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继承范文
怎样写房产继承遗嘱范文
您好,给您一则范文供您参考。
遗 嘱
立遗嘱人:XXX,性别: , 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本人XXX为避免去世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特立遗嘱如下:在本人去世后,将位于 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中属于我的部分,全部由我的 (继承人关系、姓名)一人继承。
以上遗嘱是本人自愿所立,本人立此遗嘱时头脑清晰,表述真实,未受他人胁迫,本人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清楚。
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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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范文,关于房屋产权继承上的※※※
一、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1)老头(2)老太太(3)小儿子(4)小女儿(5)儿媳妇,因此,该房产不是老头的个人财产,而是上述五个人的共同财产。
二、老头去世后,他的那一份儿(五分之一)如没有遗嘱,应该由老太太、七个儿女按份儿继承,也就是老头的那五分之一由七个儿女继承,每人继承全部房产的1/35。
三、如果想尽可能地把房产留给小儿子,那么需要老太太立下遗嘱,声明其财产全部由小儿子一人继承;
四、如三所述的情况下,小儿子可能拥有的房产份额为1/5(小儿子原有的那一部分)+房产的1/35(小儿子继承老头的那一部分)+1/35(老太太继承老头的那一部分)+1/5(老太太本人原有的那一部分)=全部房产的16/35.
五、立遗嘱不需要什么范文,只要把想表达的意思写清楚:写明立遗嘱人、希望的继承人、财产的具体内容、立遗嘱的时间,就可以了。
六、为防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立遗嘱时最好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为证,或者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七、如果其他儿女对房产没有想法,那么争取让他们声明一下放弃继承老头的那一份儿;如果他们愿意,这时候小儿子可能拥有的财产份额为:1/5(小儿子原有的那一部分)+1/5(老太太本人原有的那一部分)+1/10(小儿子继承老头的那一部分)+1/10(老太太继承老头的那一部分)=全部房产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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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_____ (基本身份情况) 为了____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原因 二、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特征,不动产应写明财产的具体坐落位置、面积等 三、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五、其它 六、本遗嘱一式____份,由____、____、____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 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样本?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房产遗嘱样本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 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 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 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 、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 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 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 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 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 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 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 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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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嘱 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李** 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证明人:王** 在场人:张 * *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房产遗嘱文书范文
你好,笔者在 大律师网 里面找到的房产遗嘱格式范本以下内容: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公历****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 ***(签名)
****年**月**日
房产遗嘱格式范本
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省略)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签名盖章)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遗嘱范文-求房产遗嘱文本样式
简述: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 - 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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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样本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 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 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 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 、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 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 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 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 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 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 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 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