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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患协议范文

    医疗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患疾病,需在乙方处诊治。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患有__________,自愿到乙方医院医治。 二、乙方承诺治愈甲方上述疾病,治疗费用合计________元(包括诊断,治疗,医药费用),该款甲方需在______月_____日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反映病情症状,以及提供原治疗医院的病历及检验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甲方上述疾病自(乙方)面诊断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未治愈的,甲方可享受乙方免费治愈为止。

    3.甲方需严格按乙方的处方用药和接受乙方的指导方法正确用药,并定期想乙方反馈治疗效果。如果甲方身体特别虚弱,则需要禁忌:烟酒,辛辣,禁房事______年。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详细了解甲方的病情的起因,症状及原治疗医院的病历以检验数据,但有义务替甲方保密。 2.乙方保证甲方所患疾病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不复发或者无上述疾病阳性,如达到上述标准即视为甲方所患疾病已痊愈。

    五、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治愈和乙方收取医疗费后,本协议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医疗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患疾病,需在乙方处诊治。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患有__________,自愿到乙方医院医治。 二、乙方承诺治愈甲方上述疾病,治疗费用合计________元(包括诊断,治疗,医药费用),该款甲方需在______月_____日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反映病情症状,以及提供原治疗医院的病历及检验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甲方上述疾病自(乙方)面诊断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未治愈的,甲方可享受乙方免费治愈为止。

    3.甲方需严格按乙方的处方用药和接受乙方的指导方法正确用药,并定期想乙方反馈治疗效果。如果甲方身体特别虚弱,则需要禁忌:烟酒,辛辣,禁房事______年。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详细了解甲方的病情的起因,症状及原治疗医院的病历以检验数据,但有义务替甲方保密。 2.乙方保证甲方所患疾病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不复发或者无上述疾病阳性,如达到上述标准即视为甲方所患疾病已痊愈。

    五、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治愈和乙方收取医疗费后,本协议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医疗事故协议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控告书 控告人:XX,男,现年AA岁,X族,XX省XX市人,农民,家住XX市办事处院内(死者之夫)。

    被告人:YY,男,现年BB岁,X族,XX省XX市人,XX区卫生院院长,家住XX卫生院。 请求事项: 一、要求XX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玩忽职守者YY,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XX区卫生院偿付安葬费壹仟元及死者之子XX抚恤金贰仟伍佰元。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X时XX分,控告人之妻张XX因产前大出血被送至XX区卫生院急诊(前胎曾作剖腹产术),该院院长YY听取了经管医师吴XX诊断病情后的汇报。

    吴XX提出由妇产科唯一的医师凡XX参加剖腹产手术的建议,并通知天明即作手术(因当夜停电)。XX月XX日上午X时,被告YY来到病房见张下肢浮肿已至腹股沟部,宫底在脐下四指,无宫缩等症状,在场保健员朱XX建议即行手术,同日下午5时,产妇全身水肿,宫缩无进展,病情严重,经管医师吴XX建议立即转院或即行剖腹产手术。

    但是,被告YY对医护人员的上述正确意见均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被告明知产妇病情严重,唯妇产科医师凡XX参加会诊,方能保障安全,否则应当立即转院。

    但被告不顾产妇家属的请求,仍安排凡XX继续下乡搞计划生育工作。更为严重的是XX日上午XX时,产妇宫缩加强,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YY仍然让凡XX下乡,而未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

    至 10时,产妇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寻找凡XX。同日下午1时4O分凡仍未归,产妇张XX终因未被及时剖腹,子宫破裂合并低血容量休克,于1时45分死亡。

    XXXX年XX月XX日,原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定产妇张XX之死为“一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被告YY,身为医院院长,竟玩忽职守,对病危产妇漠不关心,不积极组织会诊小组,让妇产科唯一医师离院下乡,置病危产妇于不顾;不采纳医护人员的合理建议,要想看病无经济压力,还少不了医疗保险。

    及时为产妇作剖腹产手术或及时转院,致使产妇张XX长达36个小时之久未得到及时医治,以致病情恶化死亡。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有关机关给予其行政处分并不能代替政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卫生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一款及第13条第二项之规定,特告于你院,请依法立案、侦查、起诉。

    此致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具状人:李XX代书人:XX市法律顾问处律师XX附:1.《XX市卫生局X卫字[84]第05》一份。2.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鉴定报告》一份。

    3.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另呈于XX市人民法院。4.证人凡XX,女,40岁,XX区卫生院妇产科医师,家住本院。

    证人吴XX,男,40岁, XX区卫生院外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朱XX,女, 31岁, XX区卫生院保健员,家住本院。

