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案件必要的情况说明
1.向监察委信访办写情况说明怎么写
格式
开头:
顶格写上收信机关的名称,应了解掌握收信机关的行政职能,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人即使向最高层级的机关提出,有关机关也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转送或交办给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
不要一信多投或投寄给不属于该机关行政职权内处理范围。如果确定不了行政机关,可投寄给信访工作机构。介绍一下信访人自己的自然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等。如果是联名信需署上两名信访人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所代表的人数。
正文:
按照《信访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就是为了证明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信访人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信访救助。
为了便于行政机关证实信访人提出的事项应该获得信访救助,信访人要如实提供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因此,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陈述必须客观的表达其本来面目,是怎么回事就怎么写,原原本本,不加任何艺术处理或修辞,更不能根据自己的想法“随意推测” 、着意描绘;是什么程度就讲什么程度,不能添油加醋,故弄玄虚,更不能随意虚构,危言耸听。
这是因为,不真实提供材料和反映情况是会殃及信访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其次,对信访权力的实现造成障碍,导致办理机关在审查和办理环节遭遇本不应有的障碍,增加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成本,最终损害的还是信访人的利益。
信访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信访事项的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写清信访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损害的具体利益等等。这些内容应当尽量写的详细一些,要把关键的最想反映的事实叙述清楚,力求言简意赅。
结尾:
写信访人的诉求,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本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这样便于收信机关和受理机关与写信人沟通联系。如果是联名信,要由每位信访人亲自签名。只标明人数的多人联名信,要写上两名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方是有效署名信件。
本人签名,表示自己对上访信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需要通过与信一起递交的有关信访事项的证实材料或照片等,要在信的结尾写上所附相关证实材料的名称和份数,所附证实材料最好是复印件,原件要自己保存好,待受理机关调查取证时提供。
上访信写好后要用邮局统一印制的有效信封邮寄,封皮填写要按格式要求填准邮政编码,写清邮寄单位或收信人姓名、信访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范文
上 访 信
信访人:颍州区程集镇xx村民委会xx西队村民小组
信访请求:
一、依法确认xx小学所占用土地归xx西队村民小组所有;
二、确认xx村民委会与张xx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
三、依法追究xx村委会擅自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违纪责任;
信访事实:
xx小学位于xx自然村东头。学校所使用土地原是xx村委会xx西队的耕地,后因xx小学的建设需要,xx西队无偿提供耕地给学校使用。2004年之后因乡镇小学合并,xx小学被撤销,学校所剩校舍、操场等一直没有处理。2005年10月18日,xx村委会在xx西队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张xx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约定xx村委会以9万元的价格将张营小学卖给张xx。后xx村西队村民发现学校的土地被卖,要求xx村委会予以处理,但村委会一直拖而不决。
信访理由:
(罗列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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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生涉诉信访案件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产生涉诉信访案件的主要原因 1、法院工作存在不足 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审判作风不够端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态度冷、硬、横、冲现象;有的在庭审上语言不恰当,甚至不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导致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出现上访。
二是有些办案人员审判指导思想存在偏差,过于强调一步到庭,强调当事人主义和居中裁判,不愿做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不愿用过多时间和耐心去做调解工作,有的只在庭审上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只要有一方表示不同意就简单一判了之,这样,不仅导致案结事未了,甚至激化矛盾,引发当事人上访。 三是少数案件质量确实存在一定问题。
有的是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在叙述事实、证据论证、说理及校对等方面存在疏漏、说理不透、内容简单等问题,致使当事人不知道败诉或定罪量刑的原因,进而对公正的裁判结果产生怀疑而上访。有的是在程序上存在问题,导致当事人对实体裁判不服而上访。
如刘某因承包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该案由合议庭开庭审理后,主审法官做双方调解工作,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本来符合民诉法规定,但在调解书上只署主审法官一人的姓名,这意味着将普通程序转换成了简易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刘某接收调解书后反悔,但在调解内容上找不出理由,却以程序违反民诉法为由到处上访。 假如在调解书上署上合议庭成员姓名,刘某便无理由上访了。
四是对涉诉信访工作力度不够。有些初信初访案件能够及时处理,由于工作拖拉而没有及时审查处理,或虽已审查,但没有认真审阅案卷,对初访人只做简单答复,不能令人信服,以致初信初访案转化成了信访老案。
有的存在怕访心理,对无理缠访案不能果敢处理,而是被动应付,致使其缠访不息。另外,上级法院接访后,极少下基层进行调查核实、调取案卷材料,或者很少加强与下级法院的信访信息沟通,而是将信访件层层批转到基层法院,而基层法院对一些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根本无法解决,信访人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则再上访、再批转,反反复复,历经几年,成了信访老案。
2、信访者认识存在偏差 一是有些当事人文化水平低,对法律一知半解或片面理解,总认为办案人员有偏见,裁判不公;有的当事人自认为有理就能打赢官司,一旦案件因证据不足败诉,不是从法律规定、事实证据等方面找原因,而是主观臆断办案人员徇私枉法,偏袒对方,并以此到处上访。 二是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是万能的,要为当事人的案件承包到底,只要自己的案件胜诉了,不管对方当事人是否有履行能力,都要求法院尽快执行到位,一旦因被执行人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便上访,称法院不执行生效判决,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强烈要求上级或党政、人大等机关责令法院尽快执行。
