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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证公告范文

    请问听证会1号公告要如何写?

    听证会1号公告样式关于举行《xxxx》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按照省、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决定举行《XXXX》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XXXXX的意见、建议。二、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XX名,其中:(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XX名;(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XX名;(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XX名;(四)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XX名;(五)法律工作者XX名;(六)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XX名。

    三、听证监察人听证监察人员由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目督办、县监察局各委派1人参加。四、听证旁听人员听证旁听人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凡在富民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XX单位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

    采取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叁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XXXXXXXXXX;信函寄至:XXXXXXXXXX;网上报名邮箱:XXXXXXXXXX;报名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特此公告xxxx单位年 月 日。

    请问听证会1号公告要如何写?

    听证会1号公告样式

    关于举行《xxxx》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按照省、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决定举行《XXXX》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XXXXX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XX名,其中:

    (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XX名;

    (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XX名;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XX名;

    (四)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XX名;

    (五)法律工作者XX名;

    (六)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XX名。

    三、听证监察人

    听证监察人员由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目督办、县监察局各委派1人参加。

    四、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富民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XX单位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采取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叁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XXXXXXXXXX;

    信函寄至:XXXXXXXXXX;

    网上报名邮箱:XXXXXXXXXX;

    报名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特此公告

    xxxx单位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听证当中依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事项,举点例子,谢谢大家?-

    简单来讲:就是这个申请听证的人,不一定就是申请行政许可的人具体来讲:1、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行为,对于申请人来说,取得行政许可,意味着获得一种权利能力,有权从事某种活动。

    因此,行政机关应申请人的要求作出颁发行政许可的决定,申请人基本不会要求听证2、但是,一些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和城市建设等,影响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且这种影响一般是全局性的、长期的和潜在的。个别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对信息掌握等原因,在行政许可对其当下的切身利益没有直接影响的情况下,他们并不能够立即感知或了解行政许可可能对他们的将来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这时他们也不会要求听证。

    3、但这类行政许可实施后,又确有可能对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应当考量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会影响到公共利益。

    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机关就应当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使社会对此予以关注,听取社会各界包括有关专家的意见。4、行政机关经过对申请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考量后,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反之,则应拒绝颁发许可。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法律文书。

    其中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特征是: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扩展资料: 范文如下: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某年谋月29日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食药罚听告[ ]()号 (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你(单位)因(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依据的全称)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依据(法律依据的全称)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若放弃听证可以于年月日时到(机关办公所在地)进行陈述或申辩。

    本机关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告知书已于收到。 接收人签字: (本文书一般两联。

    一联存卷,一联交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行政处罚。

    听证是什么意思

    可以指法院为公正执法公开听取当事人的说明与证词。

    读音:tīng zhèng 解析:听证可以理解为立法机关为保障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决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和质询。

    示例:解决国有垄断企业员工过高收入,必须增加竞争因素,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听证会制度,加强审计和监督。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二)审阅原审卷宗; (三)询问当事人; (四)组织当事人听证。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第十九条 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5日前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条 听证由审判长主持,围绕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第二十一条 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一般如何进行?

    一、听证会就是立法听证制度的俗称,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

    具有公开、透明;公正、客观;程序性强的特点。 二、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一、听证会具体流程 1、关于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关于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稿起草过程中曾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是否可行,请大家考虑。日本规定需由议长批准。

    美国的情况需要请教这里的专家。 2、关于听证公告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规定了时间、地点、目的等等外,强调了应对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介绍,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否则公众不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不知道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去关心,不会参加听证人,那么听证会就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3、关于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稿规定了确定的原则,即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同时具体规定了在四种确定的方法。

    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4、关于听证义务 示范稿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其担负的职责而了解某些情况,听证机构要求其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而拒绝提供信息的。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类陈述人不应具有特权,不仅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还应当要求其出席听证会,以接受听证人和其他听证陈述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陈述人保密和费用 这一规定是对听证机构规定的责任。一是保密的责任。

    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个人情况,有一些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听证机构不得公开,这是在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二是听证陈述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因出席听证会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听证机构不需对所有的听证陈述人支付因听证所支出的费用,因为出席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但对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城市中处于最低生活线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给以为其支付合理的费用。

    6、旁听 旁听人员的确定,应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加听证会,并进行报道。

    二、纪律事项 1、全体参会人员须佩戴会务组制发的有效证件,凭证入场参加会议。 2、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

    3、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请不要喧哗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4、考虑到听证代表发言时间有限,本次听证会不安排旁听代表发言和新闻记者提问。

    旁听代表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旁听代表意见表》,会后交给会务组。 5、听证会代表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听证代表发言时,其他听证代表经主持人同意后可插话,但要尽量简短。

    发言时请讲普通话。 6、听证代表初次发言请作自我介绍,发言时间请控制在10分钟之内。

    如时间许可,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简短发言。 7、发言时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不要重复。

    发言内容请集中在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和对方案提出意见上。最后要表明自己对调价方案的意见。

    8、会后请听证代表留下,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全体与会人员须将会务组制发的证件交回给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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