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典型案例范文
领导干部违法的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实际如何学法守法 -
作为一名干部,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学好法、用好法。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使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一个民主监督的典型案例
A.“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基本的方式之一。
选举制度是整个民主制度的基础,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但是我们还应该明白“任何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都是根据其国情制定的。
选举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受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制约,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了解我国选举的特点。
包括:1)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则;2)民主性:直接选举的范围逐步扩大,差额选举,任何选民或代表三人以上即可推荐代表候选人;3)对代表有监督和罢免程序;4)无记名投票与举手表决相结合;5)保证少数民族人大代表选举名额,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6)选举实行 “一人一票”原则,了解什么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B.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之二是“依法参与民主决策”。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方式主要有直接和间接决策两种:1.依法间接参与民主决策。
主要是公民通过选出的人民代表,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决策。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将自己的意见带入决策过程,也可以依法以意见和建议的方式表达出来影响决策。
在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就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举行听证会,邀请各个阶层的人士开展讨论。还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使公民有各种机会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
2.“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包括3条途径和方式。通过 1)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基层民主决策,管理与自己有关的事务;2)通过各种职工代表大会,公民也可以就企事业的发展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公民还可以 3)通过工妇青等组织就相关的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
C.了解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政治参与途径之三1.“间接管理”:是公民通过选出的代表参加间接管理。公民也可以对具体公共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来间接参与管理。
例如:2004年10月,上海在公开讨论《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学生、老师、家长以及社会各个方面人士的都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这是公民间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民主管理的生动体现。2.“直接管理”: 就是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比如:1)在行政、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实际上就是分别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2)公民还可以通过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实行基层实行自治;3)还可以通过各类社会组织管理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比如,通过居委会,居民可以管理社区中的各项事宜。
D.依法参与民主监督,是政治参与途径之四1. 了解公民参与监督的必要性:为了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合法合理)行使权力,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和失职行为,应该受到公民的监督。
他们的权利是公民委托的,他们必须对公民负责,公民当然有权对他们是否“使用得当”进行监督。关键是怎么监督?2.“公民参与监督的方式”,包括:(1)公民可以通过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比如,检察院及其所设置的反贪局、行政监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内设置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审计监督机关、“财务、物价和税务三查办公室” ,还有党内的纪委,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内部所设置的各种监督机构。
(工会财经监督小组)(2)公民直接监督方式公民的直接监督是各种监督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基础。舆论监督则是公民直接监督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
公民直接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检举。
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摘录通报
中纪委网站“监督曝光”2016年9月27日发布的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刘福等人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问题。
2015年8月9日,刘福在鹤岗市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宴请4名同事,菜品有佛跳墙、刺身三文鱼等和2瓶茅台酒,共计花费4498元。按照刘福要求,宴请费用由驻哈尔滨办事处处理。
刘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补交了宴请费用,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湖北省监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忠国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5年春节前后,顾忠国4次接待同学、朋友就餐,共计2160元,均未开具发票。2015年5月,顾忠国用一张品名为电脑主板和打印机配件、金额为2160元的武汉某商场发票在县公安局财务报销,以冲抵前述就餐费用。
顾忠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交违规报销费用。 山东省齐鲁师范学院党委原副书记李良斋等人公款出国旅游问题。
2015年2月28日至3月7日,李良斋等人组成访问团,赴德国、奥地利进行院校交流。该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擅自变更路线,增加赴比利时、法国等地的景点游览行程,李良斋表示同意。
出访期间,仅安排1天半公务活动,其余时间赴德国海德堡和科隆、比利时布鲁塞尔、法国巴黎等地景点游览。上述活动费用共计17.02万元,其中旅游费用3.95万元。
回国后,访问团按李良斋要求上报虚假出访报告。李良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访问团成员补交旅游费用。
贵州省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系统多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5年3月19日,乌当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副局长沈成贵、规划科科长李智宇、财务人员张帆芳,南明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业务科科长刘锋、工作人员吕倩若,开阳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贺平惠等6人到福建省厦门市参加单位选派的业务培训。
