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社保卡制卡范文
厦门的医社保具体要怎么办?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门诊(急诊)病历;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三、除上述报销材料外,以下各类费用的报销尚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1、转外就医:事前须到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须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转外者,可由已备案的当地三级医院出具转外建议书; 2、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先须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短期外出突发急性病:急性病方可报销(不必事先报备),须提供外出证明(如:单位出具的出差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探亲证明,并加盖公章;外出旅游合同、机票、实名动车票等); 4、在职人员外出学习、退休人员外出期间的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均应提供在厦就医的相关门诊病历,须提供外出证明(如:单位外出学习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探亲证明,并加盖公章;外出旅游合同、机票、实名动车票等); 5、异地分娩:要求符合计生政策,如需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尚须提供单位请假证明,无单位者提供社区开具外出证明并盖章(不必事先报备); 6、医保系统故障不能实时刷社保卡结算:医疗机构收费处发票背书证明并盖章; 7、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保卡:门诊或住院病历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8、制卡延迟、社保卡挂失或损坏:须社保卡管理科发票背面盖章确认; 9、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所提供的必须是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的收费票据,且须提供完整的门诊记录,于费用发生的次月20日以后按月统一报销一次; 10、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费用:需提供“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审批表”并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属省两费中心托管的离休干部保健对象须提供保健证; 11、参保身份、单位更改(中断缴费不超一月),地税数据、到款延迟:地税社保科变更原因及到款书面证明,于地税办理完变更手续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确认)后方可办理报销; 12、新生儿医疗费用:出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在缴费到账后(一般为银行扣款次月中旬,可拨打12333查询)可办理报销。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本地发票、清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13、交通事故(参保人不承担事故责任的除外):交通事故须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双方已协议赔付的医疗费不再重复支付。
属参保人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者不能报销; 14、其他非本人责任的伤害或事故:非本人责任而被他人伤害或交通事故本人无责但肇事方逃逸无法追究责任且时间超过一年者,可凭公安部门的“未破案”证明材料办理报销; 15、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其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者:报销时除提供上述报销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商业等保险已赔付者,发票原件上需加盖商保等保险理赔业务专用章,同时提供商保等保险理赔清单,商保等保险已赔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社保基金不再重复赔付(从参保个人利益出发,建议先办理社保报销后再申请商保等保险的理赔)。 16、先行支付: 事前先申请并填写“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 (申请书可向报销经办窗口经办人员登记和索取),提交审核确认符合社保法规定的先行支付范围后,报销时同时提供审核通过的先行支付申请书。
17、非故意中断缴费补缴后非补缴期间医疗费用报销:事前先申请并填写“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非故意中断缴费人员补缴申请表”(申请表可向报销经办窗口经办人员登记和索取), 提交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补缴范围后,到地税社保业务经办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12-14号窗口)办理补缴手续,并于缴费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确认)后方可前来办理报销,报销时应同时提供审核通过的申请表。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 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长令108号、122号) 受理内容: 1、属医保支付范围内费用但因各种政策允许范围内暂由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购药时应持本人社会保。
厦门医保社保卡在哪办
一、具体的办理医保卡可以播打12333人工服务查询,每个区都有办理的地方。
下图是厦门办理社保卡的网点地址和电话: 二、办理社保卡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委托函。 2、经办人身份证。
3、单位社保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4、《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5、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条规定: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须知: (一)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专用于本人在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支付、报销。
参保人员在挂号、诊疗、收费、报销及相关单位检查时应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 (二)社会保障卡不得转让、买卖、抵压、租用、借用等。
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此卡,凡因参保人员保管不当所致被盗用,本中心不予负责。社会保障卡丢失时,应及时挂失,参保人员自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社会保障卡挂失或更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三)参保人员的信息(社会保障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更正手续,于5个工作日后凭相关手续到相应的社保中心更换并重制社会保障卡。 (四)参保人员必须持社会保障卡到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否则其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执卡进行结算时应对其费用进行复核确认。
(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要求医生规范书写医疗文书,在结算时索取费用清单等相关票据。 (六)参保单位、个人及相关各方应确实履行缴费义务,遵守医保相关规定,否则医保基金不支付期间的医疗费用,且不得追溯。
(七)计算机网络(软件系统)故障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垫付后,凭就诊医院方加盖故障证明章的收费票据、医疗文书核销。 (八)社会保障卡只限本人在本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刷卡使用(高龄老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在本市范围内因工作调动,不需要更换或重制社会保障卡。
(九)长期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异地工作的我市参保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所属社区管理单位)申报其居住(工作)地,并按相关规定确定当地三所不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一所定点药店购药,报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其在被认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经办机构审核结算报销。 异地人员返回本市就医前应及时申请解除报备,以恢复其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使用权,否则医保基金不再支付上述人员在本市的医疗费用。
其异地就医资格同时取消。异地人员转外就医须经当地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作出书面建议,并在报销时提供。
(十)参保人员需要转外地上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应由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专家会诊,出具转外就医建议书,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外出就医。 (十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经所住医疗机构认可,确需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作的检查、治疗、配药等,其费用由参保人员垫付后返回所住院医疗机构报销,并纳入此次住院医疗费用中。
(十二)参保人员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指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结算完毕。跨医保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在6月30日预结(不办理出院登记),并出具相应费用清单。
(十三)委托他人代办医疗费用报销的,以被委托人出示委托人社会保障卡及完整申报材料为委托关系成立;受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证件(一般为身份证),并接受必要的登记。 (十四)本中心医疗费用报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五,节假日不受理。
大额医疗费用办理期限为2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预约。 (十五)参保人员在本市外出(除港、澳、台外)期间患急性病或紧急救治时可就近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有效凭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关于厦门医社保问题
也就是你们单位已经到社保局审核过了,有账户和社保卡,可以直接在网上缴纳是吧
当你有登录账户网上操作的时候发现这三个人已经有几个月的社保了,但是人却走了不干了是吗
这几个人 社保还没转移是吗?
社保局是不会给你减免费用的
一般是这一样牵制的,要是这几个人去其他单位上班,要缴纳社保,必须转移社保,到时候会找你,要求他们给你退还单位多缴纳的部分,或者你现在就打电话让他们补缴后替他们做社保转移,这样账面会很清楚
其次也是一种对职工负责的态度,要是他们去别的地方刚找到工作要交社保发现交不了,在跑回来转移人力物力都是要花费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