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服务承诺书范文
报关与国际贸易 毕业论文范文
{1}欧洲集装箱运输面临的威胁 欧洲内陆海运集装箱运输面临的首要威胁,来自于过去10年中欧洲联盟内部贸易量的增长。
这种贸易货物的一个特征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其它的货物包装形式通常比集装箱更为适合。传统的卡车运输能够提供更多的有效负载,因而更为方便,且随着欧洲区域内运输量的增长而发展,目前已经与海运货物的内陆运输展开了竞争。
据欧洲最大的一家物流公司VW运输公司总裁Johannes Fritzen称,该公司利用一辆传统的蓬式卡车,能够装载96只货盘,而一个规范的40英尺集装箱仅能装载44只货盘,所以内陆集装箱运输的前景并不乐观。欧洲大陆很多公司已经进一步建立了基于传统卡车运输的泛欧运输系统,一旦它们拥有远洋运输,也必须适应这一系统。
这意味着依靠传统的卡车运输就可将货物送至港口(进口则反向运输)。据欧洲联盟统计,1996年欧洲联盟运量的73%以上由卡车运输,仅仅一小部分由水运集装箱方式运输。
欧洲内陆集装箱运输公司面临的另一个不明显但很重要的威胁,来自于有效的供应链管理。自从90年代初期以来,很多制造商需要发展及时生产技术,降低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用资金,满足及时供货的顾客要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试图建立邻近顾客的生产厂或配送中心的海外制造商,已经大幅度增加,并在欧洲沿海地区成为稳定的经营趋势,从而进一步减少了长距离的内陆集装箱运输需要。Reebok国际公司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很好例证。
正如该公司物流董事Allan Kenny所称,到1994年,公司完全通过商标效应就能够销售其产品。公司过去常常在每个欧洲国家独立经营,导致产品需要从海外制造商那里调配到26个不同的仓库,其中一些仓库位于内陆地区。
配送中心的兴起 进一步促进配送系统中心化是欧洲市场的一个显著特征,很多不同国家参与其间。由此受益的是,如果一家公司有5个集装箱进入欧洲联盟,安排在某个国家的某个地方清关就相当容易,而不是在5个不同国家的5个不同地点进行清关。
大多数欧洲主要港口依靠兴建更大和更好的“自由港”设施,鼓励海外公司来当地设厂。鹿特丹港目前经营三个独立的“配送场地”,每个场地都邻近集装箱码头。
这些场地的明显优点是,只要货物不离开指定的自由港区域,货物可以不需要通过任何海关手续而便捷地进出口。另一方面,配送中心能便捷地提供包装和再包装、货物贴签、装配、分类、开发票和增值税管理等项服务。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仓储管理目前已成为一门科学,海外总部能够直接通过这些仓库的计算机记录,迅速了解货物的贮存状况。 配送中心的位置显然对内陆集装箱的运输需求产生了重大影响。
比、荷、卢三国由于其处于中心地理位置,因而比北欧其它国家有很大优势。荷兰和比利时是欧洲联盟内的较小成员国,但货物通过量却高于其它地区,其中的奥妙就是因为大多数货物的位移是通过配送中心完成的。
据测算,鹿特丹港大约15%的集装箱货物是在鹿特丹地区包装或拆装的。荷兰其它受欢迎的地区是Venlo和Breda,因为这些地区处于内陆中心的位置,并拥有良好的公路、铁路和驳船运输系统,广阔的场地空间也比港区廉价得多。
来自荷兰国际配送委员会的信息称,1998年荷兰35%左右的贸易量,过境运输用的是“转运”站。 欧洲物流业的发展趋势 如制造商要不断满足客户的更多新需求一样,欧洲物流服务供应商也不准备“仅做其本份的事情”。
据分析家称,欧洲24%左右(按价值计算)的物流市场目前属于这类公司(即跨越运输功能)的业务。尽管欧洲区域内运输非常重要,且具有邻近航空港的优势,但这些物流服务供应商更为青睐的是内陆中心的地理位置。
UPS全球物流公司就是这类公司中的一个,尽管其实质上是一种不拥有资产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但它却靠保持一套配送中心网络,以吸引欧洲的客户,其中主要体现在位于荷兰的Roermond、邻近比利时和德国边境线的面积为17300平方米的配送中心。这无疑不是该地区最大的仓库,但它却充分显示了配送中心所能够提供的服务范围。
IBM是UPS最大的客户,UPS全球物流公司的职员通过电子阅读及检查进入仓库的IBM所有产品的条形码,就能使拥有远程读取数据设备的人准确地监测出贮存水平。 {2}为适应运输市场发展的需求,2003年底,铁道部组建了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加快了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和装备现代化步伐,同时积极组织开行集装箱班列,使运输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随着石太、京津、武广等客运专线和部分大能力通道、煤运通道项目的批准和开工建设,铁路将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提供更为充足的运力支持。 关键词:铁路;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建设;发展 1 铁路跨越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集装箱运输实现新突破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在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的运力支撑和保障作用。
党的十六大以来,铁道部党组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着眼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平稳较快发展,尽快缓解煤电油运紧张状况,明确提出并全力推进以快速扩充运输能力、快速。
