星礼堂看电影时,与值班人员田______发生口角,相互厮打,被在场人员拉开后,被告人认为吃了亏,返回家中拿了水果刀再次跑进礼堂,将田______左时部及右手第一腕关节砍伤。

    经医院诊断:被害人田______左时软组织切割伤,并前臂外侧皮神经损伤;右手第一掌腕关节断裂,伸姆长肌脖断裂,第一掌骨基底骨折。”(卷宗第6页) 2.被告人周______陈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吃过晚饭后,我到图书馆看书,听说红星大礼堂演电影。

    约7点半左右,我跑到大礼堂,见电影已经开演,于是我就沿后排往前走。这时坐在最后排边座的一个人拉了我一下,问我‘干什么的?’我说‘看电影’。

    我又问‘演什么电影?’那个人不耐烦他说‘你自己看嘛!’我嫌他态度不好,就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在吵架过程中,那个人朝我打了一拳,致使我退后4米远,坐到地上。

    这时过来了几个人,将我们拉开了,我感到吃了亏,就回家拿了水果刀返回礼堂。那个人见我拿着刀,就站起来夺刀,我就朝他砍了一刀。

    以后,我就被带到电影院值班室了。“(卷宗第11页) 二、有关证据 1.水果刀一把(照片)。

    (卷宗第 24页) 2.刑事科技鉴定结论:水果刀上所粘血液,与受害人田______的血型一致。(卷宗第28页) 3.北京市第___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1卯8)______中法伤鉴字第___号《关于对田______伤情的认定意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对受害人田______的伤情进行检查发现,右拇指掌腕关节处有一约4一scm长瘢痕,右拇指功能基本丧失,左前嘴皮肤有一约3cm的瘢痕。左前臂皮肤感觉减退。

    根据上述情况认为:田______的伤情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的规定,构成重伤。” 法医:王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医院病情记录。

    (卷宗第31页)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2:00 田______,男性,20岁,红星电影院门卫。晚8时执勤时右手及左时部被砍伤,流血不止,来院急诊。

    查体见:左时前内侧见约3. 5cm皮肤裂伤,皮下浅静脉断裂。右手第一掌关节背侧有约4cm长抖行刀口,关节面外寡,远端关节软骨部分受损,指背血管断裂,伸拇长短肌脖断裂。

    诊断为:右手切刽伤,右时部切割伤。 医生:_________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姆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产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案件情节及。

    阅卷笔录的内容

    其结构包括概况、阅卷所记、签署等。概况包括起诉人、收案时间、阅卷时间、起诉案件类型、被告人身分概况、主要简历等。阅卷所记为重点,内容比较丰富,应摘要记录事实、起诉理由、证据、适用法律。并写明案件重点、难点、疑点、存在问题等。

    另外,阅卷人可写明自己根据案卷材料所得出的意见。笔录之前应反复阅卷,吃透卷宗内容,然后确定重点及具体的笔录方式,如表格式、摘录式、归纳式等。对有关内容必须写明卷号、页码,以便查对。阅卷所记之后由阅卷人在结尾签名。

    格式:

    阅卷笔录

    时间:

    地点(或受理法院):

    案由:

    当事人:

    笔录内容:

    阅卷人:

    阅卷笔录怎么写啊?

    阅卷笔录 一、制作要点如下: 1.事实类。

    2.证据类。 3.法律依据类。

    4.主张立场类。 二、格式: 阅卷笔录 时间: 地点:(或受理法院): 案由: 当事人: 笔录内容: 律师阅卷笔录 时间:19**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A,男,**岁,**市**县人,*族,**市**中学学生,住**县*路*号*楼**号。

    因故意伤害于19**年*月*日被拘留,*月*日被取保候 审。19**年*月*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月**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2.被告人A*陈述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二、有关证据 (应祥述,此略。)

    法医:王** 医生:胡**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 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敌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案件情节及有关法律规定 1.法定从轻情节:《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酌情从轻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3.其他肯况:被告人正在**中学读书,系中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学习成绩较好。

    同学、教师反映均好。 阅卷人:蔡** ————————————————————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时。

    地点:北京市______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周______,男,___岁,______市______县人,一汉族,北京市___中学学生,住昌平县___路___号___楼___房。因故意伤害于______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拘留,______月______日被取保候审。

    ___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月______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被告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晚7点30分左右,在______市红星礼堂看电影时,与值班人员田______发生口角,相互厮打,被在场人员拉开后,被告人认为吃了亏,返回家中拿了水果刀再次跑进礼堂,将田______左时部及右手第一腕关节砍伤。

    经医院诊断:被害人田______左时软组织切割伤,并前臂外侧皮神经损伤;右手第一掌腕关节断裂,伸姆长肌脖断裂,第一掌骨基底骨折。”(卷宗第6页) 2.被告人周______陈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吃过晚饭后,我到图书馆看书,听说红星大礼堂演电影。