3月22日培训结束后,沈成贵等人在厦门市游玩至27日返回贵阳,并将游玩期间的住宿费在单位报销。沈成贵、李智宇、张帆芳、贺平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锋、吕倩若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相关责任人均退交了旅游费用。 海南省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秀琴、华侨农场橡胶加工厂原厂长王建平夫妇大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6年1月20日,李秀琴、王建平夫妇向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申请操办儿子婚宴,申请桌数10桌,时间为1月31日,地点为东方市某大酒店。当天,李秀琴、王建平分别在该大酒店和某喜庆广场操办儿子婚宴,其中大酒店酒席桌数为10桌、喜庆广场桌数为29桌,合计39桌,违规收受礼金3.89万元。
李秀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王建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不再聘任其为华侨农场橡胶加工厂厂长,违规收受礼金被收缴。 吉林省辽源矿业集团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仁清,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毕远波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2013年至2015年7月,泵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培训授课名义从公司教育经费中提取资金,给公司班子成员及部分科室负责人和职工发放奖金,累计发放141人次,共计16.68万元。王仁清、毕远波明知以培训费名义发放奖金不符合规定,但未及时制止,且本人也参与领取奖金。
王仁清、毕远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一个民主监督的典型案例
A.“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基本的方式之一。
选举制度是整个民主制度的基础,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但是我们还应该明白“任何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都是根据其国情制定的。 选举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受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制约,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了解我国选举的特点。包括:1)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则;2)民主性:直接选举的范围逐步扩大,差额选举,任何选民或代表三人以上即可推荐代表候选人;3)对代表有监督和罢免程序;4)无记名投票与举手表决相结合;5)保证少数民族人大代表选举名额,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6)选举实行 “一人一票”原则,了解什么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B.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之二是“依法参与民主决策”。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方式主要有直接和间接决策两种:
1.依法间接参与民主决策。主要是公民通过选出的人民代表,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决策。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将自己的意见带入决策过程,也可以依法以意见和建议的方式表达出来影响决策。在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就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举行听证会,邀请各个阶层的人士开展讨论。还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使公民有各种机会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
2.“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包括3条途径和方式。通过 1)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基层民主决策,管理与自己有关的事务;2)通过各种职工代表大会,公民也可以就企事业的发展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公民还可以 3)通过工妇青等组织就相关的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
C.了解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政治参与途径之三
1.“间接管理”:是公民通过选出的代表参加间接管理。公民也可以对具体公共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来间接参与管理。例如:2004年10月,上海在公开讨论《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学生、老师、家长以及社会各个方面人士的都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这是公民间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民主管理的生动体现。
2.“直接管理”: 就是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比如:1)在行政、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实际上就是分别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2)公民还可以通过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实行基层实行自治;3)还可以通过各类社会组织管理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比如,通过居委会,居民可以管理社区中的各项事宜。
D.依法参与民主监督,是政治参与途径之四
1. 了解公民参与监督的必要性:为了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合法合理)行使权力,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和失职行为,应该受到公民的监督。他们的权利是公民委托的,他们必须对公民负责,公民当然有权对他们是否“使用得当”进行监督。关键是怎么监督?
2.“公民参与监督的方式”,包括:
(1)公民可以通过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比如,检察院及其所设置的反贪局、行政监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内设置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审计监督机关、“财务、物价和税务三查办公室” ,还有党内的纪委,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内部所设置的各种监督机构。(工会财经监督小组)
(2)公民直接监督方式
公民的直接监督是各种监督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基础。舆论监督则是公民直接监督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公民直接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检举。
监督权典型案例
杭州的丁女士自从1999年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定了一套房子以后,就发现麻烦来了。1999年10月,丁女士在杭州的房交会上看中了某房产开发公司的期房,经过初步洽谈后于10月29日与该公司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并当场交付了定金一万元。当时该公司承诺在2001年底前交房,但后来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和搪塞,并将房子卖给了他人。而此时丁女士已将原来的旧房子卖掉,原来满心欢喜准备乔迁之喜以改善住宿条件的,没想到现在只能租房子住了。苦不堪言的丁女士只能向有关部门投诉。
在西安,与丁女士同样遭遇的购房者不在少数。从质量问题、广告夸大、虚假、误导消费者、合同违约,承诺不兑现,到面积任意“缩水”、“涨水”、产权证难办理、物业管理问题,可谓林林总总。河滨丽景苑一房两卖,长达5 年之久,2005年又有业主不慎跌进其陷阱。据媒体报道,2000年开始,该公司就“顶风”建造“违法项目”马不停蹄,如今已经为西安市建造了32栋违法“商品楼”,已经卖出去了1000余套所谓地“商品房”,其中很多“双房主”房子和“同房号”购房合同,胆大妄为程度国内罕见!西安民间房产打假勇士“老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其与开发商一斗就是5年,并且仍在继续着。
城东某楼盘,合同约定2005年8月1日交房,可时至今日,购房者仍然住房无望!业主们联名致开发商的公开信并没有泛起朵朵浪花!种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良行为,使购房者的满心欢喜变异成了身心的煎熬!