集装箱运输合同的乙方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 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货运企业承诺书范本
拟购置货运车辆承诺书
市运管处:
我单位 于 年 月 日已向贵处申请行政许可。根据许可条件要求,我单位承诺在 年 月 日前购置许可条件所要求的车辆(具体情况见附表)。愈期未购置,可撤销我单位已取得的 行政许可,并收回 经营许可证。
拟购置货运车辆情况:
序号 厂牌型号 数量 吨位(容积) 车辆类型及等级 车辆技术等级 车辆外廓长宽高
备 注1. 2. 3. 4. 5. 6. 7. 8.
合计
特此承诺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范本有哪些呢?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缮制与海运出口托运单的缮制制基本相同。
只是增加了托运货物的交接方式,如CY---CY、CFS---CFS等和集装箱货物的种类,如普通、冷藏、液体等。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流转程序 (1)托运人填写托运单,留下货主贸存联 (2)外轮代理公司加注编号和所配船名 (3)海关审核认可后,加盖海关放行章 (4)货代理安排将集装箱号/封箱号/件数填入托运单,在集装箱进入指定的港区、场站完毕后,在24小时内交场站签收 (5)场站的业务员在集装箱进场后,加批实际收箱数并签收。
(6)场站业务员在装船前24小时分批送外轮理货员,理货员于装船时交大副。然后第一联收据由场站业务员交还托运人,作为向外轮代理公司换取收货待运提单的凭证,或装船后换取装船提单。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范本。
集装箱运输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
自从我国加入WTO后,铁路应尽快融入市场经济体系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加快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铁路改革。在吸收外资的同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管理方式和现代营销理念,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政府的承诺,铁路将逐渐开放货运市场,第一,在加入WTO之际,在外资比例不超过%49的前提下,允许外资参股中外合营铁路货运企业;第二,在我国加入WTO满三年后允许外资在铁路货运公司中控股;第三,我国加入WTO满6年后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铁路货运公司。与此同时,并承诺开放与铁路货运有关的仓储和货运代理业务。而伴随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似乎已经成为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方式的发展方向。
铁路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先进现代化运输方式,具有快速、安全、简便、节约和便于实现多式联运的特点,对于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提高国内外运输供应链的效率和效能,是国际国内贸易运输实现合理化,科学化的必然途径。是运输企业在生产组织,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使得集装箱在未来的货物运输凭借着办理手续便捷、运输质量高、运输速度快、途中损耗小、批量性强、能实现“门到门”运输等优点,成为运输市场主要的发展趋势。
按集装箱运输的危险货物,有何规定?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专用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4.专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5.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6.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8.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9.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10.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2.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3.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6.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7.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8.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9.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一)属于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第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 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