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渣土通知范文
求渣土管理中队表态发言稿
城市市容环境水平显著提升之年,国际性盛事和国家级考核工作在宁举行,给我区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专业执法部门,我中队谨遵区局“综合执法,精细管理,打牢基础,服务基层”的总体思路,紧跟大队整治步伐,以“双迎”、“双创”为主线,创新思路、自加压力,上半年突出细化源头、科学管理、快速反应特点,下半年顺应全市渣土管理形势,全力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圆满完成了各级整治保障任务;同时,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力量,积极与大队人教科联动,与新闻媒体互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正面效应。
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内部组织建设: 今年,我中队以“双迎”、“双创”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党员同志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实施“一构、二提、三建设、四完善”的具体措施,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部门,着力完善中队组织建设。 1、一构。
构建服务大平台,充实拓展服务理念、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各基本因素,为城市管理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定期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专题讨论,表态发言,时刻牢记“双迎”、“双创”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在思想上树新风,在管理中树标杆; 2、二提。提高执法效率,从狠抓业务素质入手,积极参加各类执法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中队人员认真参加了大队组织的业务知识考试,并对试卷进行了订正、分析,从而达到学得深、学得精、实践力强、办案率高的目的,体现当代城管人博以多学、学以致用、用以精准的工作风范; 3、三建设。
加强中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执法责任制,政务及案件查处公开、公正,并按照大队要求,进行网上办案实践,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广开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询问监督,从而进一步改进工作,推进行评工作向纵深发展; 4、四完善。完善中队党务建设,积极发掘后备力量。
发掘身边要求上进、积极向上的非党员同志,与他们交流谈心,进行党性熏陶,向上级组织推荐他们进入区委党校学习培训,为党员队伍储备充实的后备力量,现我中队已有一名同志转正,一名同志参加党校培训。 二、工地管理、渣土整治情况: 作为渣土运输整治执法年,今年我中队结合“三项整治”行动,巩固、加强工地源头监管工作,突出了精细管理、措施到位的特点。
第一,年初,我中队对全区各在建工地进行了全盘大摸底,对全区三十多家工地资料进行了及时更新,对新建工地自然情况进行了资料备档,同时从完善渣管工作细节出发,调查摸底中讲究宣传教育在先的原则,以“致工地一封信”的方式将今年管理环境、规范要求进行了详尽说明,同时以渣土处置违章处罚依据对照表的形式,对施工单位进行工地、渣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工地方的规范化施工意识。 第二,我中队从三方面出发,有计划地做好工地源头监控工作: ①圈明核心、辐射周边。
集中力量加大对长江路核心区域内的巡查力度,一天三时段不间断监控,并以长江路为基线向外延伸,对相连的洪武北路、太平北路、中山路等周边主要干道进行扩大巡查,对板仓街等禁行路段实行严密守点检查; ②细化管理、全面规范。根据核心区域沿线分布的省美术馆、邓府巷广厦二期、德基大厦等各家工地具体施工情况,安排科学的运输路线,给核心区域减压,同时认真检查冲洗设施的使用情况,具体落实工地防污责任人,监督工地自身的清扫保洁工作,并向外运责任人明确指出必须遵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保证清扫工作不滞后,车轮不带泥上路; ③快速反应、保洁并行。
在全天候巡查的基础上,将水车定点于长江路,突出人员、车辆快速反应优势,第一时间发现污染险情,及时联系工地责任人清扫路面,并在清扫后迅速进行冲洗,使路面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整洁; ④协调沟通、综合力量。针对渣土车超高超载、密闭装置破损污染隐患加剧的问题,积极与市渣管办、交警一大队等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多部门力量对城区重点工地进行现场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要求其返厂整修,对保洁措施不过关的工地开具了相应文书,责令其整改,从而以一种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渣土违规行为。
第三,按照市局下发的“渣土运输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我中队制定了全年实施计划,针对工地源头、密闭车车辆等重点问题,多次开展了的整治行动。整治中,积极联合市渣土办、交警一大队,对长江路、中山路等主要干道沿线分布的多家在建工地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对保洁工作不到位,存在污染隐患的工地,当即提出整改要求,责令施工单位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现场跟进补正。
通过一年的联合整治,有效规范了土方外运作业。 第四,我中队认真贯彻市区局、大队迎圣火整治保障精神,按照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要求,详细制定整治计划,走访地质调查研究所、邓府巷广厦二期、薛家巷长发等诸家出土工地,下发停运通知,告知停运要求,检查停运措施,并以迎圣火5.24-5.27全市禁运为主题,连续开展零点整治行动,整治中按照市渣管办统一部署,对长江路、中山路、珠江路等主干道沿线。
如何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1、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2、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3、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
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
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建筑垃圾处理方法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建筑垃圾
如何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1、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2、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3、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 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 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建筑垃圾处理方法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