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党内受处分的情况说明
1.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具体内容是: 1、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党员在各级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的副科级以上的领导职务。
2、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一具体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一个职务或两个以上职务,而不是撤销一切职务时,则必须从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从高到低依次撤销,而不能撤销低职务保留高职务。
3、在受处分后两年内,不得让其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推荐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工作。 撤销党内职务是重于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是一种比较重的党纪处分。
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 。
2.如何理解和执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党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
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一具体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某一个或两个以上职务,而不是撤销其一切职务时,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从高到低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到处分后两年时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如果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3.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后怎么办
将原《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 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 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修改为“党员受 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 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所谓“依照前款规定受 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即指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 由于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 员。此种情况下,党员违纪行为的危害性与应受到撤销党内职 务处分行为的危害性相当,故其受处分影响期应与撤销党内职 务处分相同,即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 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4.如何理解把握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 处分的,若受处分人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其职务、工 资等相应变更手续,降低其职级待遇;若受处分人系不是国家 工作人员的党员,但根据有关规定由国家财政负担或补贴绩效 补贴(工资)、奖金的,亦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其工资等相应 变更手续,比如,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 中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 依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二十 四条之规定,即应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其绩效补贴(工 资)、奖金。
5.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后如何撤销
如果在受处分的一年期间没有出现其他问题,可以思想汇报形式向党支部申请解除处分。
处分影响期到期后可申请解除,撤销是因为原处分错误才要撤销,没有错误无法撤销。 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扩展资料: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参考资料:中共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6.党内警告处分撤销程序有哪些
“党内警告”处分是党内五种纪律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党员违犯了党纪,需要给予警告处分,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并报总 支委员会批准;没有总支委员会的,
可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受警告处分的党员,如是一级党委委员或候补委员,
应由支部大会决定,经 本级党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由本级党委决定,
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如果受警告处分的党员是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
需报上级管该干部的党委或党的纪律检 查委员会备案。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受到警告处分,
由各级纪委批准,报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备案。
担任党内职务的党员犯了错误,受到党内警告处 分的,一般不影响他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只要工作需要而又称职,
可以继续担任原职。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适合担任原职的,
可以采取调整的办法,另行分配适当 的工作,这种调整属于正常的工作调动,不是一种纪律处分。
但是,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
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7.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位以上处分的
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具体内容: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8.怎样理解和执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的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向党外组织建立撤销党外职务”,并不只限于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也不是全都要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行政领导职务。是否要提出这项建议,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影响等具体情况确定。
凡是需要“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的,应将这一建议写在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中。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处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