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乙方反索赔范文

    赔偿协议书格式,赔偿协议书怎么写?赔偿协议书范文? -

    赔偿协议书甲方(单位):XXXXX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工人):XX,男,XX岁,住成都市XXXXXXXX,身份证号: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

    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余款人民币元(大写:)于付清。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

    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6、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工程反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条件》第31条中规定,"……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以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这就是说,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在此类索赔中,发包人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甚至可以用留置承包人材料设备的方法作为抵押。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什么是工程反索赔: 发包人反索赔,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民事赔偿协议书范本

    民事赔偿协议书

    (参考格式)

    协议双方:

    甲方: ,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

    乙方: ,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

    ,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

    乙方系***的妻儿。***(系甲方雇工)于 年 月 日在为甲方(系

    ***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家属来沪料理***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

    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 年 月 日存于 在

    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 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

    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

    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 公证处备查一份。本

    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 人

    民法院管辖。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反索赔有哪些?

    (1)施工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按照通常的合同管理习惯,一般将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为索赔,而将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都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正常的工程管理行为。反索赔的内容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反索赔的主要内容。 (3)除上述反索赔内容外,当承包方发生其他损害发包人的利益时,发包方可就经济损失进行反索赔。

    例如承包方施工过程中造成场外路面的破坏、绿化的破坏,运输混凝土构件时承包方将发包方的围墙撞倒等,发包方均可以向承包方进行反索赔。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索赔与反索赔?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好索赔与反索

    测绘08-2班 cumt

    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可称其为承包人的施工索赔(简称施工索赔)。发包人对属于承包人应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而向承包人要求的赔偿主张,称为发包人的反索赔(简称反索赔)。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2、工程设计变更。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5、因施工中断,或发包人工作失误导致工效降低。

    6、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承包人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

    7、工期延长或延误。

    8、发生非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终止或放弃。

    9、物价上涨引起索赔。

    10、货币贬值导致索赔。

    11、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

    施工索赔程序和时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长济律师根据有关规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反索赔是什么?

    反索赔的概念 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反索赔有工期延误反索赔、施工缺陷索赔等六种类型,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反索赔的类型 1。 工期延误反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商的责任,致使竣工日期延后,影响到业主对该工程的利用,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业主有权对承包商进行索赔,有承包商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

    2。 施工缺陷索赔 当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责任。

    3。 承包商未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合同条款指定的项目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可以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所支付的必要的保险费可在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回。

    4。 对超额利润的索赔 在实行单价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实际工程量比估计工程量增加很多,使承包商预期的收入增大,则合同价应由双方讨论调整,业主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5。 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 在承包商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商付款的合理证明时,业主可以将承包商未付给指定分包商的所有款项付给这个分包商,并从应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6。 业主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 如果业主合理地终止承包商的承包,或承包商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业主有权从承包商手中扣回由新承包商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支付部分的差额。

    做工程的人士进:施工企业签证变更索赔和反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的探讨》 内容提要:索赔与反索赔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文章在对当前索赔与反索赔认识误区分析的基础上,阐明了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进而具体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和对建筑市场的作用。 建设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工程设计考虑不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也可能造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存在各种缺陷,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难以避免。

    目前在我国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承包人进行的施工索赔,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针对承包人的索赔进行的反索赔。施工索赔和反索赔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它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方面争议和分歧较大。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与反索赔,为各单位和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误区 关于索赔与反索赔的内涵,目前在国内的意见不一致,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有意见认为,应从《合同法》和《合同条件》的规定,来理解和解释索赔与反索赔。

    这一类意见认为,索赔是双方面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这是由甲、乙双方之间平等的主体地位所决定的。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干扰事件后,双方都在进行合同分析。

    一方面想在合同中找到对已方有利的条款作为依据,尽快追回在事件中所产生的损失。另一方面又想在合同中找到对合同另一方不利的条款,尽量推卸掉已方的责任,防止已方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因此把追回已方损失的手段称为索赔,把防止和减少合同另一方向已方提出索赔的手段称为反索赔。也就是说,凡是主动提出权利要求的,均被称为“索赔”;凡是对此项“索赔”进行反驳、修改或拒绝的行为,均属于“反索赔”。

    甚至还有人认为,索赔就是承包商依据合同赋予的权利,对合同甲方过错给予惩罚,从而弥补损失并由此获利的过程。更有甚者,有些承包商根本不知索赔一词。

    二、国际上对索赔与反索赔含义的界定 根据国际工程施工索赔规范,普遍按索赔的对象来界定索赔与反索赔,通常把承包商就非承包商原因所造成的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称为“索赔”。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由于承包商违约而导致业主损失的补偿要求,称为“反索赔”。

    并且此种要求均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并不存在惩罚的意思。这一定义已为国际工程承包界所公认和普遍应用,具有特定的明确含义。

    当然,如果从广义的一般含义来说,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某种索赔,业主可以反驳或拒绝承包商的此项索赔即进行反索赔。分包商可以向总承包商提出索赔,总承包商可以针对此项索赔进行反索赔。

    承包商可以向供货商提出索赔,供货商也可以反驳此项索赔,即进行反索赔等等。但是,在施工索赔实践中,一般并不是从广义的角度理解索赔和反索赔,而是按其特定的含义,把承包商向业向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为“索赔”;把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为“反索赔”,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审和修正,否定其不合理的要求,接受其合理的要求。

    二是对承包商在履约中的其他缺陷责任,如某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拖期建成,独立地提出损失补偿要求。 三、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 施工索赔常常是承包方获取更多利润的一个手段,也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

    按照国际对索赔及反索赔的界定,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我国实际工作中的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在建设工程中,索赔是合同双方经常发生的正常的管理业务,我们习惯上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称作“施工索赔”,索赔目的主要是工期和费用。而对于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或者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评议,否定其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称其为“反索赔”。

    (一)风险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外项目的货币汇兑风险等等。近年来,由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不断扩大,绝大部分施工企业存在任务严重不足的现象,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处于主导地位的便利,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承包商身上,导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例增大,所以此类施工索赔往往由承包商提出,而且双方的分歧往往较大。

    (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尤其是设计变更。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为基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或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都是变更,如果此类变。

    合同中,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条款怎么写

    契约自由原则,如果合同已经签订并生效,乙方应该履行,如果合同正在签订,乙方可以和甲方协商,签订合同必须双方自愿。

    如:赔偿协议

    协议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XXXX年X月X日,甲方委托乙方将XX货物汽运发运到重庆,乙方擅自变更运输方式,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又不慎致货物受损,造成直接货物损失人民币XXX元,且延误了XX天,现收货方要求甲方赔偿损失XXXXX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愿意于XXXX年X月X日一次性赔偿甲方人民币XXXXX元,以作为甲方对收货方的赔偿,甲方表示同意。

    二、甲方同意本协议第一条履行完毕后,放弃对乙方其它责任的追究。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甲方盖章) 协议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在建设工程中什么是索赔呢?

    索赔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 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 要求。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索赔是必然而经常发生的,在施工阶 段发生较多。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 利益的权利,双方应当依据约定的合同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义 务的制约关系。

    索赔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是保护和捍卫自己正当利益的手 段。索赔是十分必要的,如果索赔运用得法,可以变不利为有利, 并被动为主动。

    索赔是以合同为基础和依据的,是双向的,即当事 人双方索赔的权利是平等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乙方同样也可向 甲方索赔。此外,索赔与反索赔相对应,被索赔方亦可提出合理论 证和齐全的数据、资料,以抵御对方的索赔。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