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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出差补贴标准通知范文

    差旅费的补助标准

    出差补助标准如下:一、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1.按出差地区分类:(1)国外地区划分 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日本、南韩、新加坡、巴西、欧洲各国。

    一般国家:除发达国家之外的其它国家。(2)港澳台地区(香港、澳门、台湾)(3)国内地区划分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各省会城市、沿海地区城市; 二类地区:一类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国外出差发达国家每人每天补助120元;一般国家每人每天补助80元; 香港、澳门地区每天补助80元; 国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一类地区35元;二类地区30元。

    二、出差住宿报销标准1 .各类人员单独1人出差按下表标准,凭出差地的住宿发票报销住宿费用,发票超标按标准报,发票未达标按发票实报。职位国内地区报销标准(人民币元)国外报销标准港、澳台地区报销标准一类二类发达国家一般国家 总监以上干部350250120美元以内60美元以内600港币以内 部级、主管级250200主管以下人员2001504.2 .两人同性别一起出差,只能按1人住宿费用标准报销;3人一起出差,按2人标准报销;以此类推。

    不同职位人员可按两人中高职位员工的报销标准额度报销。

    国家对公司出差补助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公司的出差补助的基本标准是企业的内控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公司参照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比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来制定本企业的出差补助标准与管理办法。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

    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由于各地视经济条件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

    关于出差补助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办法。总额包干办法适用于司(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副部长以上干部及随行一人在各自的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

    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后,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控制数。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总额包干办法:(一)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二)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和各种训练班的人员;(三)各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执行特殊任务的出差人员。

    第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等 项 | | | | |住宿费标准(元)职 级 | | | | |--------|火|轮|飞|其他|一般|深圳、珠海、标 目 |车|船|机|交通|地区|厦门、汕头务 准 | | | |工具| |市和海南省------------------------------------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 |软|一|一|按 | |的人员 |席|等|等|实 |50| 70|车|舱|舱|报 | || |位|位|销 |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 | | | | | |相当职务人员。被聘任或任命为中央 | | | | | |和省级机关的部正副总工程师,局总 |软|二|普|按 | |工程师,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 | | | | | |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 | |等|通|实 | |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基础工资和 |席| | | | |职务工资之和在180元(六类工资 | |舱|舱|报 |30| 40区)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 | | | |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 |车|位|位|销 | |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 | | | | | |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 | | | | |------------------|-|-|-|--|--|-----|硬|三|普|按 | |其 余 人 员 |席|等|通|实 |20| 30|车|舱|舱|报 | || |位|位|销 |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三)工资制度改革前原行政十四级,高教、科研、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四〉之一至五)六级,文艺、卫生七级以上人员;按照国务院国发〔1989〕82号文件规定调整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的起点工资标准前,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为160元(六类工资区,下同),现工资标准尚未达到180元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

    第四条 住宿费开支办法(一)实行住宿费定额包干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按规定的包干标准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包干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低于规定的包干标准的部分,按50%发给个人。

    住宿费实行包干办法后,住宿费收据作为原始凭证交单位财务部门备查。对接待单位有意少收宿费而留有节余的,不发给个人。

    (二)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省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可凭车船票据按规定的一般地区住宿费包干标准的50%计发。(三)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五条 交通费开支办法(一)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二)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飞机一等舱位。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四)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不含副部长级干部及随行一人),一般每人每天可发市内交通费2元,包干使用。

    出差人员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发市内交通费。第六条 乘坐火车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原则上全部发给个人。

    但为了计算方便,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一)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发给,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发给。(二)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座位,也按本条(一)款规定的硬席座位票价的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席卧铺的,不执行本条(一)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第七条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按第八条(一)款规定的标准,另行发给补助费。第八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一)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8元,特殊地。

    你所在公司的出差补助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出差补贴:根据岗位及出差地区消费标准核算出差补贴,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A 国内:广州、深圳、上海等地:50元/天,省外城市:30元/天,省内出差10元/日餐费补贴。

    B 国外:根据出差国家消费标准另行计算。 C 到服装厂验货不按照出差处理,实行每日餐贴10元/天。

    D 驾驶员出车补贴: 1)日常出车无出车补贴。 2)青岛周边地区无出差补贴,等同于日常出车。

    3)与公司经常有业务来往的外地工厂,实行定价计算出车补贴,详见《驾驶员出差管理规定》。 4.2.3 班车补贴:是为驾驶员发班车而设定的补贴,补贴办法: A 正常发班车一趟5元/次,来回共计10元。

    B如当日已发过一次晚班车,需返回发第二次班车的,一趟补贴7.5元/次,来回共计15元。

    请问谁有关于出差补贴标准的范文???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5.1 住宿费.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特区、上海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部门经理级,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

    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待报销时再行支

    付。凡有

    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2.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

    务部门不予报销。

    3,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

    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人/、乘

    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2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

    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轮船四等舱、工程师级 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 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2:(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5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

    飞机、软卧。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轮船二等舱,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

    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

    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

    费可实报实销、软

    卧.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

    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4 出差补助标准

    2.4.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

    销。

    3、北京、广州等地。

    2.5.3 员工在本市内出差,方能借款或报销,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

    2.4.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3.2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餐的伙食补贴),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方

    可报销:可乘坐飞机。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

    财务部门审核

    财政部规定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支付差旅津贴:提醒: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

    附件: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支付员工误餐补助:提醒:支付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需要发票。附件: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国家有没有关于出差补助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只要是符合上述规定的差旅费用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周末算加班,有加班费。 扩展资料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个人因任职而取得的工资、津贴及与任职有关的其他所得,不管是银行划账还是现金、实物发放,都应纳入计税范畴。单位发放的出差租房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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