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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有哪些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有: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参照资料:www.gepresearch.com/76/view-168415-1.html。

    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预防措施

    近年来,特大突发水污染事故发生频繁,给人们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预防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就显得很重要。尽管有些水污染事故是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但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发生规律的可预见性。通常从事故发生到污染物进入水环境有一段时间间隔,如果能够建立有效的预防计划和措施,就有可能防止污染物进入水环境。要预防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

    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调查与识别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的调查,采用普查和详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企业或单位工作中的每一环节都进行仔细分析,确定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在确定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基础上,详尽收集与整理基础资料,建立水环境参数数据库,并确定危险因素及危险类型,建立事故危险数据库,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污染方式、危险程度、排放浓度、排放量、持续时间等因素都要登记建档。特别是对那些易引发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单位,应根据其毒性程度、拥有量、位置等分类建档。

    二、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价风险评价也称危险度评价,是预防、预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以实现水资源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危险因素进行分析与辨识,判断系统发生事故危害的可能性,从而制定管理决策和防范措施。对那些污染事故诱发因素多、威胁性大的企业,通过风险评价,提供防范措施的科学依据。另外,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还要研究污染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

    消减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风险的措施

    (1)加强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管理,加强污染源的调查,对不合格的企业令其停产、限期整改,对污染严重的企业,令其关闭或转产,对布局于环境敏感地区的污染企业令其迁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运输,工业废物的处置等应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管理制度。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库等易发水污染事故的场所,安装预测报警装置。

    (2)加强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安全设施投入。

    (3)建立应急预案。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调取污染事故的预案材料,指导应急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防范重大水污染紧急措施

    一是加强监管。认真排查分析水污染事故隐患,做好对企业建立和使用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的检查,防止偷排、直排超标污水。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或停产整顿。

    二是加强对水质状况的监测。加大对水质监测频次,做到每十天对主要超标项目做一次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最新水质数据,一旦水质恶劣达到事故临界点,必须采取限电等措施,调控违法排污企业的生产,确保污染物减量排放。

    三是成立快速反应队伍。一旦发生水污染事故,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防止污染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谁有北京水污染的应急预案!!!急

    浅析我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摘要:本文指出了我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现状,即只有原则性要求,而没有做出详细规定的具体体现;分析了美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的特点。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借鉴美国经验,建立合理的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措施的建议。【关键词】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应急管理措施一、我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现状目前,我国的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的应急决策主要分为两部分:事前应急决策和事后应急决策,所有决策行为组成了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的应急决策系统。

    但是我国还没有一个综合全面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理预案。如何应对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件,我国只有原则性要求,而没有做出详细规定,主要体现在:1.对突发性事故的种类没有详细划分,对应对突发事件缺乏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导则、技术设备等)。

    2.我国水源地的管理部门各不相同,有水利部门管的、建设部门管的,有地方管的、也有流域管理部门管的;同时我国水源工程设施管理与水源地的水质管理分离、水量调度与水质管理分离、原水管理与城市供水系统管理分离。在这样的管理分割和分离的状况下,如果出现突发性事件,牵涉部门多,应急反应将大打折扣,统一行动艰难。

    3.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总体状况及其供水系统未开展全面评估。过去对水源地的评估虽然至少包括水质状况的评估和工程安全方面的评估,但是这两个方面没有联系在一起,评价的结论往往是针对正常工作状况,对应急反应能力部分还不够详细具体,特别是输水管网、原水处理和配送系统,甚至废水处理系统的评估,几乎近于匮乏。

    4.缺乏对总体水资源状况(水质状况和工程安全的评估)及其应急能力的全面评估,特别是关于突发情况下的数据资料几近匮乏,从而导致应急保护信息不完整、决策信息不足。二、美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的特点美国是较早认识到城市饮用水源突发污染危害并迅速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研究和实践的国家,早期的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主要包括有毒化学品污染、石油泄漏、投毒等,在“9·11”事件后,恐怖主义袭击也成为了饮用水源的威胁之一。

    美国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管理的特点表现为:1.在应急管理的法律体系方面,《安全饮用水法》、《清洁水法》、《国家紧急状态法》和《反恐法》中详尽的法律条文为饮用水源突发污染应急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这些法律对应急管理各个主体和环节的规定,加上各州政府、地方政府与相邻政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定,充分保障了突发污染应急管理的有效实施。2.在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方面,国土安全部、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EPA及各州、地方政府及其环保局之间建立了详细的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组织协调和负责机制。

    根据应急预案,各种危机的应对按照文件规定自动执行、升级和处理,不需要各级政府的签字,省去了复杂的文件传输、批准等过程,提高了应急效率。3.在应急预案的实施中,大量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了各个组织之间的信息及时沟通、更新和共享,信息技术与现代监测设备的结合,还实现了对突发污染的及时监测、预警和评估,为应急行动提供了信息保障。

    4.在应急预案的专业研究上,各个大学和研究机构积极参与相关的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的研究及实践,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合成为研制应急预案的一个重要趋势。5.在应急管理的资金保障方面,除了由美国政府的财力保障外,还通过政府、非政府组织、公众三者分担的形式,构建起了一个多层次社会资金保障体系,如依据《综合环境应急、补偿和责任法》建立的“超级基金”就为处理突发污染事件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合理的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措施1.制定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水资源污染紧急状态法,明确需要实行紧急状态的条件、程序和紧急状态时权力的行使等;并分别制定水环境灾害、供水安全等有关的应急处理的单项法律或行政法规,从而通过立法来完善由经济处理主体、紧急行政措施、应急处理法律后果等构成的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制度。2.建立突发性水资源污染处理组织机构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发生后,需要成立由行政首长负责的各级管理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由涉及突发性水资源污染时间应急处理的有关部门参加,通过立法赋予的特别权力,从而建立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处理的组织体系,以便事后从容不迫地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其中,我们还需要建立其他类型的协调、联系组织。例如:美国大城市水局联合会领导下的水信息和分析中心。

