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活动通知范文
2011年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0]280号)文件要求,省卫生厅做了周密布置,下发了文件,安排了省级预防接种宣传周工作计划。文件中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在2010年4月19日-25日期间,围绕“消除麻疹,控制乙肝,你我共参与”的主题,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
省卫生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4月25日在合肥市新火车站开展宣传活动,不仅为合肥市民同时也为许多外地居民及流动性较大的务工人员进行了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宣传形式主要以现场专家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等,同时以知识问卷调查方式了解民众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还通过发放小礼品吸引群众参与,进一步加深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本次活动了发放麻疹、乙肝、乙脑等防治宣传单、儿童预防接种告知书、流脑强化免疫活动等宣传材料1000多份,共有100多群众参与了问卷调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省卫生厅武副厅长在疾病预防控制局罗局长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任主任的陪同下,看望慰问宣传现场的工作人员,并与群众进行了亲切交流。
如何开展预防接种知情告知说的是开?如何开展预防接种知情告知说的
1、确定受种对象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受种对象包括:本次应种者、上次漏种者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中的未受种者。清理接种卡(簿),根据接种记录核实受种对象。
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与本地儿童同样管理。 2、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 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当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分发和领取疫苗 根据各种疫苗受种人数计算领取疫苗数量,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4、准备器材 按受种对象人次数的1。
1倍准备注射器材。自毁型注射器和普通一次性注射器由上级单位随疫苗一并下发,领发时做好登记。
使用前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备好喂服脊灰疫苗的清洁小口杯、药匙。
5、准备药品、器械 准备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1:1 000肾上腺素、自毁型注射器回收用安全盒及污物桶等。
计划免疫 宣传内容
自2008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以下计划免疫程序,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
1、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卡介苗: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各口服脊灰疫苗(液体)1剂次,4周岁口服脊灰疫苗(糖丸)1剂次。
4、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
5、白破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疹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8月龄时接种。
7、麻腮风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24月龄时接种。
8、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9、乙脑灭火疫苗:接种4剂次,八月龄2剂次,第1、2剂次间隔7-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1剂次。
10、A群流脑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6—18月龄时接种2剂次,接种间隔为3个月。
11、A+C群流脑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3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第一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二剂次间隔≥12个月。
12、甲肝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时接种。在部分试点地区使用甲肝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时各接种1剂次。
上述程序为常规疫苗免疫程序,不包括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 是这个吗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的通知如何写
第一大类是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为两个方面:
——为辖区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
——基于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大项目针对重点人群
第二大类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分为三个方面:
——儿童保健。为0-36月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每年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1-2岁儿童至少2次。
——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
——老人保健。对辖区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定期为全省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
四大项目针对疾病预防控制
第三大类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为四个方面:
——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出血热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预防接种注意事项
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 1.接种的准备工作 接种场所应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冬季室内应温暖。
接种用品及急救用品要摆放有序。严格遵守消毒制度,要做到每人用一副注射器、一个针头,以免交叉感染。
2.受种者的准备 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消除紧张、恐惧心理,争取家长和儿童的合作。 3.严格掌握禁忌证 接种前认真询问病史及传染病接触史,必要时先做体检。
(1)一般禁忌证 急性传染病,包括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而未过检疫期者;活动性肺结核、风湿病、较重的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哮喘、荨麻疹等过敏者;严重的湿疹或化脓性皮肤病者;有癫痫或惊厥史的小儿;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以及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等。 (2)特殊禁忌证 有过敏史者慎用动物血清制品;体温高于37.5℃,或一周内每日腹泻4次以上的儿童,严禁服用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糖丸,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应尽量推迟常规的预防接种。
近1个月内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不能接种活疫苗。 各种制品的特殊禁忌证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执行。
4.操作要点 (1)严格查对 仔细核对儿童姓名和年龄;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接种;注意预防接种的次数,按使用说明完成全程和加强免疫。 (2)生物制品的准备 检查制品标签,包括名称、批号、有效期及生产单位,并做好登记;检查安瓿有无裂痕,药液有无发霉、异物、凝块、变色或冻结等;按照规定方法稀释、溶解、摇匀后使用;严格无菌操作。
(3)局部消毒 接种活疫苗、菌苗时,只用75%乙醇消毒,因活疫苗、菌苗易被碘酊杀死,影响接种效果。 5.预防接种的反应及处理 (1)一般反应 1)局部反应:红晕及硬结的直径在5cm以下为阴性,直径≥5~9cm,为+,直径≥10~19cm,为++,直径≥20cm为+++,红晕及硬结直径大于20cm并可见水疱或坏死、淋巴结管炎为++++.有时伴有淋巴结肿大。
局部反应持续2~3d不等。轻者不必处理,重者可用干净毛巾局部热敷并抬高患肢。
2)全身反应:于接种后5~6h体温升高,持续1~2d,但接种活疫苗需经过一定潜伏期才有体温上升。体温37.5℃左右为弱反应,37.5℃~38.5℃为中等反应,38.6℃以上为强反应。
轻者适当休息,多饮水。重者可对症处理。
如红肿继续扩大,高热持续不退,应到医院诊治。 (2)异常反应 1)过敏性休克:注射后数分钟或半小时至两小时内出现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口唇青紫、四肢湿冷、呼吸困难等,如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
应使患儿平卧,头稍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l:1000肾上腺素0.5~1ml,必要时重复。给予氧气吸入。
尽快转至医院抢救。 2)晕针:注射中或注射后发生轻者心慌出汗、手足发麻,重者心跳加速、四肢湿冷,应立即使息儿平卧,头稍低,保持安静,饮少量热开水或糖水,短时间内即可恢复正常。
3)过敏性皮疹:常在接种后几小时至几天内出现,经服用抗组织胺药物后即可痊愈。 免疫系统有原发性严重缺陷或继发性免疫防御功能遭受破坏(如放射病)者,接种活菌(疫)苗后可扩散为全身感染。
4)注意提高预防接种的完成率,一般人群免疫水平达80%以上,才能取得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