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申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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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郑秉文表示,养老金改革之后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其实是有好处的,他们的养老金就有了法律保护,不管地动山摇,这份养老金在他们退休时就是他们的一份资产。而传统的退休体制则不是这样,比如,下海了,出国了,或任何其他重大变故,养老金就没有了。
最近,一则“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五年几无进展”的新闻,使得养老金并轨的话题再度升温。对于养老金并轨迟迟未能进入深水区,既得利益者的干预和阻挠一直被视为症结所在。于是,呼吁“顶层设计”、“啃硬骨头”的声音,在社会上日渐高涨。
然而,郑秉文教授关于“养老金并轨对公务员也有好处”的观点,却为我们开启了一个全新视角。原来,改革并非都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完全可以让各方参与者实现共赢。养老金并轨,意味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自己缴纳养老金,但从此他们的养老金就被纳入了法律保障,真正成为属于自己的财产。
当然,对于稳定的公务员群体而言,下海、出国者毕竟是少数,被单位开除等重大变故的几率也少之又少,因此,对于大多数公务员来说,养老金有了法律保护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价值。不过,这种让被改革对象也有好处的理念,值得我们借鉴推广。
近年来,“公务员养老金是企业员工2到3倍”的事实备受诟病,成为公众呼吁养老金并轨的重要依据。但一个必须厘清的问题是,养老金替代率分化严重,究竟是公务员的退休金高了,还是企业的养老金低了?社会福利需要普惠式增长,“削高就低”并不科学,也不现实。打个比方,现在张三手中的蛋糕大,李四手中的蛋糕小,如果把张三的蛋糕削去一块,看似一样大了,其实两人都没从中受益。
经济学上有个概念叫做“棘轮效应”,指人的消费习惯形成之后有不可逆性,即易于向上调整,而难于向下调整。同样,当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还在憧憬收入倍增,退休金却有可能因为并轨面临削减缩水的风险,这如何让其产生内在动力去革自己的命?
正如郑秉文教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所有的改革都是增量改革,都是做加法,否则,就进行不下去”。养老金并轨雷声大雨点小,就在于利益补偿机制的缺失。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中,尽管相关的文件也提出,在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向企业职工“看齐”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但由于没有一个完整的一揽子设计,未能明确改革后掉下来的那一块养老金如何补上去,遭到各地事业单位的强烈抵制,至今五年多时间,仍没有实质性的动静。
养老金并轨不应是“劫富济贫”,而应通过“调低、控高、扩中”,让包括公务员在内的社会各阶层都从中受益。去年起,深圳市采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办法,在不降低待遇的前提下,探索出一种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好评。只有建立完善利益补偿机制,细化职业年金方案,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也能实实在在共享养老金并轨的好处,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
养老金并轨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平一辨稿
与往年养老金调整相比,今年最大变化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
业内专家认为,国务院去年初出台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加上目前各省养老保险“并轨”实施方案已出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调整养老金时机成熟,统筹调整有利于消除两者在待遇调整安排上的不平衡。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按6.5%来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金。各统筹地区具体调整幅度,还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来具体确定。
养老金并轨后,公务员的生活目标在哪
养老金“并轨”反而还为公务员辞职提供了便利。
之前,公务员都没有社保,一旦辞职,意味着之前都白干了,而且走出来后还相当于“从零开始”。江西一位在省直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就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之前我们都没社保。
已在单位工作十来年,如果辞职,就相当于之前都白干了。很多和我一样的机关工作人员有‘跳槽’的冲动,但都因社保问题不敢‘轻举妄动’。”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改变了很多人对公务员职业的看法,此次养老金“并轨”,意义更加深远。 特殊福利时代结束,公务员神话继续解构。
公务员以及全社会的心态都将发生转变,看待这个职业的眼光将更加理性。公务员的最大特点和优势最终还是要回到稳定上,逐利心态的人真不适合干这个了。
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什么意思?
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在《决定》中,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表述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相对于“推进”、“研究”等词,“实现”一词更表现出政府落实此项改革的力度。 统筹的另一层含义,是以财政为主,统一个人所得税和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形成国民养老金。
如此,即使由于收入过低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也能够得到一份基础养老金,其本质相当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其水平会进一步提高。
2017退休养老金并轨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人们养老金实行并轨的关键是什么?
养老金并轨的关键是什么 近日,有媒体发布消息,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已经完成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制订,目前进入论证阶段。
其核心内容是根据公务员的工龄进行一系列计算来确定如何补齐养老保险。对此,人力社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还在讨论中,并没有定论,所谓“公务员养老金将按工龄补齐保险”只是其中一个意见和观点。
随着深化改革工作的全面启动,养老保险并轨也是大势所趋。虽然从战术角度分析,如何并轨、以什么标准并轨、向哪个方向并轨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并有可能直接影响到该项工作的向纵深推进。
但是,从战略高度来看,能否打破公务员的终身制,让公务员也能象其他行业一样,可进可退、能进能出,则是关键。 众所周知,目前在公务员管理问题上,基本是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进入到公务员队伍,只要不犯错误,不受到国家法律等的制裁,或者不是自己想放弃公务员身份,一般情况下是不大可能退出公务员队伍的。相反,其他行业则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岗位、失去工作、失去保障。
这也是为什么公务员这么吃相,公务员招考有那么多人去挤“独木桥”的主要原因。 更重要的,公务员的收入,也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供应。
即便不是国家财政100%供应,也都是与国家权力密切相关的,如罚款、收费、摊派等。如此一来,公务员待遇的高低,就与财政负担、企业负担密切相关。
如果公务员不能废除终身制,不能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机制。那么,国家财政将不堪重负。
最终传递到企业,将负担也越来越重。 有人说,将养老金并轨,可能会增加财政负担。
显然,,这是不准确的想法。从表面看,确实增加了财政的负担,仔细分析则不难发现,不对养老金进行并轨,将将各种不合理的因素去掉,国家财政什么时候少拿过钱了?所不同的是,实行养老金并轨,是将原来难以一眼看出的财政负担,转为能够一目了然的财政负担,从财政直接给退休的公务员发工资,转向由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而且,此举还有可能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灵活性。 也正因为如此,在推进养老金并轨工作的同时,也必须迅速启动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工作,让公务员能够象其他行业的员工一样,能够实现市场化、社会化,能够可进可退、可上可下,能够不越积越多。
不然,财政真的会无力承担。 养老金并轨既是大事,也是实事。
大事能否做好,实事能否办好,还是要看公务员管理体制如何改革,看公务员终身制能否废除。只有公务员的金饭碗也象原来的国有企业一样,被打破了,各项改革的推进工作,也就会难度大大减轻。
不然,就极有可能会出现事倍功半的现象,甚至失去了改革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