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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争性谈判承诺书

    1.竞争性谈判需要那些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程序一、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二、成立谈判小组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中抽取谈判专家。谈判专家与政府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谈判专家回避。

    三、编制谈判文件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厂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并载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方法和标准。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小组审核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

    谈判小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谈判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四、谈判文件备案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时发现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五、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备案后,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布谈判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内容、日期、地点等,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响应供应商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过程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谈判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经资格审查,响应供应商中符合资格条件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停止。采购人调整供应商资格条件或采购需求,提出新的采购方案,代理机构重新组织谈判活动。

    代理机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5天。

    七、谈判时间变更代理机构如需变更谈判时间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八、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签收保存。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九、谈判准备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谈判活动。

    响应供应商在谈判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谈判小组验证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

    响应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谈判前,代理机构不得公布各响应供应商的报价。

    经符合性检查,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或至截止响应时间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终止,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重新组织谈判活动。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采用抽签或递交谈判文件时间顺序等方式决定谈判顺序。

    代理机构宣布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印发各谈判专家遵照执行。谈判专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承诺书》,推选谈判组长。

    谈判小组对合格响应文件进行阅读和比较,初步了解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方案特点,做好谈判准备。十、谈判(一)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

    2.竞争性谈判中应坚持什么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

    应基于预先公布的评审标准对他们的谈判承诺书(包括报价)进行评审,若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正,则应及早通知所有的供应商使他们有平等的机会进行最后的报价。在面对面的谈判中,对所有供应商不应有任何歧视,不能受供应商代表的谈吐举止的影响。

    二、保密原则:

    在谈判中,对控制价进行严格保密,谈判小组不能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泄露给其他人。在实践中,从保密的角度,被聘为谈判小组的专家并不都一定知道采购的控制价,但谈判结束时,采购人应告知采购专家,否则无法确定供应商的报价是否有效。

    3.竞争性谈判中应坚持什么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应基于预先公布的评审标准对他们的谈判承诺书(包括报价)进行评审,若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正,则应及早通知所有的供应商使他们有平等的机会进行最后的报价。

    在面对面的谈判中,对所有供应商不应有任何歧视,不能受供应商代表的谈吐举止的影响。 (2) 保密原则:在谈判中,对控制价进行严格保密,谈判小组不能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泄露给其他人。

    在实践中,从保密的角度,被聘为谈判小组的专家并不都一定知道采购的控制价,但谈判结束时,采购人应告知采购专家,否则无法确定供应商的报价是否有效。 案例1-23:某服装城二期苗木采购,供应商的报价最高与最低竟相差一半,由于供应商不知道控制价,虽经谈判,但最低报价仍超出控制价价格数千元,显然此次采购严格遵循了保密原则。

    案例1-24:某次小型景观雕塑采购,经谈判后,各供应商提交了最后的报价,采购专家在填写采购成交报告时向采购人询问控制价,采购人不愿意回答,采购专家以不知道各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控制价为由拒绝填写采购成交报告。 最终,采购人告知了控制价,并解释说此前曾承诺要支付设计方设计费用。

    (3) 谈判底线:在谈判中,谈判小组有权就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询问,有权就技术指标、服务与价格等进行谈判,甚至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正,但应确保采购人不受损失;此外,供应商的资格是不能通过谈判来妥协的,这是开展竞争性谈判的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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