消费者维权因何如此困难重重?!
原因之一:由于开发商的不诚信。从买房一开始,陷阱就可能存在了。有缺少法人开发资格的、有房屋缩水的、有合同欺诈的……住进新房,你可能终日要为短斤缺两奔波。消费者会遇到如此之多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表面来看,是一些合同条款存在陷阱和欺诈,但事实上,最根本的顽疾在于整个社会诚信基础还不完善。房产作为一个价值极高的商品,体现出对诚信的需要也就更多。
原因之二: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商品房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它不仅涉及商品本身的面积、结构、质量等问题,还与小区规划、容积率、公建配套设施、物业等有关。正由于商品房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较多,只要在一个小环节出现问题,就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品房买卖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商广告误导倾向严重,而消费者却受专业知识缺乏的限制,加上绝大多数人是第一次购房,经验不足,往往使得自我保护措施不力。买卖双方的不对等也造成了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要求往往不肯轻易让步。作为个体的业主面对经济实力强大的开发商,总是显得无奈和弱小无助
原因之三:相关法规尚不完善。很多消费者常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明明是自己有理却得不到开发商的赔偿。如商品房的质量问题由于鉴定起来非常困难,有的检测部门不接受或者不敢接受消费者个人的委托鉴定。由于法规尚不完善,还经常出现像小区的配套设施难到位、房屋面积涨水、缩水严重,但相应赔付却无法兑现的问题。因此,营造放心房产消费环境,建立完善的法制法规,才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保障。
虽然开发商的诚信、供需双方的信息对称、相关法规的完善,最终会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延伸,但这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备受购房之痛的消费者,难以再承受“度日如年”般的苦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正当时!这一天,消费者“理直气壮做主人”!而消协,就是广大购房者的“娘家”,向娘家“倾诉”、向不良开发商讨回公道!
党员干部对照典型案例十查问题清单
(一)有没有思想认识不到位 1、是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2、是否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聚焦“四风”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落实。 3、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是否认识统一,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重大的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
4、是否加强宣传发动,着力提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防止上热下冷、认识层层递减。 (二)参加活动不自觉 1、党员干部是否积极主动参加了《“十看”细化对照测评表》中列举的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安排。
2、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是否主动带头参加各项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是否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即知即改,自觉树立群众观点,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把握上级要求不准确 1、是否把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相扣相融、一体推进,避免将各环节前后完全割裂、分步展开、依次推进。 2、是否把学习教育和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及时将上级部署要求纳入学习内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3、是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活动重点,分层分类提出活动要求,避免上下一般粗、以班子问题代替自身问题,防止把重点放在普通党员、下级身上。 4、是否贯彻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查找解决“四风”问题,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办 实事代替转作风。
5、是否做到开门搞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群众参与。 6、是否存在片面追求特色,自选动作过于花哨,做表面文章,冲淡规定动作。
(四)活动标准不够高 1、是否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活动始终,坚决克服敷衍应付、差不多、随大流的思想认识。 2、是否对各类具体工作积极主动研究谋划,结合实际提出目标要求,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思想。
3、是否认真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坚决克服缺腿漏项、变通执行,甚至不执行的现象。 4、是否对每一项规定动作、活动要求都扎扎实实落实,坚决克服敷衍了事、降格以求的现象。
(五)学习教育走过场 1、是否认真遵守集中学习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各类学习、认真学习重点内容。 2、是否观看专题影片、参加主题讨论,对照“四面镜子”,联系自身实际,主动对照剖析。
3、是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通过学习站稳群众立场,提升辨别是非的能力,内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 (window。 cproArray = window。
cproArray || [])。push({ id: "u3054369" }); 方法。
4、是否熟悉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六)征求意见不充分 1、是否真正敞开大门听取意见,将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广泛征求各层面、各领域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2、是否把自己摆进去,对“四风”问题都深入征求了意见建议,避免前“两风”多于后“两风”。 3、是否与群众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到了真实意见、查到了真实问题。
4、是否从思想作风和政绩观上查找问题,从表象问题分析深层次问题,从民生工作问题挖掘“四风”问题。 5、是否综合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典型案例、信访事项等渠道多方位分析查找“四风”问题。
(七)主体作用不发挥 1、是否切实做到敞开大门搞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热情,让群众积极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 2、是否开诚布公,多形式多途径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即知即改,让群众受益。
3、是否把民心民声真正作为镜子,自觉查找“四风”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