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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籍调查的工作计划范文

    简述地籍调查的内容和工作程序

    国家登记土地隶属关系的簿册。

    一般用文字和平面图记载,标明土地所有者的土地面积、位置界线、土地质量、权属关系及利用情况等。在私有制社会,地籍工作是为了维护土地私有制,以便国家掌握土地资料按田亩征税。

    在社会主义社会,地籍工作是维护土地公有制,以利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措施,并作为征收农业税的依据。一般包括 3 项工作内容: ①土地登记。

    对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按面积、位置、界线 、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注册 ,绘制平面图,颁发土地证。经过登记后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②土地统计。通过土地调查,用数字、图表及文字资料系统地反映全国范围内已利用或尚未利用土地的数量、质量、权属和利用状况,以及土地的动态变化。

    在按单位统计的基础上,汇总成乡、县、省(市、自治区)和全国的统计资料,经政府部门审批后成为正式文件。 ③ 土地评价。

    通过对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 土壤、气候、地形地貌、水文等)和经济因素(单产、位置、交通条件等)的评定,将土地按质量分成等级,为合理利用土地和征收农业税等提供依据。 地籍最初是为征税而建立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用途(地类)等状况的田赋清册和薄册,其主要内容是应纳税的土地面积、土壤质量及土地税额的登记。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地籍的主要功能已转变为保护土地产权和课税服务,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决策的依据。 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 中国地籍管理以土地产权为核心,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制度、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统计制度、土地动态遥感监测制度。

    地籍是反映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位置、质量、数量和利用现状等有关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和法律等基本状况的资料,亦称土地的户籍。 基础地籍资料包括地籍图、地籍册和地籍登记档案。

    地籍资料应具有现实性和准确性。 一般来说,地籍资料具有三大功能:土地利用管理和规划的功能,财政税收的功能和法律功能。

    记载土地位置、数量、质量、权属、用途等基本状况的册籍。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田赋清册,宋代有砧基簿,明代有鱼鳞图册,民国开始进行大地测量和航空摄影测量,编制地籍图册。

    最初,国家为对土地进行税而收集、编制、管理地籍资料。后来,地籍逐渐发展为国家巩固一定土地制度,合理利用土地,确定土地收益分配的基本档案资料。

    与之相适应,国家对地籍的管理成为国家土地管理活动的一个基本内容。国家依据有关法律,运用一定的技术、经济、行政手段,搜集和系统整理有关资料,建立起有统一标准的系统,精确的地籍档案。

    中国自1984年以来颁布实施了不少有关地籍管理的法律政策,对土地调查、登记、统计、分等定级和建立地籍档案制度,都作了规定。

    一年的工作计划怎么写-工作计划怎么写新年度的工作计划应该如何来

    不要把工作计划当作是交差了事的例行事项,应该要藉这个机会, 重新检视自己的职场生涯规划。

    研拟工作计划的目的,一方面是在跟主管沟通下年度的计划,另一方面也是作自我检讨。 在内容上,对主管而言,你是在设定明年预计达成的工作目标,对自己而言,是在设定自我突破的计划。

    研拟工作计划的第一步,是事先了解公司的年度目标。 别忘了公司目标与个人目标 主管在设定你的下年度工作内容时,通常是在贯彻公司由上而下的年度目标,因此,你必须先仔细了解公司的年度目标,这点很重要却总是被忽略。

    另外,你一定要花时间想清楚自己下年度希望的成长,是学习?是薪水?还是发展另一项专才? 如果你想要的是学习新技术,你的工作计划就必须加入学习计划;如果是想增加收入,就必须研拟增加业绩的计划,或是调换部门的准备计划。 先了解公司的年度目标以及个人的年度目标,你在研拟工作计划时才不会无所适从。

    计划合理但要具挑战性 接着,研拟工作计划的原则是「勿好高骛远、目标合理、具有挑战性」。 如何避免好高骛远,设定合理的目标呢? 多数人在研拟计划时不会想到自己的缺点,于是,建议可以找你的家人、好友,或是较熟的同事与主管,请他们检视你设定的目标是否太过理想?研拟的计划有没有避开或改善自己过往的缺点? 为什么要具有挑战性? 主管不会希望你只是去设定你原本就可以达到的目标,他会期待你在未来的一年,无论在工作上或学习上都能有所突破,所以,虽然要避免好高骛远,但也得设定自我挑战的计划。

    目标数字化、行动具体化 有了上述的准备与调整,接下来就进入实际研拟工作计划的4个步骤: 1。目标数字化 只有形容词的空泛目标是没有意义,所以要把工作计划的目标与内容数字化,例如时间化、数量化、金额化。

    甚至,连学习计划都可以数字化,例如,你预计花费多少时间学得某类技术,或通过某项认证。 2。

    行动具体化 有了数字化的工作目标,还要附带有效的执行计划。 拟定高度可行性的策略,除了让你在落实目标时有依循的步骤,另外也会让主管更相信与支持你的工作计划。

    3。学习计划 你应该同时研拟年度的自我学习计划。

    公司对员工自我学习通常是抱持正面的看法,有些公司甚至规定学习计划是工作计划应具备的项目。 学习计划应该清楚的包括:学习项目、学习管道与时间、预计对自身工作产生的效益,以及希望公司给予的协助。

