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营运车辆停运鉴定申请书范文

    怎样写申请车辆停运鉴定书?

    需要写明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车辆的具体情况,申请理由,然后写明年月日。

    车辆停运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滕xx,男,汉族,现年55岁,住xx县。 申请人:马xx,女,汉族,1962年12月7日出生,住址同上,系滕xx妻子 请求事项: 1、请求对申请人住房损失进行鉴定。

    2、请求对申请人房屋损失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滕xx、马xx诉梁xx等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诉至xx县人民法院,贵院已经立案。

    本案的被告梁xx等的行为已经对申请人家庭住房造成损坏,现已不能入住正常生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申请对自家房屋做损失鉴定及损失原因鉴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滕xx 马xx xx年xx月xx日。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鉴定注意事项如下: 一、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鉴定的适用范围 有观点认为,被停运的机动车必须是依法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经营的车辆,应排除违法经营的情形。

    我们认为,该意见有一定的道理,《解释》中增加了“依法”从事经营性活运的限制,有观点建议对停运损失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考虑到停运损失的标准在实践中需要考虑经营成本、经营利润以及损益相抵规则等多个因素。 二、申请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车辆登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3、已进入诉讼阶段的须提交起诉状及反诉状; 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扣留车辆需提供扣留期间证明; 5、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复印件; 6、事故现场及车辆受损车辆的照片; 7、事故车辆的合法营运资格证明; 8、事故车辆在事故前一个年度内部分营运合同、实际营运利 润及需实际支付项目、费用数额等材料。

    9、车辆登记人关于事故前一个年度实际纯利润的数额及毛收入、实际支出的简要文字说明。 10、与事故及事故车辆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的期间范围 关于“停运损失”,《解释》中没有对停运损失的时间、范围作明确界定,仅是增加了“合理”的限制,在具体适用本条过程中,要考虑的因素有:(1)车辆的停运时间,一般应以车辆实际维修或重置的时间来计算停运时间,以期贯彻全部赔偿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扣车天数证明、车辆的维修机构出具的进出厂日期证明、修理工时证明或者重新购置车辆的发票、提车单等证据证明其合理的修理或重置时间,但如果对方当事人举证证明存在故意拖延等情形,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扩大部分的损失则不予支持。

    (2)损失的具体范围。该损失不应再包括因停运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因停运导致对第三人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因为两者的因果关系较远,同时也避免加重侵权人的负担,限制人们的行为自由。

    在具体计算停运损失的数额时,要考虑受害人的运营成本、运营能力、近期平均利润等案件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停运损失。

    营运货车停运损失提供哪些材料才能通过停运损失鉴定?

    可以找车辆鉴定部门 做车况检测,查明磨损状态,伤损情况,计算修复时间,结合每天的营运额做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已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已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第六章6.4条第14项指出: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

    成本是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 不变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

    这就是说: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停运损失费。

    营运车停运司法鉴定损失鉴定费钱谁来出

    运营车是指从事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营运车辆一旦被撞,在修理期间车辆停运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找谁赔偿呢,中衡保险公估专业解决运营车停运损失赔偿鉴定,高效快捷的服务,为您的合理索赔保驾护航! 林某驾驶重型半挂运营车,在路上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因双方对责任划分出现分歧,故车辆被交警队扣留,后经交警鉴定认定对方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时交警队才放车,于是双方协商由对方驾驶员将两辆车一起拖到当地的一家修理厂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对方驾驶员直接支付。

    但因车辆损失较大,维修时间较长,林某觉得维修期间,车子无法运营,不但赚不到钱反而还得花钱,于是就找对方驾驶员要求赔偿其运营车停运损失,但对方驾驶员认为自己也亏了不少钱,将车子修好就行了,所以拒绝赔偿林某的运营车停运损失费。双方协商无果之下,林某听一个朋友建议,找到中衡公估为其运营车停运期间的损失赔偿做评估鉴定,使用中衡公估出具的鉴定报告书提起诉讼!我公司接受委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依法对林某的运营车停运损失赔偿进行评估鉴定。

    根据林某提供的材料及委托,该车为陕汽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车牌号为皖C***X,初始登记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该车的营运、保险等手续齐全,车况良好,于2015年5月12日因扣留不能正常营运,委托评估停运期间为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X月XX日。按照调查的情况并经综合计算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安徽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之规定,评估皖C***X陕汽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自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X月XX日期间的停运损失为贰万柒仟贰佰元整(¥27200元)。

    并对此出具了该运营车停运损失赔偿评估鉴定报告。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