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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执业药师报名承诺书

    1.执业药师考试的告知承诺制是什么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2.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承诺书需要公章吗

    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承诺书需要加盖公章。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第一部分:考生提供材料 请考生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按下列顺序存放所需材料,不要装订。材料不齐者,不予审核。

    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每张都要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红章),考生需本人逐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签日期。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要求:1、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

    考生本人签名,在照片处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其中考生照片应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2、申请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一律退回;如发现存在故意造假行为,取消该考生2015年-2017年报名资格。

    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要求:1、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门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

    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统一制式并加盖派出所红章的户籍证明临时代替,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届时不能携带居民身份证者,将按自愿放弃考试论处。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1、提供报考所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2015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研究生毕业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无效。毕业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号,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内容。

    3、中专毕业证书原件统一收齐交省医考办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还(4月下旬左右)。 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学历证明辅助材料 要求:1、外省中专学历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3.2020年执业药师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吗

    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方式一般分为,网上审核,考前审核,考后审核三种情况。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核验信息网上审核即可,无须去现场审核,那么2020执业药师报名也是实施告知承诺制吗? 官网目前暂未公布2020年报名时间及报名审核方式,有可能是考前审核或者考后审核,还有可能像2019年一样实施告知承诺制,这里介绍下告知承诺制的含义! 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4.2020年执业药师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吗

    (一) 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 虚假承诺处理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2.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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