三是有些投机型上访人明知自己上访无理,但在利己思想驱使下,认为只要把事情闹大,上面就会重视、解决,自己就有利可图。为达到自己的上访目的,他们选择重大活动、市、省、全国“两会”期间,上市赴省进京上访。
四是一些当事人认为,人治大于法治,找的机关越高,找的领导级别越高,自己的问题越有可能得到解决,从而出现了较多的越级访。 3、社会有关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关责任单位对信访工作方法欠妥。
我县对信访案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合处访制,有的责任单位怕当事人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出现上访,则在逢年过节对其管辖内曾上访人上门看望,以困难补助等名义给予经济安抚,上访人得到补助款后“胃口”大开,又踏上了上访路。 二是舆论宣传助推了一些当事人上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接待处理了大量信访案件,媒体经常报道某个案件在某个领导的关注或接待下,给予了较好地解决。报道领导干部接待处理信访、为民排忧解难是正常的,但一些当事人看到报道后产生上访心理,有的案件审理都过去多年了,不论该不该上访,有理没理,也去上访。
我院今年就有2件这样的信访案件。如果媒体在宣传领导干部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也报道一、二件对无理缠访、违法闹访进行处理的事例,那些自知无理的当事人也就不会上访。
3.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相关是什么意思
就是接受信访事项,会对信访内容进行调查,并在调查后书面给予回复,同时,记入信访登记抄台账,信访处理结果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信访立案标准:1、经上级领导批示并要求处理结案或指定直接查办的;2、控告检举党员干部、群众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袭的;3、反映某些部门或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严重失控的;4、对处罚不服且有正当理由的;5、因节育手术造成严重后果且处理百不当,或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并表示异议的;6、反映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行政侵权和严重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因计划生育工作遭到打击报复的;7、检举贪污、挪用、私分、挥霍浪费计划生育经费的;8、按政策规定应予解决,但有关部门或单位推、拖、顶着不办或政策规定不明确需要度变通处理的;9、其他应立案调查的信访事项。
4.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好信访和举报的关系
为了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最近,湖北省谷城县对辖区内的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办结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督办,结果表明,由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保责任制,认真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下来的信访积案,扎实处理了一批重访缠访的信访大案,主动消除了一批倾向性、潜在性的信访新案,收到了明显效果。
通过这次检查,也引发了笔者对如何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若干思考。 从对各地各单位检查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和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大类: 一是普遍性来信来访。
这些来信来访占整个人民信访工作总量的95%以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二轮延包遗留下的土地纠纷;2、城市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中,在征用土地时遗留下的补偿纠纷;3、农村邻里之间的矛盾冲突纠纷;4、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因为不规范不彻底而导致的职工安置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纠纷;5、城市建设及企业发展和娱乐行业导致的环境污染纠纷;6、反映超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7、农村城镇困难居民要求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二是特殊性来信来访。
其中,有些是政策不够健全完善带来的个性问题,更多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不乏心术不正的无理取闹者、漫天要价的贪得无厌者,造成重访、缠访和越级上访的,往往也是这部分信访案件。主要包括:1、在公私合营过程中,房产充公后现索要高额返还者;2、一些违纪违法干部职工在上个世纪80年代拨乱反正过程中已经定性为不能平反,现要求翻案的所谓蒙受冤假错案者;3、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留下手术后遗症要求补偿者;4、在城乡改革过程中被触及切身利益并对改革抱有抵触情绪和反对意见者。
造成上述群众来信来访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过去,由于我们的一些干部没有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给群众造成误解,甚至伤害了群众利益,给心术不正者以口实,也给工作带来被动。
二是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在工作的推行过程中,不够扎实深入具体,严谨细致,而是图省事,怕麻烦,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缺乏预见性,排查不及时,处置不得当,从而埋下了矛盾隐患。
比如某地在推行农村土地责任制时,有些村民因为逃避负担而举家迁移,土地撂荒。 2005年推行土地二轮延包过程中,个别镇村干部在对这部分人的户口空挂(人走户口不走)、承包地转包等情况在没有摸清弄准的情况下进行了确权。
结果因为国家在税费全免、粮食直补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看到农村惠民政策的好处,又要求承包原有土地而引发新的上访。 三是对无理取闹者处置不得力。
在人民来信来访中,绝大多数群众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但其中也不乏好吃懒做者、漫天要价者、无理取闹者、乘混水摸鱼者。比如,有的因为触犯党纪国法被查处而被开除党籍、公职,却借时过境迁,当事人调离之机,企图翻案,反复纠缠要求落实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有的以种种理由长期拖欠集体债务不偿还,却恶人先告状,反污干部作风粗暴反复上访,并狮子大张口向当地党政机关索要数十万元的巨额上访损失费用者。
因为我们的少数干部没有依法办事的正气,缺乏理直气壮地与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作坚决斗争的勇气,而是谋求片面的稳定,寻求暂时的和谐,甚至作出了部分让步,反而助长了这部分人的流氓无赖习气。稍不如意,动辄与赴京赴省上访相要挟。
也加大了各级查处这类信访案件的巨额行政成本。 四是信访考核机制有瑕疵。
