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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期间费用范文

    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申请书怎么写

    对于受工伤影响的劳动者来说,工伤的赔偿金无疑是一比非常重要的补偿金,该补偿金能保证工伤员工的生活状况。

    那么受工伤后是需要书写工伤赔偿的申请书的,那么工伤赔偿申请书要怎么写呢?让华律网小编帮您科普一下。 工伤赔偿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陈某,男/女,汉族,生于xxxx年x月xx日,住xxxx. 被申请人: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委托代理人:有无都可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xxxxx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xx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聘请申请人陈xxxx到该公司从事xxxxx工作。

    陈xxx于xx年x月xx日在xxxxxx工作过程中,因xxxxx导致陈xxxxxxxxxxxxx,造成申请人陈xx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xxxxxxxxxxx。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x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x 二oox年xx月xx日 工伤赔偿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某某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123456789123456789住址:某某某市某某某社区某组某某号电话:123456789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某某系某某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

    现经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等级。诊断结论为:右手环指中节中部离断、功能完全丧失,右手中指开放伤、功能部分丧失。

    为玖级。遂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如下费用: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离岗前10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标准为离岗前8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玖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共计27个月,田莉的离岗前平均工资为1500元。

    共计金额为40500元整。 申请人: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工伤赔偿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王**,男,198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公司职工,住北京市**区**街道**楼**单元**号,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电话:******** 邮编:1000**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

    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日内赔偿给王**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万元。 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年**月**日以前归还的**万元,至今分文未付。

    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 ****年**月**日 附件:**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工伤期间生活费如何计算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 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3)职工因工死亡,可享受以下待遇:

    ① 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计发。

    ② 一次性工亡(因工死亡)补助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8个月发给,其中对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死亡的按60个月发给。

    工伤住院期间的费用怎么报销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关于申请工伤期间的陪护费,交通费,餐费的报告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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