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1.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报告
给一份集采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报告吧!供参考
2009年1月至6月,XX市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实施采购112次,采购预算达18953万元,同比增加65.4%。实际中标金额13963万元,同比增加54.7%。节约资金4990万元,同比增加105.2%。节支率26.3%,同比提高近5个百分点……
这一连串的数字说明了我中心半年来努力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我中心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基层站所评议活动的活动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提高政府采购效益为宗旨,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的结果。
2.怎样写政府采购中心编报说明拜托了各位 谢谢
2009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 为便于填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现将报表编报范围、方法、统计口径和指标关系简要说明如下: 一、报表编制范围 本报表统计范围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
具体范围如下: 1、编报单位 编报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具体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党政机关、人民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其中,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为中央预算单位(以下统称“中央单位”),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为地方预算单位(以下统称“地方单位”)。
2、编报对象 采购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国务院、财政部、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部门规定应当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属于编报范围。包括集中采购活动和分散采购活动。
拼盘采购项目也属于编报范围。 二、编报方法 1、以政府采购预算(或部门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品目表)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计算、填报各项数据。
2、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填报相结合。以采购单位填报为主,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填报所组织的采购项目。
3、中央单位与地方单位分开编报。中央单位报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
地方单位按行政管理体制分别由本级财政部门汇总后逐级上报省级财政部门。 4、涉及地方的统计指标,中央单位不填报。
5、编报方法分三种:一是按合同进行填报;二是通过基本数据录入表填报;三是分别填报每张统计表。为保证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原则上应使用一种方式统计。
三、编报口径 1、对实际发生而又没有编报采购预算的,应当按该项目开展采购前计划金额填报采购预算。 2、按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进行统计,跨年度采购项目只在签订合同年度反映。
3、政府采购协议、定点的采购方式填报按确定协议范围和定点时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填报。 4、对满足政府采购预算或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采购程序符合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参与有关采购过程、合同文件报财政部门备案、或者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纳入编报范围。
5、没有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部门或地区,由财政部门或采购单位委托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活动,视同政府集中采购,在02表6列的“委托采购”中统计。 6、对于卫生、医药、教育等特殊部门经财政部门同意实行归口统一采购的情况,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统计。
7、填报省内省外栏目时,货物要以产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为标准,不能以产品代理商为标准。 8、采购方式中“其他”是指经财政部认定的采购方式。
鉴于目前财政部还没有认定其他采购方式的情况,填报时不填此项。 9、涉及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中货物、服务项目填报时,如果此项工程中硬件采购超过采购金额50%的项目,应当填报在货物类中的“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栏。
如果此项工程中服务采购超过采购金额50%的项目,应当填报在服务类中“系统集成、网络服务”栏。 四、指标解释 1、单位统一代码,是指各级技术监督局核发给各单位的标识代码,由9位数字组成。
单位填报时应当填报本单位代码。该代码与财政决算报表所要求填列的单位统一代码相一致,请务必填写准确。
2、采购预算,是指财政部门批准采购单位用于采购的预算金额或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计划用于采购的金额(01表1—4列)。 3、预算内资金,是指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年度执行中通过预算追加安排给采购单位的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包括国债安排的项目资金(01表2列)。
4、预算外资金,是指用于政府采购的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捐赠资金、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等(01表3列)。 5、自筹资金,是指采购单位安排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以外的收入进行采购的资金(01表4列)。
6、采购金额,是指采购单位根据合同支付的成交金额,或者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采购时实际发生的金额。采购金额按资金来源分别填报(01表5—8列)。
7、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采购金额,将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资金数额,按合同数填列(01表14列)。 8、节约资金,是指采购预算资金与采购金额之间的差额。
包括预算内资金节支额、预算外资金节支额和自筹资金节支额。填报节约资金时,按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口径分别计算(01表9—12列)。
9、资金节约率,是指政府采购活动的节支效果,以百分率表示(01表13列)。 10、集中采购,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02表3—9列)。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指各采购单位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商品的采购项目情况(02表4—6列)。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中央各部门或者地方各厅局经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采购本地集中采购目录中有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情况(02表7—9列)。
11、分散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之外,由。