    4。与主管面对面沟通 我强烈建议,完成工作计划后,你一定要面对面地与主管沟通,而不是只用电子邮件把工作计划传送给主管。

    面对面沟通的好处,是你可以透过主管的表情与肢体动作,更清楚了解主管对你的各项目工作计划的看法。 你也可以藉由面对面的机会,告诉主管你的中长期目标,例如两年内希望从技术部门调往行销部门,或是3年内希望担任主管职等,请主管针对工作计划与学习计划,给予建议。

    总之,不要把研拟工作计划当作是交差了事的例行事项,应该要藉这个机会,重新检视自己的职场生涯计划。 (李德诚) 。

    土地调查实习报告怎写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为什么要进行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级等基本信息,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资料。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工作中为确定土地权属、明析产权的实质性调查,其成果资料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解决土地产权纠纷的重要凭据。同时,通过地籍调查还可全面掌握一个地区的土地类型、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分配情况,从而为建立科学的土地管理体系,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调控土地供需、规范土地市场等提供信息保障。

    我需要《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规程》,在哪里能找到?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 1 总则 1。

    1 目的和依据 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

    2 内容 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勘丈。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地籍调查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1。3 调查单元 调查的单元是一宗地。

    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应独立分宗。 1。

    4 地籍编号 1。4。

    1 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1。

    4。2 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1。4。

    3 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1。

    4。4 界址点应按街坊或图幅统一编号。

    1。5 地籍勘丈方法 地籍勘丈在现阶段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①解析法;②部分解析法;③图解法。

    用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建立初始地籍后,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用解析法进行更新。 1。

    6 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 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着墨二底图。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

    城镇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1。

    7 规程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城镇和独立工矿区。 原则上也适用于集镇和村庄。

    1。8 实施单位 开展初始地籍调查的市(县)要成立以主管市(县)长为首的地籍调查、登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处理土地权属和地籍调查、登记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地籍调查、登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土地(国土)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1。

    9 地方补充规定 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必要时可对本规程某些条款作补充规定,报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后实施。 1。

    10 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2 土地分类 2。

    1 分类依据 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主要依据。 2。

    2 分类体系 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城镇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3 初始地籍调查 3。1 准备 3。

    1。1 制定计划 地籍调查前必须制定周密计划,包括调查的范围、方法、经费、时间、步骤、人员、组织等。

    3。1。

    2 确定范围 在1∶2000?1∶10000(个别地区1∶5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上预先标绘调查范围,其范围应以图上已有的实地地物为界,整个调查范围的标绘要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范围相互衔接,不重不漏。 3。

    1。3 收集资料 a。

    经过初审的土地申报材料,现有的地籍资料; b。控制点资料,已有的大比例尺地形图、航摄资料; c。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资料; d。房屋普查及工业普查中有关土地的资料; e。

    其他有关资料。 3。

    1。4 技术设计 应根据已有资料和实地踏勘的情况进行地籍调查项目技术设计,包括下列内容: a。

    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用地特点; b。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及组织实施方案; c。

    地籍控制网点的布设和施测方法,以及与城镇平面控制总体布局的关系,坐标系统的选择; d。地籍图的规格、比例尺和分幅方法; e。

    选用的地籍勘丈方法; f。 地籍调查成果的质量标准、精度要求和依据。

    3。1。

    5 表册及仪器 准备所需表格及簿册,置备地籍调查所需仪器和用品。 3。

    1。6 人员培训 地籍调查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地籍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明确调查任务,掌握调查方法、要求和操作要领,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3。2 权属调查 3。

    2。1 调查工作图 用已有地籍图或大比例尺地形图复制图做为调查工作图;无上述图件的地区,应按街坊或小区现状绘制宗地关系位置图,做为调查工作图,避免重漏。

    3。2。

    2 划分调查区 根据调查范围,在调查工作图上依行政界或自然界线划分调查区。 3。

    2。3 编制地籍号 依据1。

    4条规定,调查前逐宗预编地籍号,通过调查正式确定地籍号。 3。

    2。4 指界通知 按调查工作计划,分区分片公告通知或邮送通知单,通知土地使用者按时到场指界。

    3。2。

    5 现场调查核实 核实各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地籍号和实际用途等。 3。

    2。6 界址调查 界址的认定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

    单位使用的土地,须由法人代表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见附录A);个人使用的土地,须由户主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户籍簿。 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委托书(见附录B)。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所有界址要按规定设置界标(见标录C)。

    地籍调查的具体内容

    1、权属调查。

    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3、地籍勘丈。

    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 4、绘制地籍图。

    地籍调查办理 (一)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1、收件 收件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条件:本行政辖区内土地(不含军产、保密产等特殊用地)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地籍调查申请书(原件); (2)地籍调查表(本宗和邻宗指界人签章); 如果本宗地已登记或已进行地籍调查且界址无变化的,沿用原地籍调查成果,根据原地籍调查表填写现地籍调查表,不需四邻指界。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以下文件之一: ①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③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书。

    (4)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6)涉及界址变化需四邻指界的提交: 地籍测量成果(原件,北京地方坐标,1:500比例尺),包括:①宗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②宗地面积表;③宗地图(两份,其中一份本宗和邻宗盖公章);④变更地籍测量检查结果报告;⑤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⑥涉及委托指界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①已登记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②未登记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政府征、占地批复和征、占地结案表(复印件);已划拨的提交土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③已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租赁)的提交:合同(原件)、发证函(原件)、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复印件)。

    (8)地上物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钉桩放线通知单及成果表(复印件); (10)立项批复(复印件); (11)完税或免税凭证(复印件);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涉及拆迁、联建、分摊土地、项目转让、土地权属变更、企业改制、中央在京机关用地等,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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