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申请书改派范文
怎样写一份改派申请书,格式如何?
一、改派的含义 以下三种情况笼统称为改派:1、毕业研究生入学时录取为定向(或委培,含国家计划委培生、师资计划委培生、省计划委培生等)研究生,毕业时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原定向(或委培)协议到其单位就业,改签其他单位就业。
2、每年6月底(或7月初),毕业研究生离校时没有签约,志愿将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者,会领取到一张回生源地教育局的《就业报到证》。该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与用人单位签约手续。
3、毕业研究生与某用人单位签约后又毁约,改签新的用人单位。二、改派程序 改派的第一种情况,毕业研究生需向研究生教育学院思想教育科提供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改派的申请书,经审核符合改派条件者,取得《就业协议书》,签订新的就业单位后,上报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的第二种情况,在本地市改派的,由当地市教育局办理;跨地市之间改派的,或涉及到省直、中央驻冀单位或外省单位就业的,需持《就业报到证》和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的第三种情况,毕业研究生需向研究生教育学院思想教育科提供原接收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改派的申请书,原发放的就业报到证及原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本人、接收单位所持共两份),经审核符合改派条件者,取得新的《就业协议书》,待与新的就业单位签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三、改派时间 每年7月(含7月)份后,《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地市且在本地市改派的,可在《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两年内办理改派手续;其他情况,在每个月的23-25日(双休日除外)将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教育学院思想教育科,26-31日(双休日除外)学校汇总改派信息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届时毕业生自行与研究生教育学院思想教育科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报批结果,领取《就业报到证》。改派毕业研究生工作中,若有与就业政策不相符的地方,以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现行的有关政策为准。
急!!如何写“毕业生改派申请书”啊??有范文吗?
本专科改派
一、改派
(一)本专科改派
1、改派材料准备
由于某种原因在两年(从报到证鉴发之日算起)要求改派的毕业生,可从学校领取《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毕业生本人申述改派理由”以上部分内容。《申请表》中其它栏目,按以下方式填写。
(1)“原派单位签署意见”一栏,属定向、委培、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派遣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原派遣单位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原派遣单位”指派遣证开具的单位)。其他毕业生可免签原派遣单位意见。
(2)“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①属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及所在市、县人才中心)签署意见;②属市属单位的,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③属单位聘用,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④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⑤属回生源地的,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培养学校签署意见”一栏,由培养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外省回皖毕业生在省内改派不需要培养学校签署意见;在市属范围内改派的可以免签培养学校意见。
2、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改派出省或改行的改派,处室审核后,每星期一次报厅领导审批。
(2)外省高校毕业生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意见后,我办出示放行函。
(3)改派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办理,委托别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出示身份证。
(二)研究生改派
1、毕业生改派次数仅限一次,不允许多次改派。
2、改派手续要求由各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统一来我办办理,若学校一时派员有困难,可开具委托函委托他人(毕业生本人)办理。
3、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合同关系的函件材料(原件);
(3)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原件);
(4)《安徽省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调整改派审批表》(限毕业研究生使用,按表逐项填写,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后,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为使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充分时间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在两年内(从报到证签发之日起算起)可以办理报到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二)毕业生报到时,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不代办报到手续。情况特殊,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补办报到证须知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
(二)毕业生递交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详述遗失经过,并由原毕业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登报作废。毕业生持遗失《报到证》的存根原件在省级报纸(《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刊登遗失声明。派遣至外省的毕业生,需在当地省级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
(四)补发《报到证》。毕业生持遗失的《报到证》存根原件,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申请及学校证明到我处补办《报到证》。
四、办理时间:
每周一、三、五上午集中办理。
怎么样写改派申请书呢?
一)本专科改派 1、改派材料准备 由于某种原因在两年(从报到证鉴发之日算起)要求改派的毕业生,可从学校领取《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毕业生本人申述改派理由”以上部分内容。
《申请表》中其它栏目,按以下方式填写。 (1)“原派单位签署意见”一栏,属定向、委培、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派遣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原派遣单位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原派遣单位”指派遣证开具的单位)。
其他毕业生可免签原派遣单位意见。 (2)“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①属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及所在市、县人才中心)签署意见;②属市属单位的,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③属单位聘用,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④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⑤属回生源地的,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培养学校签署意见”一栏,由培养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外省回皖毕业生在省内改派不需要培养学校签署意见;在市属范围内改派的可以免签培养学校意见。 2、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改派出省或改行的改派,处室审核后,每星期一次报厅领导审批。