    约7点半左右,我跑到大礼堂,见电影已经开演,于是我就沿后排往前走。这时坐在最后排边座的一个人拉了我一下,问我‘干什么的?’我说‘看电影’。

    我又问‘演什么电影?’那个人不耐烦他说‘你自己看嘛!’我嫌他态度不好,就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在吵架过程中,那个人朝我打了一拳,致使我退后4米远,坐到地上。

    这时过来了几个人,将我们拉开了,我感到吃了亏,就回家拿了水果刀返回礼堂。那个人见我拿着刀,就站起来夺刀,我就朝他砍了一刀。

    以后,我就被带到电影院值班室了。“(卷宗第11页) 二、有关证据 1.水果刀一把(照片)。

    (卷宗第 24页) 2.刑事科技鉴定结论:水果刀上所粘血液,与受害人田______的血型一致。(卷宗第28页) 3.北京市第___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1卯8)______中法伤鉴字第___号《关于对田______伤情的认定意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对受害人田______的伤情进行检查发现,右拇指掌腕关节处有一约4一scm长瘢痕,右拇指功能基本丧失,左前嘴皮肤有一约3cm的瘢痕。左前臂皮肤感觉减退。

    根据上述情况认为:田______的伤情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的规定,构成重伤。” 法医:王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医院病情记录。

    (卷宗第31页)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2:00 田______,男性,20岁,红星电影院门卫。晚8时执勤时右手及左时部被砍伤,流血不止,来院急诊。

    查体见:左时前内侧见约3. 5cm皮肤裂伤,皮下浅静脉断裂。右手第一掌关节背侧有约4cm长抖行刀口,关节面外寡,远端关节软骨部分受损,指背血管断裂,伸拇长短肌脖断裂。

    诊断为:右手切刽伤,右时部切割伤。 医生:_________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姆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产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案件情节及法律有关。

    阅卷笔录的内容

    其结构包括概况、阅卷所记、签署等。概况包括起诉人、收案时间、阅卷时间、起诉案件类型、被告人身分概况、主要简历等。阅卷所记为重点,内容比较丰富,应摘要记录事实、起诉理由、证据、适用法律。并写明案件重点、难点、疑点、存在问题等。

    另外,阅卷人可写明自己根据案卷材料所得出的意见。笔录之前应反复阅卷,吃透卷宗内容,然后确定重点及具体的笔录方式,如表格式、摘录式、归纳式等。对有关内容必须写明卷号、页码,以便查对。阅卷所记之后由阅卷人在结尾签名。

    格式:

    阅卷笔录

    时间:

    地点(或受理法院):

    案由:

    当事人:

    笔录内容:

    阅卷人:

    行政案件现场指认笔录格式,最好有范例

    一、犯罪嫌疑人在事发第二天的笔录中说:事发当晚到派出所说了事情经过。实际情况是:事发当晚公安人员根据群众和双方提供的情况带走了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两名保安,当晚他们就被其老板担保出来。卷宗中没有其当晚的笔录。

    出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是应该及时立案侦查的。根据一般的办案规程,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自然是要询问(或讯问)并制作笔录的。但是,《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并没有第一次询问必须制作笔录的限制规定。

    二、我在做辩认的同时,公安人员就找我做了笔录,不仅仅是辩认笔录,还有一份关于指认具体情况的笔录。可我除了在医院照顾我的家人,没有其他人证明了。

    当然可以。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是必要的。找到办案警官后,如果该警官证实确实做了笔录(你若能对其录音最好),你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示该证据。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出示,你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要求其调取,即使最终仍不提供,你也可以对你的第一次陈述笔录有了一个可以解释的理由了

    行政案件现场指认笔录格式,最好有范例

    一、犯罪嫌疑人在事发第二天的笔录中说:事发当晚到派出所说了事情经过。

    实际情况是:事发当晚公安人员根据群众和双方提供的情况带走了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两名保安,当晚他们就被其老板担保出来。卷宗中没有其当晚的笔录。

    出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是应该及时立案侦查的。根据一般的办案规程,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自然是要询问(或讯问)并制作笔录的。

    但是,《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并没有第一次询问必须制作笔录的限制规定。二、我在做辩认的同时,公安人员就找我做了笔录,不仅仅是辩认笔录,还有一份关于指认具体情况的笔录。

    可我除了在医院照顾我的家人,没有其他人证明了。当然可以。

    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是必要的。找到办案警官后,如果该警官证实确实做了笔录(你若能对其录音最好),你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示该证据。

    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出示,你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要求其调取,即使最终仍不提供,你也可以对你的第一次陈述笔录有了一个可以解释的理由了。

    怎样做好阅卷笔录

    一、制作要点如下:

    1.事实类。

    2.证据类。

    3.法律依据类。

    4.主张立场类

    二、格式:

    阅卷笔录

    时间:

    地点:(或受理法院):

    案由:

    当事人:

    笔录内容:

    时间:

    地点:

    案由: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2.被告人A*陈述

    二、有关证据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

    本案定性为:

    认定根据:

    [法律资料]审查案件中如何制作阅卷笔录 详细??

