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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笔录格式

    庭审笔录宣布法庭规则和纪律。

    (可略写) 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XXX,性别、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单位的写全称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为单位的情况):(职务)委托代理人(如果有):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性别、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单位的,写全称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为单位的情况):(职务)委托代理人(如果有):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审: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宣布开庭审:关于XXX与XXXXXX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XXXXXX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XXXX)XX民一初字第XXXX号,合议庭由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人民陪审员XXX组成;由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

    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审:各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审:对上述人员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含举证、质证)审: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宣读起诉状(可略)。审:被告答辩。

    被:…… 审:原告举证,被告质证。原:(举证)被:(质证)审: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被:(举证)原:(质证) 法庭辩论审:原告发表辩论意见。审: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审:补充辩论意见。(可多轮辩论) 审:对案件争议进行小结,说明本案的争议焦点,由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最后陈述 审:辩论结束,最后陈述。 休庭(或当庭宣判)审:休庭,择日宣判(或当庭宣判),核对庭审笔录,无误后签字。

    尾部(签名)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签名。出庭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

    拓展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科-笔录。

    什么是“庭审笔录”?

    一、庭审笔录的重要性 庭审笔录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反映法庭审判活动全部真实情况的记录,包括双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审判人员在法庭上陈述的内容及其他活动状况。

    庭审笔录的重要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庭审笔录可以将整个审判活动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见证,是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依据;2、庭审笔录固定下来的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论、证人证言等,可以起到证据作用,当事人和证人不能随意推翻,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3、上级人民法院通过阅读法庭笔录,可以了解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4、原审庭审笔录又是上诉审和再审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再审案件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庭审是整个审判活动中的重要部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庭审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明显,因此,完整、准确、快速地将庭审活动记录下来,是书记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体现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一个方面。 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制作一份优秀的庭审笔录和大家探讨。

    二、庭审笔录对书记员的要求 在短时间内制作出一份优秀的庭审笔录并非一件难事,但也不是件易事,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因此需要书记员在平时对自己进行自身的素质提高训练,练好五个基本功: (一)要求有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 要加强并坚持对法律的学习,不仅要学习实体法,更重要地要学好程序法。

    只有学习法律,熟悉法律,在庭审记录中才可能不出失误。1、熟悉各类民事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消灭的构成要件,书记员在记录中注意力要始终放在这些构成要件的事实上,有选择、有取舍,不能把庭审情况不分轻重地照写照录;2、熟悉诉讼的各个环节的程序,特别是民事审判方式及实行的开庭程序,还要熟悉当事人的资格、委托代理、回避、各类证据的收集和举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3、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对《规定》中关于当事人质证、法院认证的规定熟练掌握完整准确的记录,它直接关系到证据的效力和案件处理结果。

    (二)熟悉案件的基本情况。 记录员必须在庭前对担任记录的案件进行阅卷、熟悉案情。

    首先,通过阅看案卷,了解掌握案情重点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对案情复杂、牵涉人数较多的应作一些摘要,对案件所涉及到的科学技术名词、术语、数字、方言土语、人名、地名和不常见的事物名称以及生字等应先查清,这样才能做到临庭记录心中有数,避免发生记不下去、记不全或丢字漏句的现象。

    必要时可带一份起诉状或自诉状,供临庭记录参照,以免因音同字不同而产生差错。其次,通过对案件的了解,结合案情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款,笔录时先记下条款序号,可留下相应的空格事后补记,以便将思路迅速转移至下一个问题上。

    当然,庭前熟悉诉讼参与人的特点,如口音、语速、表达能力;适当了解被告对诉状的意见以及答辩要点都有助于提高庭审笔录的质效。 (三)了解审判人员的审判风格。

    在审判实践中,每个审判员的审判方式不尽相同,发问有快有慢,有的习惯于临时插问,有的爱用质问性语言,有的则习惯于严格按审问提纲发问等等。因此,为了配合审讯,作好笔录,书记员必须熟悉每个审判员的审问方式与特点;较为复杂的案件,庭前应与审判员交换有关案件的庭审意见,了解审判思路,掌握审判人员的审判风格及提问重点,结合案情,了解每一次发问的目的,便于抓住庭审问答的重点。

    另外可以与审判员商量好,在讯问、询问复杂的、主要的事实或遇到当事人口音不清时,可暗示审判员重复发问或让当事人、辩护人等重述,以便完整记录。 (四)有责任感。

    笔录工作很辛苦,庭审往往一个接着一个,常常累得手疼胳膊酸,一定要有吃苦的精神。 热爱这项工作是做好笔录的前提,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做好笔录的保证。

    作为一名庭审记录员应时时想到,我们的记录是事关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重要载体,将接受历史的检验,来不得半点草率和马虎。 (五)要加强文字修养,提高概括能力。

    记录工作亦是一门科学,要做到记录中不失原意,不能以个人喜好任意取舍。 在此基础上,力求语言简练,文理通顺。

    书记员要有分辨案情重点和提炼、概括能力。记录时尽量按原话记载,对一般情节和重复部分可以在不失原意的前提下概括,文字要精炼。

    另外,记录员还要做到识字广泛,运用字、词、句准确规范,符合法律语言的语体特征,保持叙述角度一致,注意语序的合理安排、标点符号的恰当使用,保证庭审笔录的真实、客观。 。

    庭审笔录的作用有哪些呢?

    1、庭审记录是法定的诉讼文书。

    我国《民诉法》、《刑诉法》中都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记入笔录。 2、庭审笔录是现阶段唯一合法的庭审记录形式。

    庭审笔录所起的重要作用在于庭审笔录客观、真实地记载了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当事人庭审中的自认、辩解等一些庭审各个阶段的重要情况,重要活动被庭审笔录用文字固定下来后,当事人不得随意地撤回和随意更改或否认,让合议庭对于认定证据和确认案件事实有了充分的依据。 3、庭审笔录是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

    庭审是通过法庭调查中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从而确认案件事实,以达到辨别是非和分清责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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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开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开庭地点: 一号审判庭, 第 一 次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审 判 长 审 判 员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一):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即将开庭审理由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二):请公诉人入席就坐。(三):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⑴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⑵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⑶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⑷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品的人(法律准许的除外);⑸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未经本庭准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⑵不准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⑷不准发言、提问; ⑸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四)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席就坐。(五)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主持开庭。审:现在开庭。请司法警察带被告人 到庭,卸下械具。审:被告人 ,你还有其他名字吗?被:没有。审:什么时间出生?被: 出生。审:什么民族?被:X族。审:什么地方人?被:XX县人。审:什么文化?被: 文化。审:什么职业?被: 。审:家庭住址?被:住 。审:被告人 ,你什么时间因什么原因被逮捕的?被:审:是否被刑事拘留?被: 审:你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被: 审:被告人 XX,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你 一案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被: 审: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由XX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今天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是: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 代理审判员 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书记员 担任本庭记录,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书记员 出庭支持公诉。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百五十九条、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⑴申请回避权。被告人如果认为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或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可以申请上述有关人员回避。审:被告人 ,你是否申请回避?被:不申请。审:⑵辩护权。你可以自已辩护,还可以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⑶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⑷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审:被告人XX,你听清了吗?被:听清了。审:鉴于被告人在十天前收到了起诉书副本,也未提出回避申请,现在法庭调查开始,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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