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告知书范文
《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 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被害人有如下权利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进行人身侮辱等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其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其自身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如果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询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对询问笔录等相关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6、有自行书写亲笔证词的权利。
7、有向公安机关作证的义务。
8、有如实提供证据、证言的义务,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损毁相关证据的应负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被害人收到检察院的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人民法院告知被告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意义:
1、告知被害人及相关亲属等配合检察院控诉犯罪,也就是说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出量刑主张。
2、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也说是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害可要求其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因此,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送达被害人一方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扩展资料:
诉讼人的义务:
1、作证的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陈述的义务
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陈述,诬告陷害、有意作虚假陈述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的义务
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必要的时候,经检察人员要求,应当亲笔书写陈述。
4、接受检查的义务
应当接受为确定诉讼人某些特征或者生理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迹、尿液等生物样本。
如果是女性,检查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不知道被害人写谅解书的内容,忘懂的给我写一下!
模板:
谅解书
X年X月XX日,XX与本人产生纠纷,XX将本人打成轻伤。事件发生后,XX于X年X月向公安机关自首,现本案已移送到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XX被羁押在大理市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XX的家人非常重视,当即替XX支付了受害者医疗费15200.00元元,其后又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进一步赔偿事宜,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35000.00元。
在协商过程中,我们了解到XX家庭也很困难,主要收入就是依靠微薄的农业种植和进城务工。这种困难情况下,XX及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其亲人也需要他的工作收入扶助;XX的故意伤害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他的家人也因此十分痛苦,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
因此,本人对**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的刑事责任,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撤案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本案予以撤案。
此致
XX市公安局XX市人民检察
受害者:XX
X年X月X日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受害人还是犯罪人该收到的
被害人。
(受害人)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一、诉讼权利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你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你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4.申请回避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向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对于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6.控告权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你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你有权提出控告。
7.获得保护的权利如果你因在诉讼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你有权请求检察机关予以保护。如果你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为你采取保护措施。
8.知悉证明文件、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你有权要求对你进行询问的检察人员向你出示证明文件。询问笔录应当交你核对。
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
你有权请求自行书写陈述,检察人员应当准许。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如果你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交民事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如果你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必要的时候,你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10.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权利你若未满十八周岁,询问时将通知你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你的诉讼权利。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是共犯的,可以要求通知你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你若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询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二、诉讼义务1.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陈述的义务你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陈述,诬告陷害、有意作虚假陈述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的义务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
必要的时候,经检察人员要求,你应当亲笔书写陈述。4.接受检查的义务你应当接受为确定你的某些特征或者生理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迹、尿液等生物样本。
如果你是女性,检查你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被害人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如何回复
你好,刑事案件到达检察院公诉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时,公诉机关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要时还会询问被害人。
但是在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询问已经非常清楚的情况下,检察院也可以不询问被害人。此时你受到告知书,证明该案件已经开始准备移送起诉了,你可以委托代理人,也可以自己去法院参加庭审。
因为是抢劫案件,可能在犯罪时被害人也受到了轻微伤害或惊吓,损失了财产。参加庭审时可以附带提出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以及损失财物的价值等等。
但是诉讼代理人不一定要求是律师,一般而言懂一些法律,值得你信任的人就可以承担这个事,你也可以自己去,没有任何问题。如果你要委托别人,要出具委托书才可以。
然后,你不用回复检察院,他们送达的是告知书,只是告知你有这个权利,那是检察机关的义务。你不需要特别作出什么答复。
被害人控告的需不需要立案通知书?
被害人控告的需不需要立案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侦查部门在十五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同时告知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申请复议。 对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并在收到复议申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未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被举报人,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