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涨价起诉范文
房屋纠纷民事诉讼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全称、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再起一行写明单位地址、电话。还可以写出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清姓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自然人的,同原告。)
被告:(同原告)应按责任大小而分立主次,主要被告排在前面。 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清姓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自然人的,同原告。)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被告…… (履行房屋买卖协议、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等)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被告……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分两段,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也可穿插起来叙述。)
事实部分要求: ①完整概括案情,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参加人以及每个人的行为和造成的结果写清楚;②围绕“诉讼请求”叙述事实。凡是有利于实现诉讼请求的具体材料,均应写进诉状;③叙事要真实,不违背常理。
④随写重要事实,随举证据。 理由部分要求:①要根据前面叙述的事实,讲出起诉的道理,即证明被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②说理要充分、透彻,必须与事实、诉讼请求相一致。③援引法律条款要全面、准确和规范。)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 份。(被告人数) 2、证人姓名: 住址 电话 3、物证:名称 和 件; 4、书证:名称 和 件。
(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注明:“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 具状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参考资料:民事起诉状——百度百科。
房屋纠纷民事诉讼状范文
起诉状都差不多的,根据自己的情况改一下就可以用了
房产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XX
住址:XX省XX县XXX镇XX村
电话:13XXXXXXXXX 13XXXXXXXXX
被告: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X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13XXXXXXXXX 6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1年10月11日,原告向被告支付叁拾捌万元(380000.00元)用于购买被告于2000年开发建成的XX小区XX号楼207.206两套住房,由于该小区是现房销售,被告于原告付款当日便将房屋交付入住。2003年7月15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该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并敦促其早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时至今日,被告方一直以种种原因拖延原告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告多次联系被告方该项目的负责人刘XX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均未果。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 日
因拒绝房东涨房租被起诉,如何处理14年8月和房东以3000每月签 爱问
【法律分析】《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您双方约定了提前解决合同的条件以及需要履行的手续,房东可以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但是其主张是否会被法院支持,就需要根据您双方的协议内容以及证据材料判断了。如果您不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费是由起诉一方先代缴,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您委托律师,律师费需要根据律师的执业经验、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进行判断的,您可以直接与律师协商费用问题,原则上一般律师费不低于3000元。【行动建议】如果房东起诉您,您可以积极应诉,并出示合同等证据材料,要求房东根据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书范本,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原告:陈**,女,25岁,住**市**区**路**号。
陈**,男,54岁,住**市**区**路**号苗***,女,1955年5月23日生,住同上被告:林***,男,48岁,住**市**区**路**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所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将系争房屋过户给原告;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聘请律师的费用20,0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物业管理费等损失1328.31元、中介费损失7550元,总共8878.31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年**月**日在上海***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房屋总价为755,000元,位于本市宝山区#路16弄16号3室(下称“系争房屋”)。
由于被告不愿履行该合同所约定的交房及过户的手续原告曾于2006年2月初将被告起诉至贵院,被告答应同意交房及办理过户手续,双方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而后原告撤诉并与被告又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系争房屋的价格变更为728020元;原被告双方于9月2日到宝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按照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了所有的房款,然而虽经原告的再三催告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补办理过户手续。
