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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如何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慢性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分级诊疗制度的合法性

    市民患病后,先在签约的家庭医生那里就诊,如病情较为严重,再到由市民自己选择的二级医院或三级医院去就诊,或者由家庭医生通过绿色通道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让专家确诊并对症治疗,这就是“1+1+1”(一家社区医院+一家二级医院+一家三级医院)就医模式和分级诊疗制度。

    2014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十佳家庭医生”与市民代表面对面座谈会上了解到,本市明年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逐步试行“1+1+1”就医模式和分级诊疗制度。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说,尽管国家一直倡导分级诊疗,但大医院长期人满为患的现象愈发严重,而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数则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2014年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超过76亿,出院人次数超过2亿,如此巨大的诊疗分布却非常不合理。一方面,城市三级医疗服务数量增长特别明显,而基层医疗卫生的诊疗人次从2009年的62%下降到58%,出院人数从32%下降到20%。

    大医院人满为患和基层医疗机构利用不足的问题并存,既浪费了资源,影响了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益,也推高了医疗费用,加重了患者负担和医保资金的支付压力。分级诊疗制度是破解这一现状的一剂药方,马晓伟说,今年多个地方都要开展试点,前提是百姓自愿,不搞一刀切。

    2015年100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联系城市和4个综合医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的试点,有条件的省可以增加试点,各试点必须要制定和计划工作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分解目标,掌握节点,做好分级诊疗和现有政策体系的衔接,实现平稳过渡。马晓伟表示,分级诊疗将逐步推进,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定型。

    概括起来就是分两步走:两年逐步完善,初见成效;五年全面提升,成熟定型。到2017年分级诊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基层诊疗量能够明显上升,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确立起来。

    各地如何推行分级诊疗?

    2017年将成为分级诊疗推进的关键时间节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把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积极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工作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抓手,各地积极探索,充分发扬首创精神,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以浙江省为例: 作为医改试点省份,浙江省在这一领域通过实践总结了有益经验。目前,浙江全省11个地级市和70个县(市、区)政府均出台了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文件。

    以杭州市为例,目前全市签约总人数已达173.2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达42.50%。从签约费用看,记者在杭州市余杭区采访中了解到,责任医生按年收取服务费,签约服务费按照每月每人10元标准确定,签约对象个人承担10%,区镇两级财政共承担90%。

    这一政策对分级诊疗效果明显。从杭州市数据看,2016年签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就诊率达到了64.67%,转诊到省市医疗机构就诊的比例控制在12.04%,乡镇卫生院的门急诊人次增长幅度也超过了区、县级医院的增长幅度。

    杭州市卫计委负责人认为,这充分体现了签约服务在促进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成效,而且2016年市医保基金支出增幅也开始出现下降趋势。 此外,杭州市依托“互联网+”,推进诊疗服务扁平化,推出联通北京、上海38家知名医院的跨省转诊预约平台,病人不仅能在市级医院医生诊间预约专家,还能在跨省转诊的医院享受异地医保。

    基层服务能力存在“短板”,一直是分级诊疗推进中的重大障碍。针对这一问题,浙江省遴选出基层卫生工作相对薄弱的10个县(市),开展为期2年的重点建设。

    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激励奖补,并采取定向培养、岗位培训、县招乡用等多种途径,破解基层人才不足的瓶颈制约。此外,还创新探索了“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进一步激活基层机构动力。

    从政策效果看,到基层就诊人次的占比持续上升。2016年,桐庐、海宁、海盐等部分地区县域内就诊率已经超过或接近90%。

    总结: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 总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总的原则是以人为本,要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将便民惠民、实现社会效益作为第一准则,通过政策引导让群众自愿到基层首诊。

    什么是分级诊疗

    所谓:分级医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大医院由此可“减负”,没有简单病例的重复,可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危重疾病方面,有利于医学水平的进步。基层医疗机构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大量的病例也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健康服务,步入良性循环。

    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革,要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理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大医院与区县医院协作联合。

    2.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重中之重。老百姓小病、大病都愿到大医院来,说到底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不信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尤其重要。具体措施,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将大医院专家请进来,结成卫生帮扶对象,并长期化。并将基层卫生人员送到大医院进修、培训,进行短期强化。

    3. 加大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价格差距,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减免等政策,引导病人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保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老百姓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肯定行不通,可通过价格杠杆,合理引导,确保这一制度的实施。

    4. 根据疾病分级,属于养老慢性病的病人,不得挤占医院床位。为此,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医疗机构和社会养老机构,扩大护理床位和养老床位,改变目前养老挤占医疗资源的现象,释放医疗资源,部分上可缓解医院床位紧张度,减轻病人住院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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