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方案范文
发布者:陈夕林2020-01-14
如何学习宣传和实施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
影响新疆的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将其作为考核、验收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社会的系统工程,没有与之无关的单位、没有与之无关的领导,更没有与之无关的个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行人员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要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到全行议事日程,将其纳入社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将其作为考核、验收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确保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