期间,被告还欠系争房屋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1328.31元,被告应当支付的中介费7550元也是原告垫付。原告认为,房产买卖双方应当诚实信用,和解协议、补充协议也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当依约履行,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得不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房子涨价房主想违约,我能经过法院实行房屋保全吗
1. 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
2. 同时起诉要求卖房人继续履行合同。
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十年前我买了一套房子,后来房价上涨,买主起诉我要求确认买卖合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地产律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现在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经历的纠纷相似,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腾退房屋的案件,现在我把这个案子改编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全部使用化名)一、原被告诉求原告端木神坑诉称:北京市某区666号房屋系端木神坑购买的房改房房屋。1998年2月28日,原告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
由于原告在他处还有住房,所以一直没住该房屋。2012年7月,被告陆焰之瞳未经原告同意让被告端木左贡搬到666号房内居住,原告要求腾退并返还房屋无果。
为保护个人合法利益,特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返还北京市某区666号房屋;2、判令二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3、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被告陆焰之瞳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1、事实上端木左贡在该房屋居住是陆焰之瞳给他借助的;2、原告的主张于法无据,陆焰之瞳使用666号房屋是有合法依据的,因为陆焰之瞳与原告之女欧阳谢菲签署有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根据一审判决书的认定,第一,1998年陆焰之瞳与欧阳谢菲签署666号房屋的买卖合同,欧阳谢菲将666号房屋出售给陆焰之瞳,并将666号房屋交付给陆焰之瞳,也将666号房屋的房产证等全部交给陆焰之瞳。同时法院判决也认定,端木神坑知道欧阳谢菲出售房屋,交付房屋收取购房款的事实,所以陆焰之瞳占有使用房屋有合法依据。
第二,就法院做出的判决书,陆焰之瞳已经提起上诉,因此该判决尚未生效,对陆焰之瞳主张的要求端木神坑和欧阳谢菲办理过户的诉讼请求,尚未最终确定。第三,陆焰之瞳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占有使用666号房屋的事实,在没有被法院最终判决认定无效的情况下,陆焰之瞳依旧对666号房屋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被告端木左贡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意被告陆焰之瞳的答辩意见。
二、审理查明位于北京市某区666号是端木神坑从其单位购买的房改房。1999年1月29日,端木神坑取得诉争房屋的房产证。
房产证取得后,端木神坑一直没有搬至666号房屋,而是将房屋交由其女欧阳谢菲。1998年4月19日,甲方欧阳谢菲、乙方陆焰之瞳、北京市大飞龙公司签订《合同书》中约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对乙方购买甲方666号房产事宜达成协议:双方协商,666房屋价格为十二万元。
协议签订后,乙方先支付甲方人民币八万元整。待甲方将房产交付乙方,并且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将余额四万元交付。
陆焰之瞳自认其接收666号房屋后,自1998年到现在房屋一直由被告实际使用支配。其间,陆焰之瞳在2012年,将666号房屋交给端木左贡使用,允许端木左贡来北京的时候居住。
端木左贡对此事实认可。2012年8月21日,端木神坑补办了666号房屋的房产证。
还查明:2013年4月14日,陆焰之瞳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端木神坑、欧阳谢菲,第三人大飞龙公司至本院,要求端木神坑、欧阳谢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将666号房屋过户至陆焰之瞳名下。端木神坑提起反诉,要求确认欧阳谢菲与陆焰之瞳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案件审理过程中,大飞龙公司表示1998年协议书系欧阳谢菲与陆焰之瞳签订,陆焰之瞳实际支付了购房款,与大飞龙公司无关。欧阳谢菲亦认可系其于1998年底将666号房屋交付给了陆焰之瞳,并收到了购房款十一万元。
端木神坑则表示当时并不知道欧阳谢菲出卖666号房屋一事。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其中认为陆焰之瞳与欧阳谢菲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因端木神坑作为666号房屋产权人不同意过户,故该合同履行不能。
故驳回了陆焰之瞳的诉讼请求以及端木神坑的反诉请求。该判决作出后,陆焰之瞳不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三、判决如下:驳回端木神坑的诉讼请求。四、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本案中,端木神坑是666号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但其是否得以要求二被告返还房屋,应考察二被告占有666号房屋的行为是否为无权占有。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陆焰之瞳系基于与欧阳谢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相应购房款后,由欧阳谢菲交付才占有666号房屋。
而欧阳谢菲既系端木神坑之女,且将666号房屋交由欧阳谢菲管理。所以,在陆焰之瞳与欧阳谢菲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有效的判决认定该合同外无效,陆焰之瞳对666号房屋的占有应当属于有权占有。
而端木左贡对666号房屋的占有使用也是经过陆焰之瞳同意的,因此亦无法认定为无权占有。由此可见,端木神坑虽为666号房屋所有权人,但其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基础并未成就,故对其要求陆焰之瞳、端木左贡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