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记录范文
人民调解记录如何写
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过程的文字记录,是检查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否坚持公正、依法、自愿调解的重要依据。书写内容主要如下:
1. 调解人员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告知。
2. 调解人员对调解原则、方式和方法以及参与调解人员身份的告知。
3. 当事人双方对争议事实的陈述。
4. 调查情况的核实和质证。
5. 调解结果的风险告知。
6. 调解协议内容或调解不成的原因,以及不能达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途径告知,或是依法起诉、申请仲裁或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7. 调解员、参加人员、当事人各方都要在调解记录上签字,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人民调解记录如何写
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过程的文字记录,是检查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否坚持公正、依法、自愿调解的重要依据。
书写内容主要如下: 调解人员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告知。调解人员对调解原则、方式和方法以及参与调解人员身份的告知。
当事人双方对争议事实的陈述。调查情况的核实和质证。
调解结果的风险告知。调解协议内容或调解不成的原因,以及不能达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途径告知,或是依法起诉、申请仲裁或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调解员、参加人员、当事人各方都要在调解记录上签字,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调解记录怎么写
主要把调解人、时间、地点、纠纷事由、当事人及代理人、当事人双方的意见、调解结果、记录人等,记录完整即可。
模版如下: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名称: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名称: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我单位/我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发生争议,依据《电力争议调解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向贵会(局)提出调解申请。
争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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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人民调解卷宗案例,带格式带内容的案例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
卷 名:
卷 号:
人民调解员: 调解日期:
立 卷 人 : 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
备 注 :
卷 内 目 录
序号 文书名称 页码 备 注
1 人民调解申请书或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2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3 人民调解证据资料
4 人民调解记录
5 人民调解协议书
或人民调解口协议书
6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7 司法确认有关资料
8 卷宗有关情况说明
9 封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 ,职业或职务 单位或住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 ,职业或职务 单位或住址 联系方式
纠纷简况:
当事人申请事项:1、
2、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事项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年 月 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调委会主动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 、 之间的纠纷。
纠纷类型:
案件来源: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况: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参 加 人:
被调查人:
记 录:
调查人: 被调查人: 记录人:
人民调解记录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当 事 人:
参 加 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各方当事人。
调解记录:
调解结果:调解成功;调解不成;有待继续调解
当事人:
人民调解员: 记录员: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
丹铁人调字( ) 号
当事人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 ,职业或职务 单位或住址 联系方式
当事人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 ,职业或职务 单位或住址 联系方式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当事人:
人民调解员: 记录员: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丹铁人调字( ) 号
当事人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 ,职业或职务 单位或住址 联系方式
当事人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 ,职业或职务 单位或住址 联系方式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方式、时限
人民调解员: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当事人:
调解协议编号:
回访事由:
回访时间:
回访情况:
回访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 月 日
案件情况说明
立 卷 人
审 核 人
立卷日期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卷宗的内容应该写写什么?
卷宗封面分9项。
第1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称。填写: 如市+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2项,卷名。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纠纷类型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中的“纠纷类型”栏。如黄世仁与杨白劳之间债务纠纷。
第3项,卷号。按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如[2012]01号。如某某村(镇、厂)人调[某某]年某号。
第4项,人民调解员。填写所有参加过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的姓名。
第5项,调解日期。填写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当天日期。
第6项,立卷人。由负责把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 回访记录等装订成卷的调解人员签署姓名。
第7项,立卷日期。填写卷宗装订完成的当天日期。
第8项,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第9项,备注。需要注明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填写。
怎样做好人民调解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是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调解书制作必须运用的一种证据。
笔录质量的高低成败直接关系到矛盾纠纷法律性质的界定,关系到人民调解程序的合法性,同时对于今后延伸法院诉前调解,以至判决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调查人和记录人要具备一个原则、两个素质、三个能力 1、调查人和调查笔录要具备的一个原则。
就是实事求是,对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 2、调查人和记录人员应具备的两个素质。
(1)是取证人要有熟练的法律知识,掌握调解矛盾纠纷技巧的素质。 (2)是调解人和记录人要配合默契,掌握记录本领的素质。
3、记录人员应具备三个能力。 (1) 文字能力和书写能力。
要求记录人员书写速度要快 ,而且字迹工整清楚。 (2) 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概括能力。
(3) 对矛盾纠纷的主要事实和关键性的情节记录,务求详细具体、准确的能力。 二、调查前的准备工作要认真周密. 谈话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熟悉情况。
谈话人和记录人必须一起深入细致地分析矛盾纠纷,理顺思路,全面掌握相关材料,尤其对已掌握的每件证据要了解。对涉及的一些知识性问题和政策要先学习、了解,在问话中争取主动。
2、了解被谈话人的心理状态、个性特点,只有了解了种种心态, 我们就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和谈话策略。 3、共同研究拟定相应的调查计划和谈话策略,制定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的和任务。
三、问话人与记录人要讲究配合技巧: 1、要有分工。谁问谁记各自做好准备。
2、为使记录人能够全面记录事件的主要情节,被谈话人讲完一段后,问话人可以对讲过的重要情节进行重复,以提醒记录人,而且还能给记录入提供一定的记录时间。 3、当记录人未将案件主要情况记录上,或跟不上问话速度, 或没有听清楚,可以提醒问话人将速度放慢些,也可以提问被谈话人。
需要注意的是记录人不能用自己语言概括当事人的话,或只记录大概意思,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当事人语言。 4、当被调解人情绪激动或矛盾要激化时,要根据情况或暂且分开个别做工作,一人唱“红脸”,一人唱“黑脸”。
即:一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人利用已掌握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指出矛盾责任所在,以达到谈话目的 。 5、谈话结束之前,问话人和记录人要相互征求意见,是否还有需要补充和没有问到的问题,或漏记的问题,以免漏掉谈话内容。
四、制作笔录要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要向被谈话人自我介绍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向被谈话人讲明要事实求是的陈述问题的在,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并记录在案。 2、要按照记录格式要将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问清记好。
如姓名, 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问清记好,以便以后有什么问题进行联系。然后再进入所调查的内容。
3、记录完毕,应当场交当事人核对。当事人如果认为记录有遗漏或有差错,应当补充或更正,补充或更正的地方和内容必须加盖当事人的印章或按手印。
当事人对笔录核对无误后,应当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如果对同一个被谈话人形成两份以上笔录 , 当前一份笔录的内容与后一份笔录内容有矛盾时 , 必须让被谈话人确认依哪份笔录为准。
五、做好的笔录要符合“四性” (1)客观真实性。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反映证人或被谈话人的证言或陈述这是人民调解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纪律。
(2)明确性。对提供的一些模糊情况,如:大概、可能、好象等含混不清或前后矛盾的词,应及时引导,问明记清,在同一份笔录中不能前后自相矛盾。
(3)合法性。制作笔录必须符合程序,有二人以上的调解人员参加, 与证人谈话,应当个别单独进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证人证言笔录应当一人一证,不能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同时出据一份证言。 (4)严肃性。
笔录一经签字,即为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损坏或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