    XX年X月X日。

    医疗合作合同

    医疗合作协议书 甲方: 武警广东边防龙华医院 乙方: 本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为使伤者能得到迅速,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甲方视乙方为友好协作单位、甲方承诺给乙方以下方面的优惠政策 1, 对乙方受伤工友施行三免三优先制度: 三免:免挂号费、免工本费、免住院押金. 三优先:优先就诊,优先住院,优先治疗 2, 对于需住院病人、甲方及时收住入院,尽一切可能救治病人生命,住院费用可暂不交纳,由出院一次性结清. 3, 乙方送来病人、甲方需及时抢救,视病人情况做各项检查项目. 4,如乙方事后未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甲方有义务把乙方患者治疗的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5,甲方可免费为乙方提供工伤事故和医疗健康方面的咨询,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专业人士为乙方做免费宣教. 6,乙方员工在甲方就诊可享受甲方开展的各种活动的优惠. 7,乙方部门以上领导到甲方就诊给予全程陪护服务. 8,甲方的治疗费用,药品收费标准必须与国家卫生部,深圳市医疗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相吻合. 9, 如遇到疑难或危重病员甲方解决不了的需送上级医院诊疗,甲方只提供救护车护送服务,上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0, 急救电话工伤病人免费派车 二、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负责人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职工传达.以此可增加对员工福利的体现. 3,乙方职工到甲方就诊时须出示有效证件,方能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4,乙方需在住院伤员住院时须填写好并带上《病人就诊记帐单》交到门诊收费处,出院时及时交纳,结清该住院伤员的全部医疗费用. 5,乙方住院伤员和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作为社会监督员,应积极协助监督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等各项工作,并及时的提出合理建议. 7,乙方确定医疗陪同人员时,陪诊时出示有效证件. 8,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双方如有违反此协议,违约方应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友好协商解决.以互助互利为原则,达成共识. 五、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 乙方代理: 公章: 公章:。

    关于医疗合同

    在法律上不排斥医疗机构同患者签订医疗合同。不过一般的合同型式都体现为:手术同意书。

    医疗手术是有风险的,个人觉得当获益大于风险并且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时候就可以考虑冒险了。

    医生不是神仙,他们一般不会签订绝不会发生意外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的可能性。手术同意书上一般都会列举手术的不利后果,他们需要免责。就是把风险推给患者家属。其实这无可厚非。

    不过即使签订了手术同意书,发生不利后果时,患者及其近亲属仍然可以追究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另外不签订手术同意书,是不会给患者做手术的。这就是曾经的不签字、不救人风波。

    如果是一般的治疗 医院一般是不会另外签订合同的。而医患关系自患者到医院挂号时成立,紧急情况除外。挂号本身就是合同法中的承诺。患者挂号交款 医疗合同成立。

    关于医疗纠纷协议(高手请进)

    1.乙方收到甲方的补偿款后,自愿放弃向法院、卫生行政部门、媒体等有关部门控告申述、反映和起诉的权利,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损失。

    :对于民事赔偿的约定是可以的,但如明显不公平,则可能造成协议无效。

    2.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进行保密,不得在公共场合向第三人泄漏、公开;

    :此协议并不涉及任何商业秘密,不存在保密问题,此约定无效,如诉讼,当然可向法院提供,可向律师提供。

    3.乙方受到甲方补偿款后,即结清双方的债券债务关系。

    :哦,此条意义不大。

    4.甲乙如果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应当支付XX违约金给对方。

    :如协议无效,则此条款亦无效。

    5.本协议为不撤销的协议。”

    :是不是可撤销,不是协议就可以约定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协议可能是无效的,或者是可撤销的。

    建议:知己知彼,先与专业医学人员沟通医疗事故情况,及可能的赔偿数额,后计算相关数额,以确定协议是不是公平。当然如以后又产生医疗费用数额是多少,这要考虑,要与医生沟通。

    医疗纠纷医学论文|医疗纠纷赔付论文范文?

    信息来源:创新医学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正式施行后,已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准绳。《医疗事故处理条件》公布并正式施行后,社会各界纷纷对其作用和意义作出评价,笔者以为,其最大的意义莫过于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医疗事故的鉴定和司法部门的介入,使各种医疗纠纷得到合理的解决,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一剂良药。本文就如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

    1 条例强调预防和迅速处置医疗事故

    条例从第二章第5条开始反复强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等,要求医护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督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咨询服务。条例反复强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如何改善服务态度、遵守规章制度,以认真的态度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事故损害降低到最低点。条例还反复强调,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要逐级报告,在第 13条、14条中连续强调七个“报告”,并要求向患者通报,同时强调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已经发生损害的要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上述几条规定充分说明,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想尽一切办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尽量缩小损失范围,降低损失程度,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避免事态的扩大。

