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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航道整改工程工作总结范文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准备工作一般有哪些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按其性质及内容通常包括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劳动组织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和施工场外准备。

    (一)技术准备 技术准备是施工准备的核心。由于任何技术的差错或隐患都可能引起人身安全和质量事故,造成生命、财产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因此必须认真地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具体有如下内容: 1. 熟悉、审查施工图纸和有关的设计资料 2. (1)熟悉、审查施工图纸的依据 3. 1)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总平面、土方竖向设计和城市规划等资料文件; 4. 2)调查、搜集的原始资料; 5. 3)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

    6. (2)熟悉、审查设计图纸的目的 7. 1)为了能够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顺利地进行施工,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最终建筑产品(建筑物或构筑物); 8. 2)为了能够在拟建工程开工之前,便从事建筑施工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分地了解和掌握设计图纸的设计意图、结构与构造特点和技术要求; 9. 3)通过审查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使其改正在施工开始之前,为拟建工程的施工提供一份准确、齐全的设计图纸。 10. (3)熟悉、审查设计图纸的内容 11. 1)审查拟建工程的地点、建筑总平面图同国家、城市或地区规划是否一致,以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设计功能和使用要求是否符合卫生、防火及美化城市方面的要求; 12. 2)审查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以及设计图纸和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方针和政策; 13. 3)审查设计图纸与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以及设计图纸与其各组成部分之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14. 4)审查建筑总平面图与其他结构图在几何尺寸、坐标、标高、说明等方面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正确; 15. 5)审查工业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掌握配套投产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以及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的装饰施工图纸在坐标、标高上是否一致,掌握装饰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备安装的要求; 16. 6)审查地基处理与基础设计同拟建工程地点的工程水文、地质等条件是否一致,以及建筑物或构筑物与地下建筑物或构筑物、管线之间的关系; 17. 7)明确拟建工程的结构形式和特点,复核主要承重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是否满足要求,审查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检查现有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并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加以保证; 18. 8)明确建设期限、分期分批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顺序和时间,以及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来源和供货日期;明确建设、设计和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关系,以及建设单位可以提供的施工条件。

    19. (4)熟悉、审查设计图纸的程序。熟悉、审查设计图纸的程序通常分为自审阶段、会审阶段和现场签证等三个阶段。

    20. 1)设计图纸的自审阶段。施工单位收到拟建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后。

    应尽快地组织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和自审图纸,写出自审图纸的记录。自审图纸的记录应包括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和对设计图纸的有关建议。

    21. 2)设计图纸的会审阶段。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三方进行设计图纸的会审。

    图纸会审时,首先由设计单位的工程主设人向与会者说明拟建工程的设计依据、意图和功能要求,并对特殊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提出设计要求;然后施工单位根据自审记录以及对设计意图的了解,提出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和建议;最后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对所探讨的问题逐一地做好记录,形成"图纸会审纪要",由建设单位正式行文,参加单位共同会签、盖章,作为与设计文件同时使用的技术文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 22. 3)设计图纸的现场签证阶段。

    在拟建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施工的条件与设计图纸的条件不符,或者发现图纸中仍然有错误,或者因为材料的规格、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因为施工单位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需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及时修订时,应遵循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的签证制度,进行图纸的施工现场签证。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拟建工程的规模、影响较大时,要报请项目的原批准单位批准。

    在施工现场的图纸修改、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资料,都要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归入拟建工程施工档案,作为指导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23. 2.原始资料的调查分析 24. 为了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除了要掌握有关拟建工程的书面资料外,还应该进行拟建工程的实地勘测和调查,获得有关数据的第一手资料,这对于拟定一个先进合理、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查分析: 25. (1)自然条件的调查分析。

    建设地区自然条件的调查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地区水准点和绝对标高等情况;地质构造、土的性质和类别、地基土的承载力、地震级别和裂度等情况河流流量和水质、最高洪水和枯水期的水位等情况;地下水位的高低变化情况,含水层的厚度、流向、流量和水质等情况;气温、雨、雪、风和。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准备工作一般有哪些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按其性质及内容通常包括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劳动组织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和施工场外准备。

    (一)技术准备 技术准备是施工准备的核心。由于任何技术的差错或隐患都可能引起人身安全和质量事故,造成生命、财产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因此必须认真地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具体有如下内容: 熟悉、审查施工图纸和有关的设计资料 (1)熟悉、审查施工图纸的依据 1)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总平面、土方竖向设计和城市规划等资料文件; 2)调查、搜集的原始资料; 3)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

    (2)熟悉、审查设计图纸的目的 1)为了能够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顺利地进行施工,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最终建筑产品(建筑物或构筑物); 2)为了能够在拟建工程开工之前,便从事建筑施工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分地了解和掌握设计图纸的设计意图、结构与构造特点和技术要求; 3)通过审查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使其改正在施工开始之前,为拟建工程的施工提供一份准确、齐全的设计图纸。 (3)熟悉、审查设计图纸的内容 1)审查拟建工程的地点、建筑总平面图同国家、城市或地区规划是否一致,以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设计功能和使用要求是否符合卫生、防火及美化城市方面的要求; 2)审查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以及设计图纸和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方针和政策; 3)审查设计图纸与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以及设计图纸与其各组成部分之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4)审查建筑总平面图与其他结构图在几何尺寸、坐标、标高、说明等方面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正确; 5)审查工业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掌握配套投产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以及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的装饰施工图纸在坐标、标高上是否一致,掌握装饰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备安装的要求; 6)审查地基处理与基础设计同拟建工程地点的工程水文、地质等条件是否一致,以及建筑物或构筑物与地下建筑物或构筑物、管线之间的关系; 7)明确拟建工程的结构形式和特点,复核主要承重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是否满足要求,审查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检查现有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并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加以保证; 8)明确建设期限、分期分批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顺序和时间,以及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来源和供货日期;明确建设、设计和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关系,以及建设单位可以提供的施工条件。

