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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交车线路范文

    怎样写客车线路的申请书

    第二章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第一节 道路客运线路分类第六条 根据道路客运经营区域和线路长度的不同,道路客运线路可分为以下四类,适用于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一类客运线路: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线路、营运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线路、营运里程在1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客运线路。

    二类客运线路: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线路、营运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线路、营运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客运线路。三类客运线路:跨省或在省内跨地区的县与县之间的客运线路、营运里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客运线路。

    四类客运线路:毗邻省或省内的毗邻县之间的线路、地区内县与县之间的线路、县境内线路。以上所指的“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包括自治州、盟和设区市,直辖市市区和所辖地级市视为地区;“县”包括自治县、旗和县级市,直辖市所辖郊区、县一律视为县。

    县城城区与地级市市区相连在一起的,分别按照起讫客运站所在地确定。高速公路客运线路是指通过高速公路的营运里程占总营运里程80%以上的线路。

    第二节 道路客运许可条件第七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车辆1、经检测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经营800公里以上线路、旅游客运和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线路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况。2、经营高速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的车辆应是中高级客车。

    3、经营一类客运线路的企业必须自有营运客车150辆以上且高级客车在50辆以上,或拥有高级客车60辆以上;4、经营二类客运线路的企业必须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且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或拥有高级营运客车25辆以上;5、经营三类客运线路的企业必须自有营运客车20辆以上且中级客车在5辆以上;6、自有1辆及以上符合第1、2项要求的客车的客运企业和个体运输户可经营四类客运线路。(二)有符合下列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3年,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运管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技术状况维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 道路客运企业所属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占总投资51%以上),可按照母体企业的经营范围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第三节 道路客运许可申请材料第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开业申请表》(见附件一);2、股东的股东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经营方案、效益分析、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等;4、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拟投入车辆方案,包括车辆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状况等;6、能够实施车辆方案的资金证明;7、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有关材料。包括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连续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

    8、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许可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申请表》(见附件三);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及车辆和运营方案、效益分析;3、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5、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 已获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企业,申请新增客运线路的,除提供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与其申报客运线路类别相适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与所申请客运线路类别相适应的企业自有相应数量的营运客车的证明材料,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运管机构对已评定过企业等级的客运企业可不再要求其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但需附上企业等级的有关证明;(三)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有关材料。

    包括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连续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第四节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程序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运管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运管机构应在接受申请的场所公示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许可时限。第十三条 运管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分别作出处理。

    予以受理的或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四条 受理申请的运管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书面凭证上标明的受理日期起20日(指工作日,下同)内,。

    公交路线增加申请书怎么写

    公交企业申请新开辟、调整、延伸、恢复和取消线路的审批程序说明

    一、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公交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负责审定公交线路的设置和调整。

    公交企业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取得线路专营权后,方可新开辟、调整、延伸、恢复和取消线路。

    二、设线基本原则:开辟新线,应服从公共交通规划;调整线路,应服从城市道路的修建;延伸线路,应服从原线路走向(势),以提高社会效益为主;恢复线路,应不与其他线路交叉;取消线路,不影响市民的出行。

    一般程序:各公交企业在每年年末向主管部门提交下一年度新开辟、调整、延伸、恢复和取消公交线路的书面计划;主管部门对各项计划进行经济、科学、合理等方面的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确定年度发展目标。各公交企业按照主管部门公布的发展计划,再提出具体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

    非一般程序:由于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市民的呼声、需求,公交企业应积极落实。

    新辟、调整、延伸和恢复线路原则上一年之内不作调整,特殊情况个案处理。

    三、营运线路申请时间及内容

    公交企业应提前100天将申请开辟、调整、延伸、恢复和取消线路的报

    告送至客管处,内容应包括:

    新开辟、调整、延伸、恢复和取消线路的理由、目的、线路走向、站点设置、运力安排、配车档次、候车间隔时间、首末班车时间、票制票价等。

    四、公交管理科工作程序:

    1、收到企业报送的书面材料后,对此材料分析、调查、核实,对申请的线路进行实际勘察,进一步优化、调整。

    2、将新开辟、调整、延伸和恢复的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向交巡警支队发函,征求意见。

    3、交巡警支队将调整意见函告我处。

    4、结合交巡警支队的调整意见,书写新开辟、调整、延伸、恢复和取消线路的报告,送处领导审查,同意后报主管局审批。

    五、经主管局正式批复后,公交企业自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实施,逾期末实施取消该线路运营方案。

    公交企业申请新开辟、调整、延伸、恢复和取消线路的审批程序流程图

    怎么申请公交路线?

    申请增加公交流线流程如下:

    向客管处提交增加公交线路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增加公交线路申请表。

    客管处现场勘察达成增加公交线路初步意向。

    申请人持增加公交线路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增加公交线路申请表以及客管处现场勘察增加公交线路初步意向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交委窗口办理。

    交委征询交警支队意见后于次季度首月前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批复意见。

    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凭受理回执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业务窗口领取批复。

    公交线路调整申请应该怎么写

    .申报条件新开或已实施调整的线路,须运行半年以上方可提出调整申请。

    2.须备资料申请书。 3.办理程序(1)企业向市客管处提交线路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或线路调整申请表;企业与市客管处现场勘察并达成线路调整初步意向后,再正式向市客管处提出申请。

    (2)业户持上述资料,到xxx窗口办理;(3)窗口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后,发给受理回执;(4)市交委征询市交警支队意见后于次季度首月前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批复意见。(5)业户接到通知后,凭受理回执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业务窗口领取批复。

    备注:季度划分:一季度(上年12月、1月、2月)、二季度(3月、4月、5月),三、四季度依此类推。

    公交站务员的申请报告

    申请书最核心的是表述愿望、提出请求(不要太长,说清楚自己请求就好,太长反而适得其反)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来讲都是固定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一)标题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

    (二)称呼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的人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老师:”。

    (三)正文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四)结尾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

    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五)落款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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