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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延期搬迁情况说明

    1.逾期申报情况说明怎么写呢

    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申报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足第三方的,纳税人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总的来说,是什么原因就写什么。

    2.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拆迁人未在法定期间提出拆迁延期申请问题的复函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拆迁人 未在法定期间提出拆迁延期 申请问题的复函 (2004年3月11日建办法函〔2004〕128号) 安徽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对拆迁人未在法定期间提出的拆迁延期申请 如何处理的请示》(建法〔2004〕30号)收悉。

    经研究,我们认 为,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也 没有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延期申 请,属于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行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停 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部门依法未予以吊销拆迁许可证处罚的,应当准予拆迁人补 办拆迁许可证延期手续,但在依法补办拆迁许可证延期手续 前,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活动。

    此复。

    3.临时收到限时拆迁通知无法执行情况说明书怎么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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