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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意见审计报告范文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味着什么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依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由于无保留意见是认为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会计报表不存在重要错误或问题而给予的一种肯定的评价。因此,在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应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2、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3、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4、审计人员已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限制和阻碍。5、不存在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

    简述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基本构成要素?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基本构成要素:

    (1)标题。

    (2)收件人。

    (3)范围段。

    (4)意见段。以“我们认为”开头,紧接着说明注册会计师表示的无保留意见,即“上述会计报表(指范围段中所列述的各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该年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5)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6)审计报告日期。

    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应以“我们认为”作为意见段的开头,但不能使用“我们保证”等字样;在意见段应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等专业术语,而不能使用“全部公允地反映”、“完全正确”或“绝对真实”。字样,也不能使用那些概念模糊、态度不明的词汇,如“大体上反映了”、“大致上反映”、“基本上反映”等等。

    注册会计师应在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后注明附件的标题,同时附送已审计的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有强调事项段标准意见包括哪些

    (三)标准审计报告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包含的审计报告要素齐全,属于无保留意见,且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否则,不能称为标准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一)强调事项段的含义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的对重大事项予以强调的段落。强调事项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且在财务报表中作出充分披露;(2)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

    从审计理论上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段之前增加说明段,用来说明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而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只是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提高审计报告的有用性,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如果以强调事项段代替发表审计意见,就会导致审计报告类型出现混乱。

    (二)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1.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当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注册会计师针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增加强调事项段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的相关要求。

    该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2)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指明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有关事项的披露。

    (二)重大不确定事项当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不确定事项是指其结果依赖于未来行动或事项,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但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在理解不确定事项时,应当把握以下特征:(1)不确定事项的结果依赖于未来行动或事项。(2)不确定事项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在管理层批准财务报表日,不可能获得更多信息消除该不确定事项。

    (3)不确定事项可能影响财务报表,并且影响并不遥远,可以预计在未来时日得到解决。例如,被审计单位受到其他单位起诉,指控其侵犯专利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理。

    该诉讼事项是一种不确定事项。因为诉讼事项的结果依赖于法院的判决或原告采取的行动,不受被审计单位直接控制,也不以被审计单位的意志为转移。

    但该诉讼事项一旦被法院审理判决,可能给被审计单位带来损失。(三)其他审计准则规定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除上述两种情形以及其他审计准则规定的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外,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

    有关增加强调事项段的其他审计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认为管理层选用的其他编制基础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管理层选用的其他编制基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十七条规定,如果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复核管理层采取的措施能否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规定,新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修改原财务报表原因的详细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原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第十条规定,当以前针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虽已解决,但对本期仍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可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及这一情况。

    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第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对本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可能注意到影响上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以前未就该重大错报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上期财务报表未经更正,也未重新。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判断标准?

    一般的判断标准是:1、一个事项里同时涉及利润表项目和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我们先看对利润的总影响,如果调整会使盈利转亏损,而拒绝调整的,那么出具否定意见;如果调整不会使盈利转亏损,那么再找资产负债表项目最大的错报,最大的错报与报表层重要性水平比较,如果错报没有超过重要性水平,那么出具标准报告;如果错报超过重要性水平,但超过不多,未达到8倍及以上,那么出具保留意见;如果达到8倍及以上,那么出具否定意见;2、审计范围受限的,如果受限资产占总资产在30%以下的,则出具保留意见;如果超过30%的,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3、对于分类错误的,分类错报超过重要性水平的一般只出具保留意见报告,而不出具否定意见报告。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充分公允反映,没有错报。

    保留意见:有错报,但超过重要性水平金额不是很大;审计范围受限,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否定意见:错报金额重大,对财务报表有广泛影响。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范围受限,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

    审计报告中分别包括几种意见?

    审计报告分4种类型:1、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否定意见审计报告;4、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第一种类型又分2种,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一种报告是在意见段后,加了一段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后,如果根据职业判断认为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下列事项: (一)尽管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但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 (二)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但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的其他事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又称为标准审计报告,是所有上市公司追求的审计报告,其余的审计报告,称为非标准审计报告,使收到报告的人多少有点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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