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主要表现范文
人大代表现实表现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XXX,男,汉族,出生于1987年6月,本科学历,2011年毕业先后在维西建工集团、云南易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
一、思想、政治上的表现(思想是意识精神,政治是行动表现)自参加工作以来,我积极参加团支部和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用党新时期的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讲政治,讲大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
能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注意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靠拢,自觉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思想进步,具有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道德品质上的表现我热爱祖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诚实有信,待人诚恳、友善;能够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工作生活上得表现我在工作中,谦虚好学,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积极进取,能够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客户热情周到、积极服务。
办事情即能坚持原则,又能主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具有一定的协调和组织能力。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在生活上,勤俭朴素,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孝敬老人,关爱家人。四、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尽管我的工作突出,成绩优秀,学风端正,多年来在学习、工作、思想情况等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提高,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学习不深不细,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深入,解决基层的困难和问题的经验和方法还不够完善的问题。
人大代表的主要表现
人大代表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代表依法由选举产生,并经审查确认代表资格之后,在整个任期之内,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主要有如下权利:
(1)审议和表决的权利;
(2)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3)选举的权利;
(4)提出罢免案的权利;
(5)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
(6)言论和表决免责权;
(7)人身特别保护权;
(8)提议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权;
(9)视察权;
(10)列席有关会议权等。
代表权利从一般定义看,是有一个较广泛的内涵的概念,代表的权利是基于代表这一独特身份而可以去做或可以享受的,非代表所不能做或不能享受。代表的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代表行使权利,是一种法律行为。如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是人大代表所特别享受的,是代表特有的权利。
作为人大代表,在履行一般公民义务的同时,还要履行因其担任代表职务而产生的特定义务。对于代表的义务,法律没有系统的规定,根据代表法有关条款中的规定和代表工作的实际,概括起来,代表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是: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这既是代表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代表最主要的一项义务。
(3)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宣传法律、法令和政策,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积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5)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人大代表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它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符合我国国情,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相适应。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
宪法还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是建立在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上的。
整个国家机构就是按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并运转的。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点有以下方面: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特征。如果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会议,就不能称为人民代表大会。
这种选举,实质是一种委托,即把本来属于人民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由这些代表,代表他们去行使国家权力。可见,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
它表明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渊源,即这种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
选民或选举单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一条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立法权、监督权、决定重大事项权、选举和任免权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力由它自己行使,同时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把人民委托给它的一部分权力授予由它产生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分别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
这些国家机关决不能脱离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 三、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这一条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即实行适当分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关系和一定的指导关系(主要指选举工作)。
国务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决定了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自主权。
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问题。
宪法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
这样就能够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系列会议规则和工作制度,这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إ 以上四个方面互相贯通、结合,就构成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有的同志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仅仅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制度。
这种看法是不够全面的。这样理解大大缩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和范围。
实际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制度,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关系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以及中央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等。如果不了解这些,就可能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不那么正确的认识。
我们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政权制度。
全面地、科学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实行这一制度,使所有的国家机关和更多的人了解这一制度,关心和支持人大的工作,真正按这一制度办事。
区人大代表候选人表现及推荐理由因怎样填写?
某某同志政治上成熟可靠。
该同志自觉坚持党性锻炼,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注重改造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政治立场坚定,始终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用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指导工作,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宏观上把握工作方向,微观处安排细致周到。组织领导能力强,能独当一面开展工作。
该同志长期在一线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后担任一线领导岗位工作多年,思路清晰,判断敏锐,长于沟通,善于组织协调、驾驭全局的能力强。理论水平高;刻苦钻研信息化新业务、新技能,具有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的能力;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富于改革创新精神,有效推动了工作发展。
为人谦虚真诚,处事正派、严谨、踏实。该同志心胸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
待人诚恳、友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办事群众,热情周到、积极服务。
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能主动的帮助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展现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
该同志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始终按照《党政干部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意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率先垂范的做人准则,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自觉的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大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该同志作风过硬。
从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抓起,全面加强了作风建设,提高了自身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讲党性、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同群众一道加班加点,带着同志干,干给下属看,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
该同志工作成绩突出。转业十几年来,一直战斗在工作第一线,以实际行动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要思想,。
由于成绩显著多次立功受奖,其中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人大代表的典型事例
人大代表抗震救灾典型事例——石麟镇第12选区人大代表罗勇 石麟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罗勇,在“5.12”地震发生后,一直坚守工作岗位,第一时间赶到各村查看灾情,作为分管山地灾害的领导,他还重点关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稍有新情况发生,罗书记都会亲自前往查看,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震发生后,我镇共有90多处地方发生山体滑坡或崩塌现象,垮塌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就有16处。但是,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效,我镇没有发生一起因山地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而同时,罗书记的爱人怀孕已经8个月,即将临产。可是为了工作,罗书记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的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激励了全镇干群抗震救灾、开展灾后重建的热情
人大代表的广泛代表性体现在哪?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选举法》第6条)。
为此,应当做到: 1.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2010年修正新增); 2.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3.全国人大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大,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 【提醒注意】 并非所有的地方人大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 4.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提醒注意】 旅居国外公民可以参加选举,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只能参加县级、乡级人大代表选举; (2)必须是于选举期间在国内; (3)只能在原籍地或出国前居住地参加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