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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总则设计的内容? -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人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
会计制度总则设计的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人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设计一下该企业会计制度总则中的部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分公司与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或相关公司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适合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公司的会计期间公司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涉及外币的同时要登记外币。
第九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财务会计制度有哪些?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
会计制度总则指的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会计制度总则是指总则。
作用是约束企业的行为,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不能违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会计专业毕业设计怎么写?会计专业毕业设计怎么写,前言写些什么
题目:即标题,它的主要作用是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
题目要确切、恰当、鲜明、简短、精炼。 目录:反映论文的纲要。
目录应列出通篇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大小标题,分别层次,逐项标明页码,并包括注明参考文献、附录、图版、索引等附属部分的页次,以便读者查找。 摘要:摘要是论文的高度概括,是长篇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要求用中、英文分别书写,一篇摘要不少于400字。要注明3—5个关键词。
前言:前言是相当于论文的开头,它是三段式论文的第一段(后二段是本论和结论)。前言与摘要不完全相同,摘要要写得高度概括、简略,前言稍加具体一些,文字以1000字左右为宜。
正文:论文的正文是作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详细的表述。 结论:结论包括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结论。
结论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表达作者对所研究课题的见解和主张,是全文的思想精髓,一般写的概括、篇幅较短。撰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结论要简单、明确。
在措辞上应严密,容易理解。(2)结论应反映个人的研究工作,属于前人和他人已有过的结论可少提。
(3)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研究的成果,切忌言过其实。 致谢: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提过有益的建议或给予过帮助的其它老师及同学,都应在论文的结尾部分书面致谢,言辞应恳切、实事求是。
会计制度报告-如何写会计准则?如何写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财务会计制度第一条 **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促进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能力。 它是制定具体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的依据,是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有效实施的保证。
第三条 本制度的内容体系包括总则、公司会计组织机构、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原则和组织形式、帐户处理及核算程序、会计报告体系、资本金管理和筹资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及核算、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管理及核算、成本费用管理及核算、人力成本管理及核算、收入管理及核算、利润分配管理及核算、财务计划和全面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外币业务管理、财务分析、会计档案、网络财务和会计电算化、责任会计与会计控制、会计事务管理。 第二章 公司会计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会管理体制,即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或会计主管。
第五条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财务总监根据授权,分管公司财务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为职能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八条 承担会计与控制职能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⑴出纳。
负责现金和银行出纳事务。⑵会计核算。
归集、处理各类会计信息,履行记录、核算职能。⑶会计报告。
编制企业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 ⑷成本管理。
归集并分配产品或劳务成本(成本分配);提出降低成本措施,追求“成本最小化”目标(成本控制);费用控制。⑸资产管理。
负责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公司表外资产报表体系,开展公司资源管理。⑹经营计划。
根据公司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并报经批准;追踪并报告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⑺预算管理。
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预算;动态维护预算系统;追踪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报告预算差异及原因;落实预算执行激励。⑻会计档案。
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管理。⑼网络会计。
负责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和网络财务工作。 第九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岗位包括:⑴资金管理和短期投资。
负责统一调度公司能控制的所有资金。⑵财务分析。
综合加工会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为公司管理当局决策提供依据。⑶税务管理。
研究行业及区域财税政策;负责投资项目的税务筹划;落实公司(或所属单位)的财税待遇;协调与财税部门的公共关系。⑷人力资本管理。
企业人力资本(资源)成本的核算管理;计量人力资本贡献,为薪酬系统提供分配依据;养老金管理。⑸信用政策。
负责审查客户信用,评价企业赊销和应收帐款风险;加强债务管理,提高公司信用等级。⑹资本预算。
估算投资项目现金流量,分析、评价长期投资方案,提出优化投资方案供公司管理当局决策。 ⑺公司融资。
处理好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比例关系,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动态调节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资本需求,制定并实施短、中、长期相配比,银行授信、贷款、委托贷款、信用凭证等方式相结合的融资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