上级机关在考核一地一单位信访工作成效时,往往以来信来访案的件数、重访越访特别是赴京上访案的多少来排座次、论英雄,而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案例具体剖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这种以数字论英雄、排座次的考核机制,有形和无形地给基层处置信访案件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由于上级机关在考核信访工作好坏的机制上失之于偏,也让基层领导在处置信访案件的手段上失之于软,有的为了少挨批评,体现政绩,不敢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跟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而是片面花钱买稳定,向不合理要求相妥协。
既损害了政策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助长了个别人的不法行为。 他们的不良示范作用,让一些人尝到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甜头,从而在更大的范围上引发了新的不稳定。
这也是导致一些老上访、老缠访户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却胃口越吊越大,依然不肯息访罢诉。一些人因为反映的小问题暂时没有得到解决,就群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反映社情民意、检验我们党执政成败得失的重要窗口和重要标志,具有政治性和根本性、长期性和深入性。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笔者认为,需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是依法办事和尊重历史的关系。
小平同志在关于加强我们党的自身建设时,曾经语重心长地说过:“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在我们着力建设。
5.新形势下信访举报情况是怎样的
一、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 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变化,这些变化和新矛盾主要表现在:改革已经进入关键阶段,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很多新的变革,一些过去不曾遇到的新问题都大量地反映到信访举报中来;随着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表现在信访举报工作中涉及各方面利益的矛盾更加突出,处理难度增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都产生了直接影响;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工作在加强监督、联系群众、协调疏导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
从信访举报这些新变化中也凸现出了以下几个突出矛盾: 一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三年受 理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信访占信访总量的50%左右。
有反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有反映为捞取政治资本骗取荣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有反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更有反映徇私枉法、腐化堕落、欺压百姓的等等。 这些腐败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严重的腐败问题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
二是企业改制与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利益的矛盾。我市国有企业普遍进行“转机制、动产权、变身份、增效益”改制后,企业中大量的人员流动和下岗分流,使广大职工的自身利益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由于社会保障和再就业配套措施未跟上,加之改制中一些企业的资产审核清理和职工“三金”、身份置换金和个人集资等遗留问题没有及时妥善解决,一些企业领导借机侵占国有资产,造成职工集体上访和信访不断,甚至发生围堵党政机关、拦截国道,妨碍正常交通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三是基层干部政策法制观念淡薄与广大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矛盾。
随着广大群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党和政府方针、政策透明度的增强,广大群众对基层是否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从当前信访举报的内容看,反映出有的基层干部不注重政策法规的学习,不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定,凭自己的主观想象行事,不受党纪法规的约束;有的自身素质较低,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甚至打人、骂人、刁难人;有的自律不严,私心较重,村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以至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有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独霸一方,甚至当“土皇帝”等等。
使本来一般的信访问题逐步激化,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和引发群众联名信访和集体上访。 四是群众要求解决信访问题的迫切性和信访举报实际处理情况尚有较大距离的矛盾。
从大量的信访举报情况看,群众对解决信访问题的愿望十分迫切和强烈,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要求都能给予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坚决、有力的查办,判定其有理,才算达到举报的目的。 然而就当前信访举报工作的现状看,由于信访举报工作自身的特点、规定和原则,查处信访案件的复杂性,受举报人目的、动机和对反映的问题的知情度以及所反映问题的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等的制约,因此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对此群众不甚理解,甚至不满意。
五是形势的发展和承担的任务与我们的工作不相适应的矛盾。从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看,总体讲是好的,广大信访干部以自己的辛勤工作,努力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真研究和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领导和信访举报部门对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讨不够,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不多,工作缺乏创新;有的力量不足,素质不够理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工作的要求。
二、新形势下信访举报的特点 形势的发展变化,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内容、形式、对象等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而这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又不可避免的要通过信访举报这个窗口反映出来,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
一是受理的信访举报总量仍然较大,呈逐年增加趋势。 自1998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量年均在800件以上,且每年以5%的幅度递增。