    审查案件中如何制作阅卷笔录 李超明 刑事案件的阅卷笔录是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的重点摘录。

    阅卷笔录制作的好坏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份好的阅卷笔录对审查案件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在基层检察院的批捕、起诉部门工作了 20 余年,办理了 1000 余起刑事案件,积累了相关工作经验,现就刑事案件如何制作阅卷笔录作一探讨。

    一、制作阅卷笔录的总体要求 阅卷笔录的内容应该包括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摘录、存在问题、阅卷意见,核心内容是证据摘录。 (一)按顺序排列证据 摘录证据应该是先言词证据,后其他证据。

    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先摘录言词证据的原因是每一事件的前因、发生、发展、后果,只有人才能说得清楚、透彻和完整,其他证据反映的只是事件的一部分,只有和言词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说清问题,是对言词证据的一种补充。

    按照先言词证据后其他证据的顺序摘录证据,能够使案情眉目清晰,重点突出,有利于将来在法庭上有力地指控犯罪。有的办案人员制作阅卷笔录时先摘录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后言词证据,局外人看了、听了,根本不可能知道该案具体情形是什么。

    如果用这样的证据顺序在法 庭上指控犯罪,会让参加庭审的人感到糊涂。 (二)抓关键点摘录证据 一般认为,摘录证据应该是摘录笔录的原话,不能对内容进行总结,总结性摘录一般用于终结报告。

    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待商榷。 实践中对证据的摘录主要是指对言词证据的摘录。

    摘录过程中,可以先详细摘录一份证明罪与非罪为主要内容的言词证据,其他言词证据摘录可概括为“时间、地点、过程同上”,然后把其证明的问题挑拣主要的摘录下来。如伤害案件对证人证言的摘录侧重点是证人看见是“谁怎样打谁的”,被害人、嫌疑人笔录的摘录侧重点是双方是如何打架的。

    再如抢劫案件笔录摘录的重点应是暴力行为的表现。强奸案件摘录的重点应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表现。

    总之,重点要摘录的应是该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特征。但任何情况都不是绝对的,如果一个案件的主体是否构罪成为本案的关键时,主体问题的摘录就应该成为重点,其他问题的摘录就可以简化、概括。

    二、小案件如何制作阅卷笔录 对于一人一事、案情特别简单、很短时间就能阅完卷、提审完的小案件,可提纲挈领式地点到为止。因为制作阅卷笔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理顺证据,在提审的时候有的放矢,不至于因为阅卷不细而遗漏问题。

    所以如果很快就能阅完卷,所有事实、证据都能了然于胸的,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纸张详细地摘录证据,做无用功。 三、多人多事的重大复杂案件如何制作阅卷笔录 一些案件犯罪嫌疑人多达二三十人,犯罪事实多达三五十件甚至更多,一些没有经验的同志看到这样的案件就发愁。

    其实只要掌握了方法,多大的案件都没有问题。 笔者的经验是以犯罪事实为基础,将多场犯罪事实的案件在阅卷笔录中分解成若干个小案件,一场犯罪事实就是一个小案件,有多少场犯罪事实就分解成多少个小案件。

    在制作阅卷笔录时,首先将所有犯罪事实分列摘录,然后在分列开来的每场犯罪事实下面将它的所有证据按照上述方法一一摘录。同时制作这样大的阅卷笔录还有一个重要方法是摘录顺序是按照侦查卷确定,卷中翻阅到哪场犯罪事实,就将哪个证据添加到那场犯罪事实下面。

    就是说阅卷笔录犯罪事实的场次可以来回翻动,但看卷的顺序决不能来回变动,不能以阅卷笔录中犯罪事实的场次为主,想到卷中哪摘录就到哪摘录。这样把卷宗翻来翻去乱找,到时候哪些证据摘录了,哪些证据没摘录,自己也说不清,案件事实更弄不清。

    按照笔者的这种方法制作阅卷笔录,不管多大的案件,不管多么复杂的案件,案件办结了,案件事实、证据显得干脆利索,条理清晰,不管是让领导听汇报还是上法庭指控犯罪,都能够做到准确无误。 四、制作阅卷笔录不能一味抄录侦查卷 实践中,在制作阅卷笔录摘录时,某些办案人员几乎是毫无筛选地对侦查卷进行抄录,甚至对同一事实,侦查人员问嫌疑人几份笔录,就抄录几份,对笔录中的废话、重复的话,也照抄不误。

    (作者单位: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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