    (4)熟悉、审查设计图纸的程序。熟悉、审查设计图纸的程序通常分为自审阶段、会审阶段和现场签证等三个阶段。

    1)设计图纸的自审阶段。施工单位收到拟建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后。

    应尽快地组织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和自审图纸,写出自审图纸的记录。自审图纸的记录应包括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和对设计图纸的有关建议。

    2)设计图纸的会审阶段。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三方进行设计图纸的会审。

    图纸会审时,首先由设计单位的工程主设人向与会者说明拟建工程的设计依据、意图和功能要求,并对特殊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提出设计要求;然后施工单位根据自审记录以及对设计意图的了解,提出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和建议;最后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对所探讨的问题逐一地做好记录,形成"图纸会审纪要",由建设单位正式行文,参加单位共同会签、盖章,作为与设计文件同时使用的技术文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设计图纸的现场签证阶段。

    在拟建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施工的条件与设计图纸的条件不符,或者发现图纸中仍然有错误,或者因为材料的规格、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因为施工单位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需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及时修订时,应遵循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的签证制度,进行图纸的施工现场签证。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拟建工程的规模、影响较大时,要报请项目的原批准单位批准。

    在施工现场的图纸修改、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资料,都要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归入拟建工程施工档案,作为指导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2.原始资料的调查分析 为了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除了要掌握有关拟建工程的书面资料外,还应该进行拟建工程的实地勘测和调查,获得有关数据的第一手资料,这对于拟定一个先进合理、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查分析: (1)自然条件的调查分析。

    建设地区自然条件的调查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地区水准点和绝对标高等情况;地质构造、土的性质和类别、地基土的承载力、地震级别和裂度等情况河流流量和水质、最高洪水和枯水期的水位等情况;地下水位的高低变化情况,含水层的厚度、流向、流量和水质等情况;气温、雨、雪、风和雷电等情况;土的冻结深度和冬雨季的期限等情况。 (。

    航道疏浚前要了解什么?

    航道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航道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范航道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证航道工程安全有效运行,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航道工程验收活动。本办法所称航道工程包括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和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等航道设施及其他航道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第三条[验收规定] 航道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第四条 [工作原则]航道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客观、规范。

    第五条[验收阶段] 航道工程验收原则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枢纽和通航建筑物工程,可增加阶段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是指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面验收。交工验收是指对航道单位工程或施工的验收。

    阶段验收指当枢纽和通航建筑物工程建设进行达到一定关键阶段(如基础处理完毕、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试通航等),为便于后续工程开展而进行的阶段性的验收。第六条 [验收管理] 航道工程竣(交)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交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负责。阶段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负责。

    交通部统一管理全国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交通部负责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核准以及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航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航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设区的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航道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以上负责航道竣工验收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部门。第二章 阶段验收第七条 [验收依据] 枢纽和通航建筑屋工程阶段验收应依据国家、交通部有关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工程施工文件、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第八条 [验收条件] 阶段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一)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二)已完工程满足阶段验收各项技术、规程等要求;(三)工程质量监督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第九条[验收组织与程序]建设单位根据有关技术和专项规程要求,组成验收委员会,并邀请有关单位代表进行阶段验收。第十条 [验收内容] 阶段验收的主要内容:(一)检查执行情况;(二)检查工程实体;(三)检查后续工作方案及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四)检查阶段验收必备的专项验收完成情况;(五)签署阶段验收鉴定书;第十一条 对阶段验收中发现的影响后续工作开展且短期能够整改完成的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应重新报送相关单位审查认可。

    对验收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应重新组织交工验收。第三章 交工验收第十二条[验收依据] 航道工程交工验收应依据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工程施工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第十三条[验收条件] 交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一)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二)施工单位按国家及交通部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四)工程资料已按相关规定整理完毕;(五)工程质量监督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六)设计、施工、监理已完成工作总结。第十四条[验收组织与程序] 交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组织。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监理、质监、使用(管理)及有关单位参加的交工验收。第十五条 [验收内容] 交工验收的主要内容:(一)检查执行情况;(二)检查工程实体;(三)检查设计、施工、监理总结报告,竣工图及有关资料;(四)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五) 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第十六条 对交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应重新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应重新报送相关单位审查认可。

    对验收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应重新组织交工验收。第四章 竣工验收第十七条[验收依据]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一)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规范。

    (二)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及概算调整等文件;(三)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其他批复、批示文件;(四)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说明书。第十八条[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标准建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有尾留工程的,主体工程应完工且尾留工程不得影响工程效果和正常运行,且额不能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并履行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二)交工或阶段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三)各单位工程经质量检验验收合格;(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设施调试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五)工程试运行期满一年。其中航道疏浚工程试运行期可适当缩短;工程试运期是指工程主体全部完工,工程效果基本达到,已形成生产能力,正式交付使用前进入试运行阶段。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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