(2)外省高校毕业生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意见后,我办出示放行函。
(3)改派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办理,委托别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出示身份证。 (二)研究生改派 1、毕业生改派次数仅限一次,不允许多次改派。
2、改派手续要求由各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统一来我办办理,若学校一时派员有困难,可开具委托函委托他人(毕业生本人)办理。 3、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合同关系的函件材料(原件); (3)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原件); (4)《安徽省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调整改派审批表》(限毕业研究生使用,按表逐项填写,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后,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为使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充分时间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在两年内(从报到证签发之日起算起)可以办理报到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二)毕业生报到时,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不代办报到手续。情况特殊,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补办报到证须知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
(二)毕业生递交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详述遗失经过,并由原毕业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登报作废。毕业生持遗失《报到证》的存根原件在省级报纸(《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刊登遗失声明。
派遣至外省的毕业生,需在当地省级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 (四)补发《报到证》。
毕业生持遗失的《报到证》存根原件,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申请及学校证明到我处补办《报到证》。 四、办理时间: 每周一、三、五上午集中办理。
就业协议书改派的问题
在毕业生派遣之后(或者签署就业协议截止日期之后),如果毕业生要离开原单位到新的单位工作,需要进行改派。
改派是一件应该慎重对待的事情,其审批过程也比较繁琐。请毕业生仔细考虑自己的改派事宜,如果确实要改派,需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并妥善处理由于改派带来的各种纠纷。
在毕业生与原工作单位协商一致以后,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学校把改派所需材料上报北京市教委,待市教委批准后方能改派。申请改派所需材料为:①原来的报到证;②原工作单位的退函(即原单位的书面同意函,需要说明违约原因、表明原协议作废并同意毕业生改派);③新单位的接收函(最好是新签好的三方协议书);④毕业生本人的改派申请书。
毕业生改派的期限为毕业后一年之内。即秋季毕业生的改派为次年6月31日之前。
过期不能再办理改派。
就业协议改派
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原来那个单位退协议,再到想去的新单位签协议,学校更改派遣证,然后到新单位去报到。我们招过很多这样的,更改派遣的。但是,正规的国企不会录用没有派遣证的,你不更改是不行的。有的人会给你出主意,让你不要理原单位,直接到想去的单位报到,我告诉你,那是他不懂,或者是故意给你挖坑。你没有派遣证和协议,连户口、四险一金、劳动就业等记等等都办不了,只能是打工,不是就业。况且,招录已经与别的企业签了协议的学生,可能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正规的国家单位是不会这样办的,你必须证明你的派遣证是即将就业的单位。就像足球运动员要转会,必须给原单位转会费是一样的,或者是自由身。
回原单位有现成的东西,就是解除三方协议文本。 网上有的人说只要上网下载一个就业协议解除证明,再让原单位盖章就行了------小单位可以的。
那要不要回学校提交改派申请呢,还是直接把就业协议解除证明拿到新单位就行了,不用办其他手续-------回学校改派-----否则办不了劳动登记手续----医疗保险工伤等都不完备。
改派申请书怎么写?
一、改派的含义
以下三种情况笼统称为改派:
1、毕业研究生入学时录取为定向(或委培,含国家计划委培生、师资计划委培生、省计划委培生等)研究生,毕业时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原定向(或委培)协议到其单位就业,改签其他单位就业。
2、每年6月底(或7月初),毕业研究生离校时没有签约,志愿将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者,会领取到一张回生源地教育局的《就业报到证》。该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与用人单位签约手续。
3、毕业研究生与某用人单位签约后又毁约,改签新的用人单位。
二、改派程序
改派的第一种情况,毕业研究生需向研究生教育学院思想教育科提供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改派的申请书,经审核符合改派条件者,取得《就业协议书》,签订新的就业单位后,上报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的第二种情况,在本地市改派的,由当地市教育局办理;跨地市之间改派的,或涉及到省直、中央驻冀单位或外省单位就业的,需持《就业报到证》和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的第三种情况,毕业研究生需向研究生教育学院思想教育科提供原接收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改派的申请书,原发放的就业报到证及原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本人、接收单位所持共两份),经审核符合改派条件者,取得新的《就业协议书》,待与新的就业单位签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三、改派时间
每年7月(含7月)份后,《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地市且在本地市改派的,可在《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两年内办理改派手续;其他情况,在每个月的23-25日(双休日除外)将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教育学院思想教育科,26-31日(双休日除外)学校汇总改派信息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届时毕业生自行与研究生教育学院思想教育科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报批结果,领取《就业报到证》。
改派毕业研究生工作中,若有与就业政策不相符的地方,以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现行的有关政策为准
改派申请书
在当年毕业生派遣之后一年以内,如果毕业生要离开原单位到新的单位工作,需要进行改派。改派是一件应该慎重对待的事情,其审批过程也比较繁琐。请毕业生仔细考虑自己的改派事宜,如果确实要改派,需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并妥善处理由于改派带来的各种纠纷。
在毕业生与原工作单位协商一致以后,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学校把改派所需材料上报北京市教委,待北京市教委批准后方能改派。申请改派所需材料为:
①原来的报到证(上下联均要,含蓝色的报到证和白色的就业通知书);
②原户口迁移证;
③原工作单位的退函(即原单位的书面同意函,需要说明违约原因、表明原协议作废并同意毕业生改派);
④新单位的三方协议书(或者是接收函);
⑤毕业生本人到学院填写改派审批表。
毕业生改派后的档案迁转由本人负责,学校不负责解决档案迁转问题。
改派只能改一次,而且改派要符合流向(例如:只能由东部地区的单位改派到非东部地区、由大中城市改派到中小城市,京外生源毕业生改派只能到京外地区)。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毕业生本人选择工作单位、个人提出辞职等主观原因而改派。(例如:单位认为毕业生不能适应岗位的要求、单位调整用人岗位等客观原因造成了单位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协议,这种情况下毕业生需要重新寻找新工作,可以申请办理该派手续。而个人主动跳槽之类的,无法改派。)
毕业生改派的期限为毕业后一年之内。即秋季毕业生的改派为次年6月30日之前,春季毕业生为次年1月30日之前。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调动工作手续办理,学校不再受理改派事宜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