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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裁定书怎么书写吗?

    行政裁定书范本如下: xxxx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提起再审用) (xxxx)x行监字第xx号 原告(或上诉人)xxx与被告(或被上诉人)xxx……(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x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行x字第xx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xxx现向本院提出申诉。(未申诉的不写此句)。

    本院经复查认为,……(简要写明提起再审的理由)。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的,此句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x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决定由本院再审的,写“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决定由本院提审的,写“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写“本案指令xxxx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指令非原审法院再审的删去‘另行’二字)”〕。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院长 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xxx。

    行政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理由和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的内容)。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审判决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对原审判决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对撤销部分作出的改判内容。

    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第三、撤销原审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撤销原审判决,同时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写明二审法院改判结果的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行政起诉状范本

    行政起诉状 原告***,……(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被告***,……(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其他当事人***,……(参照原告的身份写法,没有其他当事人,此项可不写)。 诉讼请求:……(应写明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的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尽量逐条列明)。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签字盖章) [法人:***(盖章)] ****年**月**日 (写明递交起诉之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被诉行政行为**份 3.其他材料**份 撰写行政起诉状,是《行政诉讼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力。

    原告被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之后,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 1、一审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二、二审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 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 此外,我国《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申诉制度,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请求的诉讼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起诉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行政起诉状。

    行政审判书的格式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XX)X中刑初字第X号 公诉机关XX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被告人周XX,男,25岁,XX省XX县XX镇XX村农民,住该村。因犯故意杀人罪,于X年X月X日被逮捕,现在押。

    辩护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X检X诉(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XX犯故意杀人罪,于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派检察员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XX及其辩护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XX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XX蓄意制造事端,于X年X月X日上午11时许,窜至本市火车站南侧站台西端伺机作案。当列车进站时,周XX用力将在站台上候车的旅客吴XX(女,23岁,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军官)推向列车,吴XX被轧在车下,造成颅脑损伤,内脏破裂,右脚趾全部断离,肋骨骨折等多处创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周XX作案后被当场抓获。 被告人周XX在案件审理中,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周XX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且无前科劣迹,建议法院从轻惩处。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XX流窜到本市,蓄意制造事端。

    X年X月X日上午11时许,周XX在本市火车站南侧站台西端伺机作案。当列车进站时,周XX用力将在站台上候车的旅客吴XX(女,23岁,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军官)推向列车,列车司机见状虽采取了紧急刹车措施,但列车仍与吴XX相撞,并将其轧在车下,造成吴XX颅脑损伤,内脏破裂,右脚趾全部断离,肋骨骨折等多处创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周XX作案后被当场抓获。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现场勘察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在案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被告人周XX亦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XX目无国法,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残酷杀害中国人民解放军女军官吴XX,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犯罪恶性程度极深,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实属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犯罪分子,罪不容赦,必须严惩不怠。X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XX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与本案事实相符,但不足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为严肃国法,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X份。

    审判长 XXX 审判员 XXX 审判员 XXX X年X月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院印) 书记员 XXX。

    对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不服应该怎样处理?

    法院开具的行政裁定书,属于诉讼法律文书的一种,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解决有关诉讼的程序问题而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起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诉期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服终结裁定,可以依照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先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不服异议处理意见的,在收到异议裁定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是否听证,由复议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说明:终结执行分为正常情况下的终结执行和特殊情况下的终结执行。

    前者是指法院执行员按照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者是指执行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法定原因使执行工作永远无法进行或者无须进行,因而以裁定的方式结束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具体分为了四种:第一种执行结案方式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第二种执行结案方式是裁定终结执行,第三种执行结案方式是裁定不予执行,第四种执行结案方式是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聊且将这四种执行结案方式作个简称,为:完毕执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和解自行)。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将裁定终结执行作为了执行结案的方式之一,是执行案件的四种结案方式之一,排在了四种执行结案方式的第二位,而不是执行结案唯一的结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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