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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要视对方起诉的请求、理由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定。

    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对方向法院起诉的,被告应该根据原告诉状内容及相关证据来确定民事答辩内容。具体的可从以下二个方面来考虑:

    1、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所提交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能证明其主张。

    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另外,被告可以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也可以选择在开庭时直接进行答辩;如果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被告也应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样本,如何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要看你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具体是什么纠纷?有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若能协商的最好协商解决,以免讼累。

    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要求了立案,带上你的合同、你的身份证,还要知道对方的情况,对方是个人的要对方的个人信息,对方是单位的要知道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你要告的是开发商的话,这些信息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都有的。

    写一份起诉状就可以去立案了,明确写明你的诉讼请求,立案成功后需预缴纳诉讼费。现在一般都要诉前调解的,因此还要经过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正式立案,然后等正式开庭传票。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答辩状 答辩人:*** 代理人:*** 因陈x诉李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2013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化市xx街xxx畔x11栋401房以7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1、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2、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

    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3、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2012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2013年。

    4、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5、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答辩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答辩状

    答辩人:***

    代理人:***

    因陈x诉李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2013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化市xx街xxx畔x11栋401房以7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1、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2、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3、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2012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2013年。

    4、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5、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答辩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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