    3.开展全面的突发性污染事故隐患调查和进行脆弱性评价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关键在于预防与防治相结合,因此,开展突发性污染事故隐患调查,可为有重点的开展各种防范工作并建立运行有效、行动快速的突发性污染事故监测、处置和预决系统奠定坚实的基础。脆弱性评价则是在隐患调查等基础上,对水资源可能存在的危险或者受到一个或多个胁迫因素影响后,对不利后果出现的可能性做出的进一步评估。

    4.加强突。

    我想找一份(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 大家帮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有关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要求,提高市水利局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应对和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有关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要求,重庆市水利局结合自身职能,编制完成了《重庆市水利系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07年8月9日正式发布,并于8月15日生效实施。本《预案》是《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的第一个发布的部门配套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境内水库、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水利部门管理的城乡供水企业及其水源地、河流重要水功能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案》突出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中的预警、事件报告、现场监测、配合处理及水资源调度职责。《预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及时准确、处置合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的原则,规定:一是成立市水利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内部职责。二是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制定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常规水质水量信息、数据等开展及时的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三是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及经济损失情况,将水污染事件分一般水污染事件、较大水污染事件、重大水污染事件和特大水污染事件四个级别,并确定分级响应程序以及信息的共享和处理。四是按照水污染事件发生的等级和预警级别确定不同的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五是对水污染进行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理、开展社会救助、编制调查报告并总结经验教训。六是提出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监测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以及监督检查。此外,还制定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技术交流与协作机制和奖惩制度。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以处理好重庆市境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水污染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护境内水环境安全,保障人民饮水和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统一管理的水污染处理机制,提高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为建设和谐重庆,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提供良好水生态安全保障。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有哪些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有: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参照资料:www.gepresearch.com/76/view-168415-1.html

    水源污染造成什么人体伤害和应急预案

    都知道谁是生命之源,健康的水尤其重要.工业污染后的水大多是含有重金属离子,使用的话主要会破坏人体的蛋白,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疾病.像中毒 ,抽筋,骨骼疼痛,晕厥,生长不正常等等水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人体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随着饮水和食物,把水中的各种元素通过消化道进入人体的各个部分。

    当水中缺乏某些或某种人体生命过程所必需的元素时,都会影响人体健康。例如,有些地区水中缺碘,长期饮用这种水,就会导致“大脖子病”,就是医学上所称的“地方性甲状腺肿 ”。

    当水中含有有害物质时,对人体的危害更大。致癌物质可以通过食用受污染的食物(粮食、蔬菜、鱼肉等),带入人体,还可以通过饮水进入人体。

    据调查,饮用受污染水的人,患肝癌和胃癌等癌症的发病率,要比饮用清洁水的高出61.5%左右。当污水中含有汞、镉等元素排入河流和湖泊时,水生植物就把汞、镉等元素吸收和富集起来,鱼吃水生植物后,又在其体内进一步富集,人吃了中毒的鱼后,汞、镉等元素在人体内富集,使人体患病而死亡。

    美国进口普卫欣天 猫有效防雾霾出门做好防护这样,从水生植物→ 水生小动物→ 小鱼→ 大鱼→ 人体,形成了一条食物链。人体最后成了汞、镉等元素的“落脚点”。

    应急预案范文

    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企、事业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可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及《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可预见的环境污染及其他事故引发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4.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4.1组织机构 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由领导机构、日常管理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须明确组成各机构的部门和人员,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 ,并附框图表示。

    4.2职责权限 明确相关机构、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特别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如需对生产线作出紧急关机、临时停产等决定的权限一定要明确。

    5.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重点、防范设施及防范措施 5.1防范重点 明确企、事业单位在生产、仓储或运输等环节中易发生事故的目标、岗位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具体位置,并附上具体方位图。 5.2防范设施 明确事故发生时能起到控制、减缓污染作用与防范重点相配套的设施和设备(如水污染事故应急池、燃油和硫酸储罐围堰等)。

    5.3防范措施 明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现场监控、现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的内容以及组织方式和要求。 6. 应急响应 6.1.响应程序和内容 6.1.1当接到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或突发事件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快速集结赶到事故现场,同时,现场人呗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态及时救援,防止事扩大。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信息报告的部门、渠道、时限、程序等要求,并附工作流程图。) 6.1.2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电话和文字)与报告内容要求(事发时间、地点、污染物种类、数量或浓度以及严重和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范围)。

    6.1.3启动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2.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结束的条件、程序、决策机构,应急过程的评价程序和要求。

    7.善后处置 7.1明确污染物消除、处置,现场清理等工作程序。 7.2明确污染损害评估、补(赔)偿工作的组织、配合及落实。

    8.保障措施 8.1 资金保障 须明确应急经费来源。 8.2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企业应急机构各成员及与当地政府应急联动部门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和通讯录。

    8.3物质与装备保障 8.3.1.要有满足现场应急处置人员使用的防护装备。 8.3.2.要有物资的储备,根据本单位污染特征储备消除污染物的各种物质,要在数量、位置分布和使用功能上满足应急时的需要。

    8.3.3.要有用于现场应急处置使用的机械装备(如大、小型挖掘机、起吊机)储备或借助外来支持的固定合作方式及联系方式。 8.3.4.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定的一些保障措施。

    9.宣传、培训与演习 9.1职工宣传教育 向职工公布本企、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职工的防范能力。 9.2培训 明确日常管理和现场处理等应急机构的领导、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

    9.3演习 明确每年演习的内容和频次(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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