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范文
厦门法院立案应提交给法院的资料有哪些呢?
一、当事人是公司的情况: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5。
律师事务所所函; 6。 起诉状(N+1份, N=对方当事人人数); 7。
证据清单(N+1份, N=对方当事人人数); 8。 证据复印件(N+1份, N=对方当事人人数); 9。
诉讼证据材料收据; 10。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1。 委托代理律师的执业证(实习证)复印件。
二、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情况: 1。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所函; 4。
起诉状(N+1份, N=对方当事人人数); 5。 证据清单(N+1份, N=对方当事人人数); 6。
证据复印件(N+1份, N=对方当事人人数); 7。 诉讼证据材料收据; 8。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9。
委托代理律师的执业证(实习证)复印件。 注意: (1)立案时原告是自然人的,一般要携带原告的身份证原件。
(2)证据原件应事先核对,以免发生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情形。 (3)非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收取原告提供的证据原件,如果收取的,应妥善保管。
(4)立案资料尽量提前准备,有充足的时间核对,以免出错。
厦门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厦门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厦门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 1、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如果法院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4、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5、就是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人们怎么才能到法院立案?
1、如果原告是个人的,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以单位名义起诉,则要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要有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2、起诉状若干份,根据被告情况准备起诉状的复印件,立案时要向法院提交比被告人数多一份的起诉状,同时自己手里还要留一份起诉状。即两个被告的情况下,要向法院交3份起诉状,同时自己手里要留一份,以备开庭用。
3、关于证据。要准备的证据份数,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是和立案时起诉状的份数一样的,也要提供复印件。
另外需要重点强调一下,以上的材料最好用A4的纸复印,还有就是有的法院要求提供被告单位的基本信息,也就是说在被告是单位的情况下,可能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基本注册信息。
违法敛财走向深渊的例子
今天,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0日依法对徐国健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4年,被告人徐国健利用先后担任江苏省盐城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友林、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江苏省阜宁县副县长王礼等人谋取利益。
另外,徐国健涉及非法收受张忠良、章俊元、胡友林、姚洪军、王礼人民币631万元和美元1万1000元,折合人民币共计640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国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认为,鉴于徐国健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赃款已全部退缴,依法判处徐国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