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出国政审材料范文
因公出国审查表怎么填
这个问题涉及到因公出国审查表的填写注意事项以及填写要求,详解如下: 一、填写要求: 1、此表应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填写)。
2、填表时,必须认真负责,如实反映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3、凡此表中未包括的项目,又需要加以说明的,可填在备注栏内。
4、此表应按期归入本人档案。 二、填写注意事项 1、首页“派遣部门”一栏,应填写组团单位名称,而不应填写所在单位名称。
2、“现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参加党团时间”、“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栏目,应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内容如实填写。 3、“简历”一栏,应从参加工作前一个经历开始填写,按每一单位的每一时间段填写清楚,至填表时为止。
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中的“其他成员”一栏,主要应填写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5、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对某个同志的鉴定,此栏目中的人称可用“该同志”、“此人”、“他”等第三人称,而不能用“本人”、“我”等第一人称。
6、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先由所在单位在“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再由在“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然后与其他材料一起送交当地县委组织部审批。 7、县管干部及其他,因公出国(境)人员先由所在单位在“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若有主管部门的还要由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再也其他材料一起送交市委组织部审批。
8、“批准机关意见”一栏,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当地市委组织部填写并盖章,县管干部及其他因公出国人员由中共当地县委组织部填写并盖章。
县级干部因公出国任务,办理审批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因公出国手续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 持境外邀请信(函)领取并填写《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登记表》
签字盖章 表格填写完整后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送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逐级报送 县(区)级单位报县(区)外办,市级单位报市外侨办审核
办理批件 市外侨办报告省外办申请办理出国任务批件(确认件)
办理政审 持出国任务批件(确认件)在行政所辖组织部门办理政审批件
申请护照 持出国任务批件(确认件)政审批件、照片、事项表申请护照
申请签证 持护照、签证表、照片、邀请信(函)、派遣函等资料申请签证
机票外汇 签证确认无误后购国际机票、购外汇、准备行装、按期起程
其它有关事项
●双跨团组须持团组单位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征求意见函申请办理
●正处级以上领导及三年内再次出国人员政审只填写组织部门的备案表
●前往国家不同签证所需材料和所需工作日也有所不同
云南省因公出国(境)团组报批必备材料
1、填报好的云南省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表,副厅级以上团组一式八份(三份原件,五份复印件),八份都须盖章。其他团组一式一份。
2、 出国人员的政审材料。
?? 正处级以上人员(含正处级)不论初次或再次出访,需提交一式两份《因公出国人员备案表》。原《云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还在有效期内的因公再次出国的副处级以下人员(含副处级)需提交《云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和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的复印件各两份。
?? 副处级以下(含副处级)的初次出访人员和原《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已失效的副处级以下人员(含副处级)需提交《云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和《云南省出国(境)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
3、 外方邀请函(附中文译文)。
4、 团组在外活动日程。
5、 如果团组中有地厅级干部出访,还需提供:
?? 该地厅级干部出访说明
?? 该地厅级干部所在单位本年度所有地厅级领导出访情况说明
6、 如果属于参加其他地区或其他部门组团的(双跨团组),还需提供:
组团地区或部门致我省外办的关于组团的征求意见函
?? 我省外办对征求意见的回复函
?? 其他地区或其他部门在得到我省外办同意的复函后下达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及其附件(出国人员名单)、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7、 团组各成员身份证原件。
8、 团组各成员的申请护照卡片(背面贴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 团组各成员出国人员情况登记表。
10、 团组各成员近三个月的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素底光面照片,每人各十张。
11、 省外办收取的申请办理护照签证的相关费用。
12、 出访人护照号码(如护照未交外办,请尽快归还到外办护照签证处)
13、 云南省商务厅发放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注:其中(7)至(13)是到省外办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问现在因私出国政审报告怎么办理?
因私出国政审报告办理方法如下:
一、受理范围:
档案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内的流动人员及人事代理单位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1、《存档凭证》;
2、所在单位介绍信
3、所在单位派遣书或境外单位邀请信;
4、市公安局外管处政审调查表;
5、所在单位对本人的鉴定;
6、本人户口本。
三、审批程序及其他:
材料备齐后,受理单位在一周内作出政审结论。
有出国留学经历如何政审
如果是自己申请出国留学是不需要政审的。
出国留学的一般流程是: 准备语言考试(例如托福、雅思等)2. 如果是去美国读研究生,还需要考GRE/GMAT等; 3. 向心仪的学校申请 4. 联系对方老师(不是必须,但可以增加录取概率) 5. 获得录取后,准备钱(如果全额奖学金则不用) 6. 办理签证(此前需要办理好护照)7. 签证通过后购买机票,出国除非你持有因公护照,走CSC,才需要政审,这种一般都是针对大学老师的。 公差出国需要政审的。
政审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
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 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
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 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望采纳。
办理已托管的档案人员出国(境)政审需要什么材料?
1、失业人员办理出国(境)政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厦门市档案寄存协议书》; (3)政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在政审表原件中,失业人员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经查阅档案后,方能予以政审。 (4)档案托管人员出国(境)政审申请表。
2、单位已托管档案的员工办理出国(境)政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复印件; (2)档案托管员工的《厦门市档案寄存协议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该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在政审表中应由工作单位填写是否同意及不属于不准出国(境)的五种对象等证明,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公派出国的,需提供对方的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档案托管员工出国(境)政审审核报批表; (6)单位经办人员应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事时限:材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完成。
四、档案寄存收费标准 1、根据闽价【2004】服385号、厦价【2005】49号文规定,收取档案托管服务费每月10元/人。 2、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2010]9号文,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免费托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