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范文
人社局下发的农民工工资保障范文?
农民工工资是农民工的应得报酬。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体现。多年来,按照“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发快反应”的要求,湖北省人社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依法监管,积极主动维权,紧紧围绕工资支付链条和环节,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探索建立了长效机制。
一、高位推进,着力建设权威高效的领导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研究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
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省委、省政府对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高度重视,每年专题听取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和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省领导多次对工资支付作出重要批示,指导全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省委省政府加强政策研究,把治理欠薪列入省委省政府重大调研课题。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负责人任组长,各地人社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欠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常态机制。
三是建立大案要案领导督办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重大案件高度关注,亲自作出批示,厅领导带队进行督办协调。
省纪委、省广播电台举办了多期“政风行风热线·关注农民工讨薪”专题节目。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形成了防欠清欠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规范执法,建立以监督检查和快速反应为核心的高效执法机制。一是主动排查,防范在先。
每年定期开展系统性的工资拖欠排查行动,全面建立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全面推进“两网化”管理,实现了省、市、县全覆盖。
充分发挥基础网格作用和监察员日常排查、纠纷调处作用,建立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二是规范窗口服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我们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建设标准》,整合网络、12333电话和现场投诉,建立一体化受理联动处理机制。三是及时查处案件。
对发生的拖欠案件,坚持快立、快查、快结。2015年,全省查处工资类案件1.02万起,帮助22.73万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8.52亿元。
仲裁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对拖欠案件快审快裁。四是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实行领导带班应急处置制度,做到24小时全天候应急值班,建立重大案件直报和周报制度。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做到“四个第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第一时间控制事态。
2015年,全省妥善处置工资类突发事件779起,确保了社会稳定。三、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用人单位防欠内控机制。
一是强化总承包负责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从而调动了总承包单位建立工资支付内控机制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制度。我省在2003年就在建筑领域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2006年又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建筑领域拓展到交通、水利、铁路建设等领域,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视情况动用保证金先行垫付,工程完工确认无拖欠后返还。
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在用人单位欠薪逃匿,拖欠工资时间较长、金额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从应急资金中垫付一定款项,解决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生活费、交通费等临时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完善实名制度。开展实名登记,在工程项目部设立劳资专管员,推行《工资支付监管手册》。
联合省住建厅在武汉市开展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监控、工资直发,取得了明显成效。四、强化诚信激励约束,建立劳动用工社会治理机制。
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为契机,通过制度创新,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创新劳动用工诚信评价制度。
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合会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加大诚信单位宣传示范和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用工责任。
被评为诚信先进单位的,优先推荐授予荣誉称号,优先给予人社专项资金扶持。被评为失信单位的列入“黑名单”,作为劳动保障重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监控,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二是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我们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拖欠工资6个月以上的。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有没有范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威海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入场前公司应与每个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书,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培育教育、劳动纪律及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项目部负责每个入场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将考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对于承包工程量的,由预算科算出当月工程量,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制定每月农民工工资花各册。
第四条:每月项目部要将农民工出勤记录张贴公布,如农民工有疑问,及时查对考勤记录,如属项目部错误,公司更正后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工资发放以季度为单位,便于农民工现金保管及人员流动管理,但财务部应每月制定工资表,最晚于每个季度末发放不低于工资全额的80%。
第六条:工资发放形式以公司财务部到施工现场发放,并要求项目部负责人、及考勤记录人员到场,发放以农民工实名制形式,不准代领,严禁将工资发放到施工班组长及专项承包人手中。
第七条:工资发放过程中,要求每个农民工签字领取工资,如本人有其他情况不能领取工资者,需本人尽快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不得让别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者,要求有五人以上同地区其他农民工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司工资代领证明上签字、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要及时处理质量相关问题,不得在工资中扣除维修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
第九条: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用工告示牌,注明投诉地址、注明项目经理、公司经理、监管员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电话,做到农民工投诉有序。
第十条:对农民工工资有疑问时,公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调、处理,对恶意损害公司总裁形象,散布不真实言论的农民工公司要对其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建筑管理部门举报:
(一)企业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三)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五)侵害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告示怎么写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
具体流程及相关材料:一、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将有关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二、审核的材料:1、建设项目工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证明申请报告(1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授权委托书(1份);4、保证(承诺)书(1份);5、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复印件1份);6、竣工验收意见书(参建的5方盖章复印件1份);7、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参建员工花名册:所有员工应当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桩基班组、架子班组、水电班组、塔吊班组、制作钢筋班组、木工班组、砼班组、抹灰班组、贴砖班组、消防工程班组、防水班组、附属零星工程班组等劳务人员;花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种、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复印件1份);8、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与参建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9、劳务分包款项支付凭证(复印件,有分包的才提供);10、项目所有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分人员班组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特别提醒:属于同一人代签代领的,需提供被代领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准确,无虚报、瞒报;复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四、公示期满(10)日后无拖欠工程款和工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在蓉投资建设的建设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际目标考核责任制。
市和区(市)县政府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 第四条(部门职责) 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助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劳动用工纠纷、配合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依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实施相应的查封、抵押等措施;公安机关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违法人员,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不法行为。
经委、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建设工程项目,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 第五条(企业责任)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全面责任制、建设单位监管责任制、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制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直接责任制。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确定专人负责农民工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实名刷卡、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监理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并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任何建筑企业均不得以工程款或分包款被拖欠等经济合同纠纷为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实名制管理) 新建、扩建、改建和在建的工程项目应当使用农民工权益工资卡和管理人员信用信息卡,实行实名刷卡进场管理,并对农民工和管理人员开展实名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银行为农民工代办个人工资银行卡。
第七条(专用账户管理) 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在办理中标备案、施工许可、综合保险等手续时,应当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等相关文件报送建设、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建工程项目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报送备案。 农民工工资由用人单位委托银行统一代发,每月经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直接划拨到每个农民工的个人工资银行卡上。
第八条(月公示管理) 用人单位应在每月底前填报并打印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报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划拨农民工工资的依据。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每月初将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表”在施工现场按统一格式公示,并通过网络系统打印生成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上一个月的《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诚信表》,作为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和每次办理单位工程分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督检查手续的依据。
第九条(劳务企业信用管理) 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备案的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提交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和劳务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登记表。 在成都市从事劳务作业的劳务企业应当具备一级以上、注册地在成都市且连续三年产值达到4亿元以上、列入诚信名单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同业推介保函。
第十条(工程保证担保管理) 在蓉承建工程未满五年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被纳入重点监管的建筑业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可以使用工程保证担保函。
办理工程保证担保函应当使用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工程保证担保函和保证担保合同。 农民工工资。
民工权益卡双卡怎么在下一个工程使用
通过银行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超过300亿元
本报讯 (记者 袁弘) 记者日前从市建委获悉,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我市目前已经为95万余名农民工办理实名“双卡”,通过银行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超过300亿元。
据介绍,为保障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全面开展实名“双卡”工作——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劳务等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权益信息卡,所属建筑农民工还必须办理个人银行工资卡;农民工持卡上岗、刷卡进场、凭卡维权。其中信息卡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及流动情况等基础信息,为下一步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实名培训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供了准确的政策参考和依据。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实名“双卡”约95万余人。
而按照市政府令相关要求,工程开工时,总包、分包和劳务等各类参建单位必须开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每月底根据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从“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由银行划拨到每个农民工的工资卡上,每月初将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表”在施工现场按统一格式公示,并通过网络系统打印生成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上一个月的《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诚信表》,作为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和每次办理单位工程分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督检查手续的依据,从源头上防范劳务企业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我市已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3500余户,通过银行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超过3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