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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用房搬迁情况说明

    1.个人购买单位办公用房后有关拆迁的问题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如下:第三章 拆迁补偿安置 第二十条 对被拆除房屋面积和使用性质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用凭证记载为准。

    拆迁由住宅改为营业用房的,还应审验拆迁封户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拆迁补偿形式,实行作价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有权选择补偿形式。 拆迁补偿安置的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作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二条 作价补偿的标准以当地房屋市场指导价格为基准,由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双方协商议定。房屋市场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确定,并定期公布。

    第二十三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的建筑面积与被拆除房屋相等建筑面积部分,由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按市场指导价结算差价。 安置用房的建筑面积超过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由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按市场指导价或按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购买。

    安置用房不足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由拆迁人按市场指导价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 对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的原则确定。

    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和过渡费用。其他内容也很有价值,你可以详细看看。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网址如下:/house/liuchen_detail.asp?newsid=4277&sort=8根据这两个条例所述,跟户口无关,跟面积有关。

    2.办公用房拆迁怎么补偿

    这样的房屋拆迁会有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相关的规定,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对产权人进行补偿。

    而办公、商业及住宅三类房屋中,办公用房一般都具有收益性,大多都比普通住宅的市场价值高,比商业用房价值低。因此,这样的房屋拆迁的话,产权人获得的补偿应该比普通住宅被拆获得的补偿高些。

    具体的补偿数额要根据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确定。而拆迁办属于政府监督机构,他的工作职责是政策发布及拆迁工作的指导及监督,一般不参与具体拆迁事务。

    3.办公用房拆迁怎么补偿

    这个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是不同的,可以参照: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4.办公用房拆迁怎么补偿

    这样的房屋拆迁会有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相关的规定,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对产权人进行补偿。

    而办公、商业及住宅三类房屋中,办公用房一般都具有收益性,大多都比普通住宅的市场价值高,比商业用房价值低。

    因此,这样的房屋拆迁的话,产权人获得的补偿应该比普通住宅被拆获得的补偿高些。

    具体的补偿数额要根据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确定。

    而拆迁办属于政府监督机构,他的工作职责是政策发布及拆迁工作的指导及监督,一般不参与具体拆迁事务。

    5.办公用房拆迁怎么补偿我家的房子是从亲戚

    一 住宅的话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2)如果是城市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

    二 正规的商服用途的房屋,按商铺补偿。

    住宅改为非住宅(住改非),有营业执照的,可以高于住宅,但一般不会和商铺一样高。

    如果是租用的商铺、门面,需要看是否在租赁期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没有则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的。

    6.办公用房需求的报告怎么写

    是申请报告吧这个格式网上就有很多的范本的 市机党〔2009〕9号关于申请增加办公用房的报告 市府办: 工委于2007年12月,从行政1号楼搬迁至行政2号楼办公,当时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的办公用房为10间,目前仅能满足现有人员办公使用。

    根据市委〔2009〕20号文件精神,工委职能将作重大调整,管理涵盖全市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所属党组织从195个增加到592个,党员数从2500名增加到11000多名,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工委从2009年3月起,增加1个组宣科,2个行政编制和若干名临时工。

    因此,特向贵办提出申请,要求在行政2号楼7楼增加办公用房3间。其中两间用于办公,一间用于安排仓储和文印室。

    特此报告,请予支持解决为盼! 中共义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八日。

    7.公司所租办公用房要拆迁,有补偿没有

    您好,

    没有,但租户可以要求房东补偿自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365653835,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所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装修装饰费由被拆迁人支付。

    第1、房屋拆迁只有合法的承租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即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是有效合同,当然如果有一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会更好;第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日应当在拆迁公告的日期之后。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后,承租人就是拆迁关系中合法的承租人。

    第2、法定租赁双方分配补偿人与使用人分配补偿是有一定的区别对待的。实施货币补偿安置的,房屋所有人取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20%,房屋承租人取得房屋补偿款的80%,按照25平方米、30平方米保底计算,超出原面积部分的货币补偿款,由房屋承租人全部取得。

    实施产权调换安置的,偿还房屋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支付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由房屋承租人按规定支付差价,并取得该部分房屋产权。小编需要在这里提醒您:上述规定只适用直管、自管产住宅房屋,不适用非住宅房屋拆迁,也不适用市场租赁

    第三、房屋租赁在房屋拆迁中有几种处理方式场迁政策规定。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房屋所有人另行提供房屋租赁给房屋承租人。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该项规定一般适用法定租赁和历史形成的租赁关系,对于市场租赁,建议通过解除租赁关系途径协商解决。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市规划部门建议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应注意:房屋租赁必须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应明确约定遇到房屋拆迁时的解决方式和责任;租赁期限约定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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