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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中医文化医院的范文

    中医文化建设歌颂中医的演讲稿

    中医不能废!!!!

    朋友们,首先很感谢大家来看我的文章。

    由于近段时间以来,不免听到很多反对中医,要求废除中医的言论。不少人视中医为“伪科学”“迷信保守的代表”,强烈要求废黜中医。在这里,我要对你们说:“中医不能废!”

    首先中医做为一种治病救人的医术,上千年来一直担负着这一神圣的职责。古有扁鹊悬壶济世,有华佗救命医人,今也有中医医生每日诊治成百上千的病患。从古代,到今天,中医一直彰示着它的治疗效果。

    再来中医在漫长遥远的传统文化熏染下,又不仅仅是一门医学了。中医的养生观念讲求平日的保健、调理,而不是生了病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中医的养生方法还成就了一种生活方式了。一种在现代这个浮杂的社会里,令不少人向往的生活方式。中医里也含有深刻的哲学意味,中医里的五行理论将人、环境、生活都联系起来看,有着“循环统一,生生不息”的朴素的唯物主义哲学观。是可以很好地陶冶人的性情的。

    就以上两点看来中医就已经有了足够的不能废除的理由。

    因此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完善这一古老的技术,传承这一古老的文化了。就我个人看来,最紧要的是要改变现在的教学模式,将“西化的中医”回归为真正的中医。不能因古文生涩就将其列为选修,要懂中医的经典、基础,学习古文的必须的。要回归到实践上,而不是在中医学院里整天研究中药的有效成分到底为何,整天关注的是小白鼠而不是真正的病患。

    最后我希望,不论你是否看中医,都可以支持中医,眼学这一中国的瑰宝,让它既不是面临废黜,也不是一味颓废。谢谢!

    中医临床工作报告,求范文

    中医药临床工作报告 根据广饶县卫计局《广饶县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广卫计字〔2014〕6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做好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中医院专项工作计划,将中医药工作纳入2015年重要工作议程,研究解决我院中医药工作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医院管理制度,为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管理 (一)制定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严格执行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建立中医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并与绩效挂钩。

    (二)医院职能科室及药剂科加强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规范中成药、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三、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提高人才素质 1.制定中医药人才配置、梯队建设方案及人才培养计划。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到中医药人员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

    2.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强化中医药基本功、提升中医药临床技能,加强对西医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文案中国 整理编辑),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中西医交流与协作。 3.医院积极派出各科临床医师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中医药培训班及学术活动。

    组织开展西医人员和中医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导非中医人员合理应用中成药,积极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 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 1.中医科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

    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参与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等制度;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或优势环节,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开展临床协作,整合中西医各自优势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解决治疗难点,提高临床疗效。

    2.针对临床上单纯的中医或西医治疗效果都不明显的疑难病、急危重症等疾病,中医科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进行联合攻关(文案中国 专业代写),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以及中药的研发等。 五、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 结合临床需求,积极开展多学科参与的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积极投入研究经费,以保证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改善中医药服务条件,保证中医药科室与其他科室同步发展。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普及工作,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到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之中,在中医药服务的环境、流程、方式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我院在开展中医药服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注册登记的中医诊疗科目执业;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文案中国 整理编辑)。

    大兴区中医医院的简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大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一老一小”医保定点医院;2007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全国中医医院创建中医文化重点建设单位”。 科室设置齐全,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灸科等临床及医技科室19个,现开放床位300张。其中,骨伤科、糖尿病专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为国家级重点专科;肛肠科、针灸科、中医肿瘤科、中医脾胃科及中医妇科为特色科室。现有职工518人,其中,正式职工395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7名:高级职称31人,中级职称137人,硕士生以上学历31人。 2008年5月19日,医院正式挂牌“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兴中医院”,医院新病房也正式启用,同时,医院内外部环境和医疗设备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医院在充分发挥传统医学优势的同时,先后引进了美国GE螺旋CT、飞利浦DR数字影像系统、飞利浦数字式彩色超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内窥镜、腔镜系统等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现医院门诊量和住院患者呈逐月递增趋势。

    医院下设清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所,林校、枣园、宏盛等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枣园、海子角、宏盛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北京市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站”示范单位,枣园又为“三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院坚持在诊疗过程中发挥中医药治疗优势,开设中医特色传统诊疗区,进一步完善以针灸、拔罐、康复、推拿按摩、中药熏蒸、踩跷等为手段的中医特色治疗体系,方便和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及亚健康状态人群中医药服务需求;开设知名老中医专家诊区,聘请市内知名专家、教授到我院出诊、会诊、查房讲座,每天均有院内外中医专家坐诊;开展中医特色治疗:针灸拔罐、刮痧、推拿按摩、中药熏蒸治疗、中药三九三伏咳喘贴、中药面膜护肤、功能康复训练、三维正脊治疗等服务广大患者,充分发挥我院中医药特色诊疗功能,为患者提供优质、人性化的中医药服务。

    医院现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多家三级医院协作,共同建设糖尿病、心血管、儿科等四个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形成京南区域性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同时,充分发挥大兴中医院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龙头”单位作用,落实中医专家巡诊制、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大兴区百姓中医药服务需求。

    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要求是什么?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2008-12-15 10: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 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 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大型医疗设备等项目的用房应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建筑面积单列。

    承担科研、教学和实习任务的中医医院,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增加相应的科研和教学等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坚持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尽量利用社会协作条件统筹解决。

    第十六条 中医医院业务科室设置及病床分配比例,应按照医院规模、工作量和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应突出中医重点科室。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与建筑标准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的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的床均建筑面积应符合表一的指标。 表一 中医医院建筑面积指标(m2/床) 建设规模 床 位 60 100 200 300 400 500 日门(急)诊 人次 210 350 700 1050 1400 1750 建筑面积 69~72 72~75 75~78 78~80 80~84 84~87 注:1.根据中医医院建设规模、所在地区、结构类型、设计要求等情况选择上限或下限。

    2.大于500床的中医医院建设,参照 500 床建设标准执行(下同)。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在总建筑面积中的比例关系,见表二。

    表二 中医医院各种功能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床 位 60 100 200 300 400 500 急诊部 3.1 3.2 3.2 3.2 3.2 3.3 门诊部 16.7 17.5 18.2 18.5 18.5 19.0 住院部 29.2 30.5 33.0 34.5 35.5 35.7 医技科室 19.7 17.5 17.0 16.6 16.0 16.0 药剂科室 13.5 12.1 9.4 8.5 8.3 8.0 保障系统 10.4 10.4 10.4 10.0 9.8 9.0 行政管理 3.7 3.8 3.8 3.7 3.7 3.8 院内生活服务 3.7 5.0 5.0 5.0 5.0 5.2 注:1.使用中,各种功能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不同地区和中医医院的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 2.药剂科室未含中药制剂室。

    第十九条 当日门(急)诊人次与病床数之比值与本建设标准取用值相差较大时,可按每一日门(急)诊人次平均2m2,调整日门(急)诊部与其他功能用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关系。 第二十条 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单列项目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可参照表三。

    表三 中医医院单列项目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床 位 100 200 300 400 500 中药制剂室 小型500~600 中型800~1200 大型2000~2500 中医传统疗法中心(针灸治疗室、熏蒸治疗室、灸疗法室、足疗区、按摩室、候诊室、医护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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