    2 条例是医患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依据

    条例多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了很高很严的要求,也为保护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制定了具体规定。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应协商解决,不同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负有赔偿责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与否和赔偿多少,双方当事人协商,按政府相关部门的标准执行。任何以医疗事故为由,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从条例的全部内容看,医患双方是平等的,各有其应尽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医患双方应当共同遵守,既保证了患者的权利,也保证了医疗机构的稳定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3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医学科学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现代科学,任何一种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都有它固有的规律,一个普通的患者不可能全面掌握这些医学知识,这就必然造成了在医学知识的占有上医患双方的不平等,由此形成了:看病医生说了算,无形中剥夺了病人的知情权。很多医务人员片面的认为,书本上说了,制度上定了,我们都是这样做的,没有必要再与患者商量,商量也解释不清,言多必失,说多了反而会有副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务人员怕被病人抓住把柄,不少医生认为少说为佳。因此,医患之间常有一层无形的“窗户纸”,医生不把它捅开,病人也不敢多 问,看病就成了固定的单向模式,问病情,记病程,做检查,开处方。医患之间很少有感情上的交流。这次条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并及时回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尊重患者的同意选择权。患者同意的重大措施要履行签字手续,患者不同意的检查、治疗措施暂时不要实施。医务人员要把患者作为法人、作为战胜疾病的主体,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医患双方要联手共同战胜疾病,这样才会进一步加强医患的沟通,增强医患感情,更有利于疾病的治疗和转归。

    关于医疗纠纷的作文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医患关系的变化和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已成为影响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工 作秩序的主要因素,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形象,影响了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阻碍了医 学的创新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甚至已经威胁到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生 命安全.为了处理好医疗纠纷,要加强防范措施的实施并采取正确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从根本 上铲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因素. 1.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 预防保健、 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 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狭义的医疗纠纷往往指医疗民事纠纷,即医疗 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医疗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医疗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 及合同权利义务的争议.医疗侵权纠纷是指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 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的争议,病人和家属认 为医务人员诊疗上有失误,而需追究责任或赔偿.但经查实医务人员的诊疗工作实际上并无原则 性错误,而只是在服务态度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或由于家属不明医疗真相;或由于家属另有需求以致纠缠不休等情况,这种情况才属于医疗纠纷的真正 含义.还有人认为病人或家 属对诊疗工作不满,认为病人出现伤残或死亡系由于医务人员诊疗失误引起,要求追究责任与赔 偿,而向卫生行政领导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案件,在未查明事实真相之前,统称为医疗纠 纷.另外还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 服务不满意,与医方发生的争执. 实际上医疗纠纷不仅仅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 而且还有其他因素. 有时,发生分歧的是医生的医疗处置本身,或者是医生实施医疗处置和方式.这种处置可能并没 有产生不良后果,甚至尚未产生任何后果,只是患者认为这种处置无法接受,或是认为实施这种 处置未能先征求自己的意见.患者缺乏医学知识.例如一些医生在为病人检查身体时(尤其是在 为女病人检查身体时) ,病人解衣暴露了身体的隐蔽部位,此时医生应当设置屏风加以遮挡,但医 生未这样做,从而引起病人的不满,并由此引起争执.因此,说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 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是不全面的. 另外,医疗纠纷是一种争执,有时争执的内容就是“责任”本身,当事人要求的只是确定责任,只 是确定责任,而不是追究责任.例如,有些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希望与病人和解,多赔些钱, 实行“私了”的办法,不定为事故.以免对医院声誉有影响.而医疗事故的受害者却不领情,坚持 要求明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要求“定为事故”,而并不要求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因此,说医 疗纠纷仅仅是“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是不确切的. 2.医疗纠纷分类 (1)医疗事故纠纷 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 (2)其他医疗纠纷 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 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 3.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 医疗纠纷是发生在医患之间的, 针对医疗活动的争执. 医疗纠纷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的, 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特殊的民事纠纷.但这并不等于说所有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医患之间的民 事纠纷,都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必须是因患者医务人员或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 方发生争执而造成的,是患者对医方的责难.如果是因为患者不履行法定义务而引起的,医方与 患者之间的争执,如因患者就医不缴纳疗费,或有意拖欠医疗费而引起的医患之间的纠纷,则不 属于医疗纠纷,而是一种民事财产纠纷;同样,因医方不履行一定义务而引起的患者与医方之间 的争执,如因医方违反对患者病情保密的义务,给患者造成了伤害而引起的纠纷,也不属于医疗 纠纷,而是一种普通民事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 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 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 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 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另一方面,尽管医方出现医疗过失,如果患者对此予以 谅解,不加追究的,则不会发生医疗纠纷. 4.医疗纠纷的解决和防范 医疗纠纷的误区 误区之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 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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