这一方面说明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断增强,监督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另一方面也说明诱发信访矛盾的因素较多,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更趋严重。 二是受理的信访举报涉及面广,处理难度明显增大。
从近年来我们受理的各类信访举报问题看,既有涉及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组织人事问题、官僚主义失职问题、侵犯党员公民权利问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问题,也有涉及流通体制改革、税收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还有涉及金融、房地产、土地批租、工程承发包等新经济领域的问题。 而且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加之政策性强,一时难以解决,常常出。
6.应当追究信访责任的几种情形
为了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处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反映的各种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追究范围1、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和上班时间手机关机造成无人接听电话的。2、值班人员接听电话后,不向值班领导报告或不安排服务的。
3、信访工作人员对所接手信访件不认真处置,造成情况恶化的。4、信访责任人不听从信访领导小组指挥安排的。
二、追究内容1、发生上述情况原因。2、值班领导应承担的责任。
3、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三、追究办法1、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或电话无人接电的,发现一次扣除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评分0.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党纪、政纪处分。
2、信访工作人员对所接事项不报告值班指挥或不安排服务的,扣年终考核评分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追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3、信访工作人员不服从值班指挥调度或不认真处置所接信访件,未造成后果的扣相关责任人员年度考核分各1分,不及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分1.5分,并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4、不听从信访领导小组安排,未造成后果的,扣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分1分,并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扣相关单位年度考核中的信访工作部分全部分数,并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四、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形式对不重视信访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追究单位及领导责任。
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做出检查,诫勉谈话和党纪、政纪处分。五、信访工作重点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5656634管理对在信访工作考评中排在后两名的单位或部门,将实行重点管理。
在重点管理期间,对该单位及领导在评选先、优、模方面予以一票否决,重点管理期间时限每次为半年。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1、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事先不知情,缺乏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致使群众越级到县、乡或省、市集体上访的;2、群众越级到县、乡或省、市上访,责任单位领导接到劝返接领通知后行动不迅速,造成上访人员长时间滞留上级党政机关,缠访、闹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群众接回后,不及时认真处理,不按期给群众答复,导致群众再次越级上访的;3、对应当由党政领导或责任人包案处理的重大信访案件,不明确包案领导或不及时认真处理,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的;4、对本单位老上访户的稳定、控制措施不落实,致使上访人长期到县、乡或省、市缠访、闹访的;5、在信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不达标,被列为重点村、单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向局党委做出检查:1、对群众反映的符合法规、政策应当解决的问题,因工作失误,处置不当,导致50人以上重复到县、乡上访,30人以上越级到市上访,或10人以上越级赴省上访,或5人以上越级进京上访,发生冲击、围堵党政机关,长期滞留,拦截车辆,堵塞交通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2、群众发生越级上访后,责任单位党政领导不按规定 时限赶赴现场工作,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致使上访群众冲击、围堵党政机关,长期滞留,拦截车辆,堵塞交通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按政策规定给予解释,而是上交矛盾,引发群众到县、乡集体上访的;4、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信访问题,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及时妥善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5、对群众的无理要求或过高要求,乱开口子,乱表态,作无原则让步,造成工作被动或引发连锁反应的;6、不顾大局,以单位和个人利益为目的,不顾群众的根本利益,引发矛盾纠纷,造成群众越级到县、乡或省、市上访的;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1、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无序越级上访较为突出的;2、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敷衍塞责、处理不妥,导致矛盾激化,发生严重的异常信访行为或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3、群众集体上访后,对党委政府的处理意见不落实,造成群众重复上访的;4、对本单位重大、异常信访问题或老上访户工作不力或处置不当,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而不解决,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2、对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拒不查处,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领导机关的;3、拒不执行省、市、县、乡对重点信访问题处理决定的;4、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信访人或被控告人、被检举人贿赂的;5、扣压、篡改信访材料,或将控告材料内容泄露给被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的;6、打击报复或迫害信访人的;7、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十、被通报批评的村或单位,从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通报批评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从通报之日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