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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法院申请租房范文

    房子被法院查封写租房申请书

    .家庭人口,收入水平 2.人均居住面积 3.生活现状(几人在职,几人无职,) 4.为何要买经适房范文: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 我是北京市公司的一名普通公民,于XXXX年XX月出生,XXXX年XX月参加工作,由于收入比较低,一直以来买不起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

    看着房价一个劲的上涨,我攒钱的速度不如房子涨价的速度,我对自己购房已经失去了信心。 北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太好了,让我又重新燃起了自己购房的希望之火。

    这是党中央的政策好,是樟树市的政策好。让我们买不起房的老百姓也有机会住进政府的福利房、关心房。

    看到最近发布的樟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资格标准后,我非常的高兴,正好我完全符合购房的资格条件,为此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我的具体情况如下:我的家庭人口为2人,我和我女儿。

    我的工资收入每月为---元。……(根据你自己情况写)。

    我们没有自己的住房,目前在北京市XX路XX街XX号居住,住房是临时出租屋,户口也在这里,居委会已经给我们开出的证明,根据我的情况,是完全符合条件的。恳请领导们能批准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我将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一个十分需要住房的人 : XX XX 年XX 月XX 日。

    请把租房格式和例文发给我谢谢

    其实不用写那么多!简单点比较好!

    房地产租赁协议书

    出租(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产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位置:甲方拥有商品房(民宅) 套,位于 区 路 新村 号楼 室,面积为 ㎡。规格为 房 厅 。现在出租给乙方为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日期,合约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终止。到期后乙方若需续租,应于期满一个月提前商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乙方须交纳租房押金 元整,待到合同期后,双方房屋移交清楚及一切相关费用结清后

    甲方既无息退还押金。

    第四条 该房屋内费用负担,在租赁期乙方所用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额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与日期: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每 结算租金 元,

    第一次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第二次 年 月 日;第三次 年 月 日;第四次 年 日,以此类推。

    第六条 在租期内,不得将房屋内的设施损坏或随意更改规格,租期内无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做财产抵押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内房屋并不退还押金,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到期后,

    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七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行遵守政府的一切明文规定,如因乙方自行过失而引起的火灾及任何法律、法规行为,乙方硬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务关系。

    第八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所存档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 方: 乙 方: 中介方:有家房产中介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水表抄度: 电表抄度: 手机:

    (条款自己修改,看哪些对自己不利的) o(∩_∩)o。

    租房前记得查看水表和电表

    求廉租房申请书范文一篇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工作机制,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第六条 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齐备后,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接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并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

    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第八条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公示有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

    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九条 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侯。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轮侯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 第十条 已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应当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

    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停止廉租住房补贴的规定及违约责任。租赁补贴家庭根据协议约定,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租赁意向后,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第十一条 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租金,并按约定的期限腾退原有住房。 确定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则上不再享有实物配租资格,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况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其它保障方式对其实施住房保障。

    第十二条 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第十三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或租金核减后一个月内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十五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笔录呢?

    1、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

    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

    1、申请廉租住房应当到哪个部门?

    答: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哪些程序?

    答: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程序。即: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3、申请时须携带哪些要件?

    答:须携带以下要件:(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唯一住房被拍卖,怎样向法院申请租房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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