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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补贴工作计划范文

    怎么写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计划安排

    按时间节点写。

    (一)购买住房。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职工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或交房款收据,支取住房补贴,每年可支取一次;采用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职工凭身份证、借款合同,贷款期限内,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补贴时,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办理支取。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款。

    (二)建造住房。职工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的宅基地批复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发票及复印件。

    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计息,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按时间节点写。

    (一)购买住房。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职工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或交房款收据,支取住房补贴,每年可支取一次;采用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职工凭身份证、借款合同,贷款期限内,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补贴时,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办理支取。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款。

    (二)建造住房。职工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的宅基地批复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发票及复印件。

    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计息,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并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有关金融业务。管理中心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设立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补贴资金帐户。

    备注: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供范垛既艹焕讹唯番沥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关于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是政府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为做好我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和《广元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广府发〔2007〕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几年的实施实际,现将申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家庭申报条件申报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城镇居民家庭户,其中,单身户申报的除孤老病残等特殊家庭外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城镇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申报材料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可到现居住地社区办理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手续。同时提供如下申报材料:(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向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二)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且为申请家庭唯一赡养人的父母(岳父母)。其余人员一律不能计算为家庭成员。夫妻户籍未同户的需提供结婚证件。(三)民政部门的城镇低保或低收入证明。低保家庭提供有效低保证件,低收入家庭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四)现住房情况的证明。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在外租房的,提供租房协议或合同;有住房但暂时未办理产权手续的和无住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的调查核实证明(陵江镇的由社区出具证明,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租公房的由公房所在单位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上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已经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本年度只需填写《苍溪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年度复查审批表》,表中内容与上年不一致的需重新提供相关材料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发展计划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建设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中群众和地方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足问题,办法提出五条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同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对廉租住房建设将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降低其建设成本。

    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起实施至今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为促进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统计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中群众和地方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起实施至今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重点 低收入住房困难 全国近千万户 办法明确,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

    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656个城市基本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同时,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 方式 货币补贴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自定 办法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同时提出,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标准和额度,办法规定: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该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租金标准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渠道 至少10%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保障金 据了解,2007年全国计划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额。

    但要将廉租住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每年的资金需求量很大。 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足问题,办法提出了五条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同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多渠道增加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房源也是当务之急。

    办法提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和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用地方面,办法明确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对廉租住房建设将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降低其建设成本。 对新建廉租住房,办法提出,其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

    并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对廉租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明确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落实 公示后公开登记结果 为保障公平、保证廉租住房真正落实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办法规定,申请廉租。

    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廉租房补助申请书范文

    下面我给大家提供了一份廉租房补助申请书范本。

    尊敬 “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困扰了很多申请廉租房的朋友,如果你还为“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头疼的话,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怎么写廉租房申请书吧!下面我给大家提供了一份廉租房补助申请书范本。尊敬的xx领导: 我叫xx,最近单位在佳节来临之际,准备给有经济困难的职工解决困难,补发一定数量的困难补助。

    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再三深思熟虑后,决定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申请原因如下: 1、因单位进行旧房改造,将所居住的旧房拆除,本人需在外租房居住。

    虽拆迁办已解决部分房屋租金,但是由于大环境的影响,房屋租赁价格普遍提高,本人任需负担一定金额的房屋租赁费用。 2、本人一家老少三代,孩子已经成年。

    老人年岁已高。现在家庭经济困难,承担能力有一定的困难。

    鉴于自身原因颇多,以上所述两条为特殊情况,其他均可克服。本人现月收入仅千余元,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收入的限制,承受能力实在有限,无力承担高昂的开销。

    为了能让自己能安心生活,更好的工作,同时也考虑到单位的经济状况和难处,特此向单位申请一定的困难补助,请单位酌情解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本人急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发展计划》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建设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中群众和地方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足问题,办法提出五条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同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对廉租住房建设将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降低其建设成本。

    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起实施至今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为促进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统计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中群众和地方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起实施至今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重点低收入住房困难全国近千万户办法明确,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

    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656个城市基本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同时,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方式货币补贴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自定办法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同时提出,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标准和额度,办法规定: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该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租金标准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渠道至少10%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保障金据了解,2007年全国计划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额。

    但要将廉租住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每年的资金需求量很大。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足问题,办法提出了五条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同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多渠道增加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房源也是当务之急。

    办法提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和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用地方面,办法明确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对廉租住房建设将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降低其建设成本。对新建廉租住房,办法提出,其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

    并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对廉租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明确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落实公示后公开登记结果为保障公平、保证廉租住房真正落实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

    关于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申请书怎么写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工作机制,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第六条 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齐备后,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接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并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

    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第八条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公示有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

    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九条 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侯。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轮侯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 第十条 已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应当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

    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停止廉租住房补贴的规定及违约责任。租赁补贴家庭根据协议约定,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租赁意向后,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第十一条 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租金,并按约定的期限腾退原有住房。 确定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则上不再享有实物配租资格,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况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其它保障方式对其实施住房保障。

    第十二条 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第十三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或租金核减后一个月内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十五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房地。

    公司租房补贴申请书怎么写额?从来没写过这玩意,额,不是那个廉租

    按下面的内容写就行了,就这么一个格式 住房补贴申请书格式和常用书信的格式基本一样,通常也有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五部分组成。

    这儿不详细介绍,而只强调一些主要的问题。首先,住房补贴申请一般在内容的安排上注意依据这样的次序安排。

    先写申请的内容,再写 为什么提出申请,之后写明自己的具体要求。做到井然有序。

    其次,住房补贴申请书的正文要求将自己的申请理由写清楚。为明白其见,可以分段写。

    再次,住房补贴申请书的正文还可以简单说明一下自己以前申请住房补贴的情况,以表明自己确 实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另外,住房补贴申请书的结尾要委婉的提出希望解决住房的强烈要求。

    落款署名时要写明自己所 工作的具体部门,以免弄错。

    请问廉租房书面申请怎么写?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

    XXX社区: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xx年至20xx年在XXX厂做工,20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xx,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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